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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休是我人生里养的第二条狗,我和他不算很愉快的呆在一起有9年。
休休是一条被主人弃养的狗,他被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浑身的毛发已经全部纠缠在一起了,我只能用破破烂烂来形容他。他对人类已经没有多大信心了,他开始躲避人,试图反抗,试图逃走。
我为了一些别的目的把他带回了家,他不好看,也不亲人,而且对我来说甚至算是一种危险。因为他已经流浪了很久,患有皮肤病且可能还带有狂犬病。
我花了一点时间来说服自己,才第一次给他洗了澡。洗完澡后,我把他湿淋淋的栓在了阳台上独自过了一夜,他忍耐了一夜,没有发出呜咽。
对于没有养过狗的人来说,大概不会了解那是一个怎样的夜晚,也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要把这个夜晚强调出来。我觉得有必要稍微解释一下,因为我为此深深的自责。
以我的能力,我只能这样打个比方。那一夜就如同把一个普通人丢进了战地,你呆在敌人的地盘里,身下是泥泞的污水。你被紧紧的限制了行动,你不敢挣扎,也不敢呼救,因为虽然周围寂寂无声,但是你知道,敌人就在不远的附近。
那一夜对于休休来说,我个人觉得应该是个很漫长的夜晚。
第二天我醒了过来,走到阳台上,他站起来迎接我,摇着尾巴,告诉我他很高兴认识我。我看出了他的委屈,看出了他开心的虚假。
我把他从绳索里面解脱了出来,开始仔细的观察他。他两脚离地站了起来,开始像拜年一样,围着我讨好。他应该是一条京巴狗,长着地包天的细小牙齿,以前应该是白色的。
他的拜年式讨好很熟练,我很快就决定,对,这是我的狗了。
我跟他商量,是不是可以拿剪刀把他那些破烂的毛发剪掉,我没问他是不是同意,我就开始动手了。
他虽然讨好了我,我也给了他身份,可是毫不夸张的说,第一次剪毛,算是一场小型的战斗。
他很弱小,被捆绑了一夜,没有得到食物,还把力气花在了表演上,所以战斗的结果显然是我赢了。
我看见了毛发下面的皮肤,那不算是皮肤病了,那应该是一种创伤。这种创伤没法用文笔准确的形容出来,我只能告诉你,你不会希望自己遭遇到这种创伤,因为,
太疼了!
*
*
当时还不像现在,满大街都可以找到宠物医院,人们也没有那么宝贵自己的狗。我是一个很多年没有养过狗的人了,他的状况让我有点嫌弃,我想把他扔掉。他开心的像个傻子,浑身像狗啃了一样,显得很滑稽。
我找来了绳子,不是专门栓狗的那种合适的套索,就是一般的绳子。我把绳子套在他脖子上,拉着他上街,看看能不能给他找条生路。
上街之前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把他剪的有多么难看,我甚至还很得意,因为好歹可以看出来,他是一条狗了。
休休看上去也很满意,他骄傲的抬着头,用自己的小短腿走着开心的步子。
街上有人,一些人还牵着自己的爱犬在路上闲逛。他们看见了我们,有些选择了躲避,有些小声的嫌弃,有些投来了鄙视的目光。走的远了,我开始觉得那些选择躲避的爱狗人士,实在算是最善良的人了。
嫌弃声不大,影响不到休休的开心,但是打击到我收留他的决心。鄙视的目光也不是那么明显,因为没人会专门停下来看我们。不过,这种莫名其妙的目光,的确让人很不愉快。
我开始有点恼羞成怒,开始有点不想在人多的地方经过,也不想再牵着这条傻狗,和他发生任何一点联系。
一个中年妇女拦住了我们,她怜悯的看着休休,她把我拦下来后,就没再和我有任何交流。我能很明显的感受到,她爱狗远远的超出了爱人,她几乎失去了对人的基本礼貌。她蹲下来仔细看休休,休休低声的咆哮,表示她离的太近了,他很不高兴。
中年妇女问了我休休的基本情况,她告诉我,你的这条狗命在旦夕,她要我把休休给她,她可以救他,她比我更有养狗的经验也更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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