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网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章 摆摊(第2页)

张晓华轻轻嗓子,小声开口:“衬衫,粉色的衬衫。”

有郑珊的好嗓子在,一条街都能听见。这年代摆摊都觉得不体面,摊贩甚至把自己的脸挡起来,哪里像郑珊一般大声喊起来,再瞧瞧那明晃晃的粉色衬衫,那些年轻女学生你拉拉我,我拉拉你小步跑来:“呀,粉色的衬衫,真少见。”

郑珊赶紧拿出一件样衣:“瞧瞧,顶好看的颜色,就我这有。”隐约有些骄傲。

张晓华则在一边

看着,不让别人碰别的衣服,有人看不过去,皱眉:“你这衣服怎么不让摸呢?不摸我怎么知道料子好不好。”

郑珊赶紧解释:“靓女,你别急。”她将样衣递过去:“都是女孩子穿的衣服,让人摸来摸去不好是吧。”

“所以我们拿出了一件样衣,还能上身试,你觉得喜欢可以试试。”

有些生气的女孩被郑珊好言相劝早没了气,听见郑珊的话有些惊讶:“能试?”

“怎么不能试呢。”郑珊接过衣服,打开扣子:“现在就能试。”

女学生穿着半袖衬衫,她瘦得很,衣服也小些,而郑珊这里的衣服偏宽松,郑珊帮她穿上后,稍稍调整一下,一点也不觉得臃肿。

郑珊回头又从车筐里拿出梳妆镜,两个巴掌加起来那么大:“你瞧瞧。”她举起镜子。

女学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面颊微红,粉色衬得肤色透亮,可爱极了,一阵微风吹过,波浪线般的领带微微晃动,这样灵巧的衬衫,她觉得连宝港都不一定有。

她也不差钱张口问价钱:“这衣服不错,多少钱?”

郑珊赶紧附和:“可不是,整个广海都不一定有这颜色。”这话是瞎说,但郑珊不管,反正她没看见,听见女学生说话,郑珊赶紧拿出价格牌:“十三块九毛钱。”

问价格的女学生一愣:“多少?”

“十三块九。”郑珊一点不带卡壳,见女学生面露难色,她赶紧开口:“贵是贵

了点,但这衣服不是我说,你穿着真好看,你转一圈试试。”

女学生听话地转了一下,周围同学的惊叹都被她收入眼底,再瞧瞧镜子里的自己,她咬咬牙:“行,我买了!”

“好嘞。”郑珊扬起笑容,示意张晓华帮忙将女孩身上的衬衫脱下来,又从自行车车筐里拿出一个纸袋,从后面翻出一件新衬衫:“你瞧瞧衣服走线,有问题的话咱们再换。”

女学生觉得她们仔细干净,也不多说又把新衬衫检查一个来回,最后套上又试了一次,这才让郑珊装起来。

女孩接过袋子:“袋子还挺好。”还有两个提手,奇奇怪怪,又挺方便。

这牛皮纸也不便宜,张晓华想着郑珊盘算准备物资,突然发现没准备袋子,直接请假出去满大街找牛皮纸。回到宿舍两人接过搓了一整天的牛皮纸,就是为了这个袋子。

郑珊扬起笑脸:“你喜欢就好,下次再来哈。”

女学生没接她的话,一件衣服十几块,她能买三四件的确良,下次可不敢再来。

买了衣服的女学生面上不显,可步伐匆匆,像是打了胜仗一样。一旁围观的几个女学生也赶紧排队试衣服,本来没想买,可试了衣服才发现之后实在好看。几个姑娘也咬咬牙买下,一时半会竟然抢起来,直到郑珊又从后面搬出新的衬衫这才按压下去。

就连那件样衣衬衫都被抢了去,因为不少人试穿过,郑珊便宜了

九毛钱,以十三块钱一件卖了出去。随后赶紧收摊:“走走走,去国营饭店吃好吃的!”

张晓华也不再推辞,她可是看见十几块钱的一件的衬衫被人抢着买!

热门小说推荐
出狱后,首富老公逼我生三胎

出狱后,首富老公逼我生三胎

海城最骄傲的千金宋欢入狱了,传闻是她最深爱的丈夫做的。傅辰年说,她害死了陈琦月的孩子,她该死!一场婚姻,她许他入骨深情,他赠她锒铛入狱。三年折磨,磨去了宋欢一身的傲骨。出狱后,她只想带着孩子好好生活,却被傅辰年找上门来绮月不能再生育,你还欠我们一个孩子!自此,她又踏进了地狱。他大婚那日,她死在了手术台上,一尸三命那场盛世婚礼上,她的死讯传来,新郎猩红了眼眶,一瞬白头。四年后。三个包子看着还在苦苦寻找他们妈咪的男人,小肉手一挥不要再找我们了!我们已经找到满意的新爸爸,不要你啦!...

终极一班之炎王

终极一班之炎王

成了土龙帮的二少爷,先天觉醒了火系的原位异能!穿梭时空,战魔人,战魔尊。成就炎王之尊...

市井之徒

市井之徒

人,一撇一捺,就像两条腿,撑着一截正直的脊梁,撑着一颗向上的头颅,昂然挺立于天地间。而生活,是尝遍柴米油盐的平淡,是笑对酸甜苦辣的平凡。ampampltbr...

重生之绝世废少

重生之绝世废少

叶天,修仙界绝世天骄,修罗战神,却因功高震主,惨死于庆功楼,魂穿来到地球,重生在一个废物大少身上。带着前世的修仙记忆,叶天强势崛起,血战强敌,逆天而行,纵横都市!他来自修仙界,终将破碎虚空而去!...

我真的没想当魔王啊

我真的没想当魔王啊

2020奇幻种田征文大赛参赛作品...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