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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人缩在马路边上看蚂蚁搬家,旁边还蹲着只流浪狗。打小的时候,靳时雨便不爱说话。性子也是出奇的古怪、有种别样的倔,就连谢臻这个救命恩人,都不肯多施舍几句话出来。从小就沉闷,示好的方式也就是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递给对方。靳时雨那个时候,今天给他递一个捡来的毛线球,明天再送他一个形状奇特的石头,后天再送个从自己新鞋上拆下来的鞋带,大后天又送他个小水壶。以至于那段时间他像极了个捡破烂的收垃圾户,往抽屉里塞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破烂玩意,攒了一段时间后就集中再全部给扔了,反正靳时雨年纪小也不记事。直到有一天靳时雨不知道从哪儿扒拉出一颗黑色混金的漂亮弹珠,握在手心里,用双黑漆漆的眼睛紧紧盯着他,然后冲着他艰难地开口出声:“哥——哥——”两个晦涩不清的字只能大致辨认听清,但无论如何那切切实实是靳时雨来到他身边后说出的第一句话。比起过去那些简单的点头、摇头、招手来说,这两个字对于谢臻来说,和生活里初为父母听到孩子会说话叫爸爸或是妈妈时的程度不相上下。那是谢臻留下的唯一属于靳时雨的东西,虽然靳时雨也没有拥有过什么别的。谢臻印象里,从靳时雨到他们家开始,他父亲谢天宇就不太喜欢这个孩子,谢臻在的时候才会给靳时雨几分好脸色看,他母亲又因为几年前产下死胎,精神有些恍惚,也难以给予靳时雨这个外来人什么温暖的关怀。他天性称不上有多纯良、慈悲,唯一能做的便是每周回家时跟着靳时雨说两句话。照靳时雨的话来说,在他眼里,他谢臻似乎是向来看不起靳时雨的,待他就像对待一条狗。原因大概出在谢臻自己身上。谢臻小时候心高气傲,家底殷实,样样都是出类拔萃的优秀,是人人眼中的天之骄子。他这样的性格,向来是想一出便是一出,不然也不会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把靳时雨捡回家。他性格向来都还算不错,自认有些傲慢且自尊心过强,不太把人放在眼里。当年他分化为beta的时候,将自己闷在房间里接近一个星期,年轻气盛的自己才慢慢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后来靳时雨分化成了一个alpha,谢臻当时的心理也称得上是五味杂陈。谢臻二十三岁那年,他和靳时雨分别。这六年来靳时雨经历了什么,又是如何一步步走进鹤英分局成为人人赞叹的优秀警员,他全然不知。只知道靳时雨早就已经恨透了他,恨不得将他彻底踩在脚下,让他受尽耻辱身败名裂才算顺心。即便谢臻已经过得如此不如意,靳时雨却仍旧无法心满意足。接到组织里打来的电话时,谢臻已经在蜗居休息了三天。这三天,谢臻一旦闭上眼,眼前都是那些耻辱又旖旎的情景。他甚至还能清清楚楚地回忆起靳时雨凑在他耳边说的每一句话,记得他每一个动作,这让谢臻根本不敢入睡。靳时雨说无论他走到哪里,他都能找到他。这句话谢臻不得不信,他见识过靳时雨为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着劲儿,他既然说了这句话,就说明即便谢臻扔掉手机、换了号码,靳时雨依旧能从各种各样的蛛丝马迹之中,掘地三尺将他挖出来。除非谢臻断绝和所有人的来往,不再露出半点动静,每天窝在房间里足不出户,彻底销声匿迹。否则,哪怕是谢臻死了,靳时雨都能拖着他的尸体回到鹤市。谢臻站在洗手台面前,镜子里的自己面色格外苍白,他用冷水狠狠搓了两把脸,长吐出一口气。他赶至黑市拍卖场时是刚好准点,米白色的珍珠项链戴在衬衫衣领下,与黑色丝绸衬衫的光泽相互映衬。谢臻脸上带着疏离的浅笑,在指引下慢慢入座。beta的后颈上贴了个两个创口贴,在白皙的脖颈上格外突兀。谢臻漫不经心的和周遭认识的人打了招呼,目光迅速搜寻了下人群,寻到了杨四的身影。确认无误后,谢臻慵懒地靠在椅背上,静静等待着拍卖开始。“老大,这次情报消息准确吗。”一个穿着便衣的年轻男孩儿,往嘴里塞了两把妙脆角,匆匆往裤子上胡乱抹了两下,含含糊糊问着。靳时雨瞥了他一眼:“出来的时候没吃饭?”“靳哥,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吕霄他就是嘴馋。”乔乐坐在靳时雨边上,手上动作不停,飞快地操作着摆弄器械。“陈哥已经进去了,摄像头已经同步好了。”乔乐说完,将针孔摄像头的记录连接到大屏上,称不上太宽敞的卡车后箱里挤了五六个人,聚精会神地看向电脑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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