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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半开,风呼呼地往车里灌,有点凉,正好吹散他浑身数不尽的燥意。
“这件事你不用再想,好好准备接下来的比赛,就当没发生过,知道吗?”
汽车驶入大道,甜美的导航声响起,江荟珠频繁扭头看他。
望着周鸣耀挺拔的鼻梁骨,她忽然想起躺在医院的小黄毛,想笑又觉得无语。
二十来岁的正常男人打不过一个瞎子,不是废物是什么?
江荟珠没觉得周鸣耀做错了,人和动物最基本的区别就是人是感情动物。
任何人都有情绪冲动的时候,周鸣耀又处于最精力旺盛的年纪,血气方刚的男孩子打打架在江荟珠看来并不是什么要紧大事。
当加害者换成了周鸣耀,顶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能理解。
她反而瞧不起被打进医院的方超,那可真是个废物。
“为什么打架?”江荟珠问他。
少年轻轻收回脑袋,望向她的方向。
他沉默良久,置于大腿上的手抠了抠,小动作跟沈姜无措时如出一辙。
江荟珠晃神了一瞬间,便听周鸣耀说:“他侮辱我。”
——还侮辱沈姜。
江荟珠不用细想就能知道那黄毛怎样侮辱了周鸣耀。
无非拿眼盲做文章,她私以为鸣耀这样的孩子不会冲动,却忽视了他也只是个十九岁的孩子。
心下怅然,回忆起坐在审讯室那个落寞的背影,江荟珠心里堵得慌。
“以后这种事情告诉我就行,别自己动手,受伤了得不偿失。”
打架肯定要动手,周鸣耀的手是全身最昂贵的地方,一点差错都不能出。
“我一直就跟你强调,身体是提六十四个灯
沈姜在宜城玩疯了,她在这里没什么朋友,沈国辉放下公司事务陪她好好玩了几天。
除了去能让人心情放松的娱乐场所,沈国辉还带女儿去了宜城比较有特色的餐饮。
各种主题餐厅,中餐西餐,新潮的,年轻化的……有些特色餐厅连沈姜都没尝试过,沈国辉不但带她来了,餐厅的菜色他好像也都有品尝过,什么菜好吃,什么菜有特色,他都很懂。
沈姜没多想,以为沈国辉为了讨她开心特意提前了解这些细节,还挺高兴来着。
“行啊你,越活越年轻,比我还潮。”
“是吗?”沈国辉用夹子给女儿夹了块烤肉:“这餐厅真不错,喜欢的话爸爸下次还带你来。”
因为还有工作要忙,沈国辉零零散散只陪了她一周的时间,后来她要是想出去玩,沈国辉另外安排了人陪她。
都是公司新来的实习生,平时什么事做,干脆调过来陪陪老板女儿。
一连玩了四五天,骨头都玩软了,愈发觉得没劲,空虚填满了她的胸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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