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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期末考试许西柠根本没去,因为刚和温南森分手,嫌烦,不想看到他的脸。
温南森是她的初恋。
她喜欢他,从十三岁到十八岁。
不过现在,她更希望能称呼他为“那个不幸英年早逝死状凄惨”的前任。
初三那年寒假,她为了拍摄流星雨,深夜背着三脚架进荒山野岭,结果失足摔进坑里,被路过采集植物标本的温南森救了。
当时她摔出个轻度脑震荡,短暂地失明失聪,昏沉中只知道有人一直在温柔地照顾她。
当时她毕竟年纪小,以为自己要当一辈子小聋瞎,吓得掉了几滴眼泪,他就温柔地抚去她的泪水,环抱住她轻轻拍打她的背脊。
他对她说话,她听不见,但额头相贴的地方传来声音的震动,许西柠觉得应该是像大提琴一样低沉悦耳的声音。
等她在医院醒来睁开眼,一个英俊的男人正低头看她,他眉心微微蹙起,睫毛侬长,有着阳光一样的金色头发和猫眼石一样的绿眼睛。
许西柠当时内心狂喜,心说不愧我一生行善积德死后终于上了天堂。
许西柠躺在病床上小嘴叭叭:“Hello.Nicetomeetyou.Howareyou.I’mfine,thankyou.Andyou?”
温南森把手放在她的额头上,担忧地低声说:“好像还是烧得有些糊涂。”
用的是流利的中文。
嗓音像大提琴一样低沉悦耳。
许西柠:哟呵,不愧是天堂,实现了语言的大一统。
喜欢上温南森是很自然的事情。
他像是所有少女怀春时代都会幻想的情人,成熟绅士又风度翩翩,只是在文卷大学偶尔授课,却似乎拥有取之不尽的金钱。
他常年穿的风衣或是西装三件套单价从不低于六位数,但他并不引以为傲,带许西柠爬山时,许西柠累了坐在台阶上休息,他甚至会把风衣脱下来给她垫屁股,仿佛Burberry的风衣面料还没有她批发价九块九的校裤珍贵……
老许也怀疑过,他这样的人物为什么要大半夜在山里徒步。
温南森解释说是为了采集槐江特有的植物标本,并反手掏出一本牛津大学植物学PhD以示自证。
这样的人物,路过顺手救了许西柠也是情理之中,但余下来的几年,他待许西柠更好,好到如果不是他的金发碧眼,老许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爹。
有时他来找许西柠却并不提前跟她说,只是站在高中门口的银杏树下等她。
许西柠回家时间随心所欲,有时温南森一等就是两个小时。
连许西柠都不好意思了:“你要是来就提前告诉我啊!我偷偷带了手机的。”
温南森只是说:“我如果告诉你,你为了不让我久等就会着急出来,我更希望你自由一点。”
许西柠便说:“害,就算你在等我我也不会着急出来的!你给我的自由过了火。”
温南森仰着头,长街上方高远的天吹来萧索的秋风,他在风里微微眯眼:“很多年我都在等一个等不到的东西。最近我发现,如果等待的人注定出现,等待的过程也会变得美妙起来。”
许西柠:“?”
满街的银杏叶都在风里哗哗作响,像是纷乱的金色的雨落在男人宽阔的肩头。
温南森转过头看着她,弯起眉眼温柔地笑:“简而言之,我喜欢等你。许,这是我的任性。”
许西柠把莫名有点热的脸藏在围巾里,很老道地拍了拍温南森的手肘:“好的,温。只是我们中国人一般不单喊姓的。”
温南森便问:“你希望我喊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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