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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桑斯南早就该认出游知榆。
——很久以前来北浦岛小住过一段时间的富家千金,小城里开饭店的春华阿婆家的外孙女,听说春华阿婆家里很有钱。
七岁的桑斯南偷偷去渔船上玩,在泥里栽了一个大跟斗,被春华阿婆捡到带回去家洗了个香喷喷的澡,换上了裙摆拖到地上的小粉裙,耳朵上还被戴了一朵鲜艳的小花,结果被明夏眠笑了整整三天。
她脸皮薄,只把小花留了下来,放在黏着汗水的麻将凉席上,每天起床摸一下,睡觉也摸一下。
把小粉裙脱下来,装进被自己用了很大力气揉平却还是皱皱的红色编织袋里,还给了春华阿婆。
编织袋上面写着“旺旺”两个字,是她从厉夏花那里偷来的看起来最高端的一个编织袋。厉夏花的床下总是塞满了各式各样的、揉皱的、被用过的塑料袋和编织袋。但桑斯南不知道,那条小粉裙是春华阿婆给外孙女准备的,在一根旺旺碎冰冰只需要五毛的年代,小粉裙买来的价钱是一千五百块。
这像是只有公主配穿的裙子。
可要是在公主看来,这种裙子应该就像桑斯南洗得发白的T恤并无一二,衣柜里随便挑一件就是。唯一的区别是,桑斯南的T恤还是从比她大两岁的明夏眠身上继承来的。
但公主不继承T恤,只继承王冠。
春华阿婆的外孙女只来过北浦岛一次。
在北浦岛没完没了的、充斥着咸涩浪花老旧渔船颓废日光的夏天里,游知榆穿着白裙赤着脚,在海边的某块礁石上跳了整整一个暑假的芭蕾。
那会,偶尔顶着一脸伤闷着脸往自己脸上贴创可贴的桑斯南,在经过那片海岸,看到迎着海面金光时的那个窈窕身影时,也时不时会在心里想:
原来公主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不过像公主这样的人,无论想做什么,无论想去哪里,应该都会很成功吧。
如她所料。
没过多久,春华阿婆去世了。公主真的继承了王冠,在光鲜亮丽的舞台上,在朦胧跳跃的光影里,接过被鲜花和钻石雕刻着的王冠,用丰满的嗓音吟唱着华彩旋律里的歌词,成为了经典音乐剧《谋害淡鱼》里最年轻貌美的人鱼公主鱼贝。
那个时候,桑斯南就坐在台下,在漫天的谢幕掌声里,屏住自己的呼吸,准确地听到了“游知榆”这个名字。
这是游知榆最出名的一个角色,跟随了游知榆十一年,成为她十三部巡演的音乐剧里最受瞩目的角色,也让她成为了国内顶级乐团最受瞩目的音乐剧演员。
更是桑斯南能在十多年后再次认出“公主”的原因。
而眼下。
“颗颗大珍珠店”的黄底白字泛旧的招牌下,在暗蓝色汹涌大海前,游知榆微微低着点头,盯了自己脚踝上的红色花瓣好一会,微微弯了点腰,伸出冷白的手指,慢悠悠地将艳丽的红色花瓣捻了起来。
桑斯南抿了抿唇,也有些慌乱地将落在自己鞋前的花苞捡了起来。一抬眼,视线却又晃到了那条挂在腿侧的银色腿链。
只晃了一眼,就下意识地匆忙挪开。对上那双清透却诱人的双眼时,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条腿链上好似还悬挂着一只很小的银色蝴蝶。
若隐若现的,影影绰绰的,蝴蝶。
勾着人想再看一眼,确认到底是不是蝴蝶。桑斯南本能地感知到这种想法有些危险,她掐紧自己的指尖,只强迫自己盯着游知榆的眼睛。
可下一秒。
风开始变大,游知榆的发被吹得更乱,望着她的眼神忽地颤动一下,接着轻抬起略微狭长的双眼,里面的水光轻微碰撞摇晃着,有种隐约又矜贵的性感。
也许她早该把游知榆认出来的,桑斯南再一次在心里想,这样可以在瞥见游知榆的背影时转身就走,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面面相觑。
又或者,她现在也可以走。哪怕游知榆现在正在盯着她,也没人说她一定要和游知榆打招呼。
她们并不是需要打招呼的关系。就算是在那个被海水冲刷过无数次的礁石边,偶尔路过的桑斯南,也只是在潮热日光下,用力将自己脸上的创可贴抚平,似是要把两毛钱的创可贴抚得像高级丝巾那般平整。然后再漫不经心地移开视线,走向高贵却又刻苦训练自己的公主身后,那个布满水洼苔藓沥青的潮湿小巷,是她那时日日夜夜都需要回到的地方。
她现在也可以这么做。
一辆轰隆隆的机车经过,裹起一阵巨大的风,将桑斯南的思绪带回,她迈出脚,却听到抱着花盆的游知榆突然开了口,
“它为什么不开花?”
语气轻得像是抚过水面的涟漪,被风一吹就散。
桑斯南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游知榆轻轻抚摸着手里植物的叶片,动作有种似是躺在床上抚摸小猫背脊般的慵懒,说出的话却和她浑身透露出的气质截然相反,
“是不是平时没饭吃,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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