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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了,我参过体育社,后来又到了绘画社,再后来就留在了中鹄同好会。”
我喜欢奔跑,因为它会让我暂时忘掉一切,在跑步的时候,我耳边只有风的声音。
风帮我阻挡住了其他声音。
后来我跑不动了,有许多人接替了我的位置,我在那里变得可有可无了,所以我就离开了那里。
接着,我就去了绘画社,当时我在想:我一定要在这里创作出成绩,哪怕只有一点,但最起码对的起我抛弃热爱的勇气。
但很可惜,我没有那种天赋,哪怕有一点也行啊!
可我一点也没有,在他们学习,比赛,得奖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努力的训练,可最后连一个鸡蛋都画不好。
那时我就知道我没有天赋,在那里继续呆下去就是在浪费我的人生。
所以我又离开了那里。然后我就没有可以去的地方了,不过还好我还有几个好友。
我们就一时兴起,自己组建了一个同好会。
那时候其实也挺好的,我现在半夜醒来偶尔还会想到那是发生的事情呢。
我们举办演唱会,我们唱歌,弹琴,宣传海报都是由我制作的,也只有我会做,我知道他们需要我。
那时我为同好会绘制了三十多张海报之类的东西。
有蓝色的大树,树下站着我们七个人的。
也有一架巨大的钢琴,中鹄站在琴上,其他人站在琴边的。
还有久在海上翻跟头的。
没有人会管我画的好不好,我想怎么画就怎么画,我觉得那时候我画的最好。
值得一提的是那种日子只过了一年不到,因为我毕业了,我庆幸我那么早离开了那个同好会。
不,我庆幸我终于离开了那个学院,它是我见过的最糟糕的学院,那太黑暗了。
简直和是一幅被黑墨水洒满的黑纸一样。
“恭喜我校三年生凡瓜正式从本校毕业。”
台下是一阵掌声。
我看着台下同好会里的六个成员,心情不太好说。
我对着他们笑了笑。
今天,他们过得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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