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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蔓蔓突然好奇:“我还有不是,你还有儿子啊。”
“我像是没有孩子的空巢老人吗?”寇琛带了点调皮的调子反问她:“觉得我这么惨啊。”
“呃,不是,就是有点”陆蔓蔓不知道怎么说,她可没想到自己还会有弟弟。
真是神奇。
“寇先生什么时候离开呢?”
“后天下午的飞机。”
“噢,那明天晚上再开一个party吧。”陆蔓蔓说:“给寇先生开一个欢送的party。”
寇琛受宠若惊:“给我开party?”
陆蔓蔓已经起身准备出门,“嗯”了一声:“以后的话,应该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寇琛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
次日夜间的party,依旧在湖畔举行,这一次就没有请很多小镇上的居民过来参加,而是家里人,陆蔓蔓的朋友和牧场的员工们,他们在湖边升腾起了一簇猎猎的篝火,烧红了半边夜空。
漫天繁星闪烁,今晚的夜色格外浓稠。
“寇先生来了。”
“寇先生今晚很帅哦。”
“寇先生上次谢谢您带回我们家蔓蔓,您真是热心肠。”
“寇先生吃羊排吗?”
寇琛还有些适应不了大家的热情,毕竟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专门为他举办的party,过去生意场上的名流舞会倒是参加过不少,但他不觉得这种虚与委蛇的交际有什么意思。
今晚的party是陆蔓蔓为他举办的,他还特意精心打扮过呢,穿上了自认为最帅的一件高档定制西服,头发抹了啫喱,就连以前见重要客户都没有这般慎重过,他很不喜欢西服的束缚感,平时穿着从来随意。
而不远处的青草坪舞池边,在原修无数次笨拙地踩了陆蔓蔓的脚以后,她终于一把推开了这臭男人,生气地说:“欲stupidjerk!蠢货!”
原修摊开手,表示自己真的很无辜啊,他会玩枪会玩斯诺克还会国际象棋但就是不会跳舞。
施纯如举办的那些个社交舞会,他从来不参与,觉得蠢爆了。
现在他自己才是真的蠢爆了。
路易斯走过来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我们家蔓蔓小宝贝从小就喜欢跳舞,踢踏爵士华尔兹以后可够你学的。”
“我不学。”
原修觉得自己还是得有点子男人的尊严,不能总围着老婆转,跳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他绝对不会学跳舞,绝对!
“哼,这个蠢货今天踩了我二十次!我暂时不想理他。”
路易斯只好让陆蔓蔓挽住了自己的手,侧头,却看见寇琛站在不远处的自助餐桌前,沉默而略带歆羡地看着他们。
路易斯对寇琛其实心怀感激,得知那天飓风天气是他和原修帮忙将陆蔓蔓接了回来,路易斯便不再计较北海道发生的不愉快事件,他向他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蔓蔓,这是你为寇先生举办的送别party,去和他跳个舞吧。”路易斯拍了拍陆蔓蔓的肩膀。
听老爹这样说,陆蔓蔓望向寇琛。寇琛立刻站直了身体,放下酒杯的时候险些弄洒,有些笨拙和不知所措。
陆蔓蔓朝他走了过去,紧着一颗心问道:“寇先生会跳舞吗?”
“跳舞”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最常见的两种娱乐活动,一个是去录像厅看香港电影,另一个就是去歌舞厅跳舞。
开玩笑,寇琛当年在学校里可是自己组建了摇滚乐队,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然而这都多少年了啊,自从仲清离开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跳过舞,甚至那台陪伴他一整个青春岁月的电吉他,也被扔进了地下室,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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