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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够久别重逢我希望你别来无恙(第1页)

如果我们能够久别重逢,我希望你别来无恙。

我和我的朋友在一块聊天聊道:

我的男朋友不懂浪漫。

不会说漂亮话,不会搞些少女心的小玩意,最开心的事是拉我一起打游戏。有时候我也会抱怨:“你怎么这么直男啊?”

但他有两件事很打动我。一件是我第一次工作,匆匆忙忙来到BJ。第一个月,他来看了我两次,每次都提着大包小包——电热毯、感冒药、羊毛护膝。

我说:“带这些干嘛啊?”

他一边帮我铺床,一边皱着眉头看着满垃圾桶的纸团,很严肃地说:“你一个人在这里我真的不放心。”

然后我们拖着手,游天玩地,吃辣到掉眼泪的烤鱼,玩永远夹不起来的娃娃机。

其实我不是喜欢异地恋的人,但那种感觉也很好,我们飞越天南海北,然后在世界某个温暖的角落相聚。

一个月后,他第三次来看我,拖了个更大的行李箱。

我问:“这次又带了什么?”

他说:“都是我的东西,不放心你,所以这次真的来BJ陪你了。”

我是真的没想到,他会把自己在别的城市好不容易打拼出的房子、车子还有不错的工作放在一边,然后一个人孤伶伶来到BJ,重新开始。

他说:“你在这边人生地不熟,我来了好有个照应。”

然后他一个人着手找房子、找工作,我们更频繁地去逛超市,吃辣到掉眼泪的烤鱼,玩永远夹不起来的娃娃机。

后来有一次,我因为小矛盾跟他吵架,说他不在乎我。

他很着急,憋了半天,最后小声说:“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说想一个人就去见她,我做到了。”

另一件事,是关于男朋友非常直男的听歌口味。

他的列表里永远是嘻哈、rap之类的我搞不懂的东西。

那天心血**,鬼鬼祟祟地跑去视奸了他的网易云,想看看他最近都在听些什么。

歌单无一例外,还是那些清一色的嘻哈唱片,但多了一张,叫《婚礼》。

我点开,里面只有一首歌,是《Photograph》。

那首歌高居他听歌排行的榜首,我忽然想起有天傍晚,他给我拍了一张拍立得,然后拉着我的手,播放了它。

关于那天的印象已经模糊不清了。

只记得窗外的夜色很温柔,暖黄的落地灯微醺,他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我想要放一首歌,这首歌只能放给你听。”

你看,他真的是个很笨的男朋友,不会说漂亮话,不会搞少女心的小玩意,最开心的事是拉着我一起打游戏。

但他也会皱着眉头帮我整理桌面,把我要洗的衣服一件件放进洗衣机,提早下班的时候拎着一杯奶茶瑟瑟发抖地等在我的公司门口。

关于“好好爱我”,好歹也算上了他最拿手的一件事情。”

人的感情就像牙齿,掉了就没了,再装也是假的,掉了的东西就不要捡了,接受突如其来的失去,珍惜不期而遇的惊喜。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对方的只言片语,对我们来说都是一道阅读理解题。

我一直觉得,喜欢这件事,是让你变得不像你。和互相妥协,改变对方无关,是你发自内心地容易感动,变得细腻,能够去感知曾经没能感知的一切事物。

或许以前的你是个神经大条的人,但是当你有了喜欢的人,也会去触摸冬天的雪,来回踏在秋天的落叶上,听它们发出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更能敏感细微地察觉到天气的变化,因为你真的很想要同他,分享这些生活中的小确幸。

或许你性格温吞,不爱讲话,偏偏和那个人就是有很多的话讲,可能因为你不习惯讲话,很多时候不过是把一些话来回重复地说,还有一部分话简单又无趣,但是你太珍惜同他讲话的片刻了,因为你喜欢他。

我不知道是我的原因,还是事实的确如此,我总觉得锦上添花算不得什么温柔爱意,爱是哑巴说话,骗子真诚,弱者强大,胆小者勇敢。有一个人他出现,打破你的原则,成为你的选择,你明明知道这样不像你,你失去了至少一半自我,却依然乐在其中,甘愿就这么傻下去。

好的恋爱前提是:双方都有在认真的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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