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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不可取啊。
白崇飞哀怨兮兮,但他不说。
闫朗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知道自己今天是死不了了,他转身就走。
吴桐立刻将剑架在他的脖子上,“站住!”
闫朗翻了个白眼,老子看你们情情爱爱的纠结死了,看不下去了,想走,不行?
不过,他虽然想走,也知道自己走不了,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不想离开白果夏的身边。
他脑子里虽然经常想的都是话本里的内容,但听了这么久白果夏的心里话,他也知道了个大概。
这次他就算作,他也死不了。
而且,白果夏身上的那个系统十分神奇,连起死回生的药都有。
巴上这样的大腿,才是王道啊!
何况他是要当天选之子的人,根据话本里的内容,白果夏这个新来的人肯定就是女主了,他要当男主逆天改命,就必须好好的守着女主。
等哪天白果夏这个女主喜欢上了他,他就逆袭成功!
另外,要是夏宏远真的起死回生了,他跟在白果夏身边,还可以近水楼台先下手为强!活一遍他杀一遍,让他死去活来说不出证据在哪里!
于是,闫朗走到白果夏身边,“你走不走?”
白果夏脑海里缓缓打了个问号。
问我?
闫朗点头,“我要跟着你。”
白果夏:“???”
容我想一下这里的剧情。
闫朗刺杀失败,成为了阶下囚。
洛倾颜没有家,自然没地方关押他,而作为洛倾颜的舔狗夏瑾鸿,自然而然的就将闫朗带去了自家的地牢。
地牢隐蔽,又没人敢搜查当朝皇子的府邸,于是夏瑾鸿堂而皇之的对闫朗施行的酷刑,让他说出闫家的罪行。
闫朗宁死不从,被打的很惨。
当然,原著中夏瑾鸿对闫朗施行酷刑也是夹带私货的。
谁让闫朗是洛倾颜的竹马呢?
所谓郎骑竹马来,竹马对一个女人那是几分重要的,轻易就能因为往日的情分而让洛倾颜心软巴拉巴拉的。
作为一个控制欲极强的老舔狗,他自己没有陪着洛倾颜经历小时候的那些事就已经够遗憾了,他岂能看着所爱女人跟自己的竹马在眼前眉来眼去回忆往昔?
夏瑾鸿本着不能弄死就往死里抽的原则,可着劲的折磨闫朗。
‘啧啧,万万不能跟着我。’
白果夏得出了结论,“对不起,我只是路过的,别找我。”
闫朗:“???”
他听到白果夏的心声,人都要懵掉了好吗?
他还得跟夏瑾鸿走?
他才不要呢!
他要坚决抓住女主的大粗腿这个原则不放松!
坚决攻略女主逆袭成为男主这个目标不放松!
坚决不要成为洛倾颜的舔狗这个底线不放松!
夏瑾鸿的脸已经黑到不能再黑了!
他不要做白果夏说的那些丢人现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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