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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的开篇是个热烈滚烫的夏日。
很奇怪,夏天似乎很适合做故事的开头,原因大概是阳光灿烂,就连晚风都带着一股明亮的温和。以至于每个夏季在人的印象里都是炙热的,特殊的。
我妻绯并不是原生原长的宫城人,他是在夏季的中部,太阳最亮的那一天搬来的。
在及川彻的印象里,他和我妻绯第一次见面是家长带着去拜访的那一次。他少见这么粉雕玉琢的男生,很可爱的男孩子。
而之后两人的交集并不多,是属于莫名其妙玩到一起的那种。
而在我妻绯的记忆里,那次只是第二次见面。
……
透过车窗,我妻绯第一次看见及川彻……额和岩泉一。
两个人在儿童球网的同一端。只不过一个托球,一个扣球。
小小的一只,眼睛透着喜欢的亮光,看起来格外专注和认真。
我妻绯看了好久,直到车子开离,再看不见这里。
第二次见面,才是及川家前来拜访的一天。
我妻家搬来的突然,但及川的父母还是在第二天就拿着见面礼,拉着及川彻前来拜访。
我妻绯的父亲不太礼貌,只露出一侧身子,我妻绯从门里往外看,正正好好对上及川彻的眼睛。
那双红褐色的眼睛还不是很会藏情绪,眼里涌出一层不高兴来。
看见我妻绯后,及川彻先是一愣,然后特别幼稚的做了个吐舌鬼脸。
孩子独特的朝气扑面而来,我妻绯小脸没什么情绪,眼底却闪过一丝疑惑。
虽然看起来不喜欢自己,他却没感到什么恶意。
之后我妻绯和及川彻一个学校,但两人没什么交集,直到那次解围。
再之后,我妻绯就变成了及川彻的跟屁虫,他去厕所也跟着,去排球场也跟着,几乎算是寸步不离的程度。
为了光明正大的继续跟着及川彻,我妻绯将目光投向了排球。
他说:“你可以教我打排球吗?我想学。”
话又说回天赋,我妻绯的天赋真的很好。
旁人需要学一个星期才能理解的技术我妻绯只需要两天。从生到熟花费的时间也不长。
及川彻足够敏锐,他注意到了这一点,并跃跃欲试。
他将自己刚学的扣球技术试探性的教给了我妻绯,而后者不负所望,短短一天就已经记住并可以运用在实践里。
——这是一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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