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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到半酣,林?从酒吧里晃晃悠悠走出门;时间已近天亮,这个时间点,大多熬夜的刚回家而不熬夜的人又没睡醒,街面上冷冷清清,不见半个人影,连本该守在这里的神盾局也在“圣言”的影响下走得一个不剩。
所以,没有人听到林?嘴里低声的骂骂咧咧。
路西法说到做到,说不带林?下地狱就不带,喝完酒拿着地狱钥匙就跑了个无影无踪。强跟过去倒也不是不行,只是闹得动静太大,而且显见的故意要给地狱主人难堪似的,林?只能边骂边离开。
地狱去不成,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去找某个“地狱神探”的麻烦。约翰?康斯坦丁是个走到哪儿都会招惹麻烦的存在,而且麻烦当中至少一半和地狱里的恶魔有关;路西法轻易就得到了他的行踪,并依照承诺交给了林?。
除了不让执笔人看自己笑话之外,堕落天使在其他很多方面都是很适合当朋友的人。
想到这里,林?又回头看了一眼酒吧;门头上做漫天星斗状的灯光装饰依旧灿烂,给人的感觉却大为不同。
今晚之前,这些灿烂灯光给人以神秘悠远的感觉;但此刻回首,只觉得俗不可耐,由内而外散发着某种低端娱乐场所的气质。
执笔人知道,这是路西法离开所导致的。
酒吧还是那个酒吧,里里外外什么都没变,惟独少了原主人身上交织着天堂与地狱的特殊气质;这是“概念力量”在物质世界的表征。
寻常真神都做不到这样将概念力量延展到物质层面的水平,一个来自漫画故事的角色,却凭着上帝的偏袒做到了。
如果类似路西法这样的情况再多出现几例,众神的责难势必会比预料中来得更早,也更严重。
“他么的……”无人听闻的街头,执笔人骂得更多、更难听了。伴随着骂声,林?脚步虚浮,一摇三晃;短短一段街道,他走了小一刻钟还没有走到头,最后走着走着人就不见了。
遥远的暗处,用望远镜和高空无人侦察机死死盯着街道的某个独眼光头听到部下的报告,脸更黑了。
回到庄园的林?紧锣密鼓开始追踪约翰?康斯坦丁的下落;路西法给出的地址是美国,过去几年例行公事的监控报告也显示地狱神探始终没有回过欧洲。可就在林?准备横跨大西洋的时候,新的消息传来:约翰?康斯坦丁在希思罗机场入境英国。
“连伦敦都不进,一出机场就租车直奔伯明翰?”林?看着新到手的情报有些发怔,“我记得伯明翰和美国之间是有航线的,虽然航班比较少,但是康斯坦丁连转机的航班都等不及吗?”
虽然有所猜测,但是对无尽家族故事尚来不及熟悉的执笔人并不能确定自己猜测得准确与否。
“租车行的车都有GPS定位是吧?所有位置变化的消息必须第一时间送到我手里,我要亲自去见约翰?康斯坦丁。”林?的命令立刻以最优先级在情报系统中传递。
();() 结合了巫师与麻瓜两方面的顶尖追踪手段,追查一个完全自学成才、连幻影移形都不会的黑巫师,简直不要太方便。结果就是康斯坦丁租的车子刚在伯明翰某个街区停下,不到五分钟林?就跟过来了。
车子旁没有康斯坦丁的身影,只有一个瘦削的年轻白人,一身黑衣,似真似幻;路上行人哪怕与他擦身而过,也仿佛意识不到他的存在。
在林?眼中,这位年轻人虽然极力接近现代人的穿着打扮,却不可避免遗留了一部分文艺复兴前夕的哥特式修饰风格。
当林?打量对方时,对方也注意到了林?;双方都摒弃了所谓社交礼仪,用一种绝对称不上礼貌的眼神互相打量着对方。
“墨菲斯?”林?主动打招呼,“睡魔?”
“是我,但我不认识你。”
“布莱斯?德?佛瑞斯特。”戈夫伯爵做着自我介绍,他从见面第一句话就意识到,对方并没有看破维度真相,至少目前还没有;“我知道你被囚禁了大半个世纪,最近刚获得自由,不认识我也很正常。”
墨菲斯神色木讷,看上去就像个孤僻、内向、不善言辞的怪咖;他定定看着林?看了好一会儿,仿佛在回忆着什么。当他开口时,声音很慢,像是每个词都要再三确认过后才说出口。
“佛瑞斯特……我听说过这个姓氏;那些囚禁我的巫师,他们不止一次提起过这个名字。”
“不管那些巫师是谁,我猜他们肯定不会对佛瑞斯特家有好话。”
墨菲斯脸上的表情有了些微变化,像是疑惑,又像是好奇:“你怎么知道?那些巫师的确经常唾骂佛瑞斯特,而且我看得出来,他们之所以唾骂你,不是因为仇恨或敌视,而是因为害怕。他们最害怕的,恰恰是有一天被佛瑞斯特发现他们囚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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