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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节12.今晚会有降雨
法斯特先生不是自己回来的。他还带来一位城里的朋友——一个女矮人。
矮人,听上去可能会让某些有着小癖好的人感兴趣,但那和矮人息息相关的酒桶一样的身材会令他们望而却步。
如果难以理解,那么只要想象矮人拥有和人类差不多的体重,但只有到成年人腹部的身高。
以及至关重要的,即使是女矮人也拥有浓密且粗糙的胡须和毛发。
如果说在知道塔西娅是女性后安南还能把她当女性看待,对女矮人安南则很难区分出态度。
女矮人叫索鲁曼·铜须,一个非常符合刻板印象的矮人名字。
无论如何,安南因为新奇很想和索鲁曼·铜须搭话,不过女矮人不太喜欢他。在矮人审美里,没有过多体毛,肤色也不是健康的小麦色的安南像是一只拔光了毛的鹌鹑。
“那么我呢?”
觉得自己体毛旺盛的马丁凑过去,想帮安南积攒好感,然后被法斯特先生踢走。
“给我滚去擦桌子,别让我检查到灰尘。”
法斯特先生和女矮人钻进酒馆酒窖,伊芙琳擦拭着柜台,安南打开酒馆大门和窗户,驱散酒馆里闷出的木头发霉味。
街角屋顶后的天空呈现绚丽的晚霞,稀疏行人踏上回家归途,这个时刻的宁静与美好让安南明白,为什么一名精英职业者会在这里开间酒馆
不过,对于一个男孩,什么也没有冒险和故事吸引人。
“要下雨了。”
安南擦拭着窗台,望着晚霞自言自语。
“希望可以。”
吟游诗人背着他的鲁特琴出现在窗外,帽子上的鸡尾羽毛随晚风摇曳。
“你也喜欢下雨吗?”
“只是下雨的氛围更适合讲故事。”
吟游诗人迈进酒馆,将帽子挂在衣架上,“你的通用语又有进步。”
安南接受了夸奖:“这些天你没在镇上吗?”
爱出风头的人不一定是吟游诗人,但吟游诗人一定爱出风头,而这些天安南没听说吟游诗人跑到哪里。
吟游诗人说他先去了邻镇,刚找到酒馆还没开始兼职就被同行赶了出来,碰巧遇到法斯特先生,就搭上顺风车去了微风城。
所以等法斯特先生和索鲁曼·铜须从酒窖上来后,他毫不意外地打着招呼。
酒馆恢复开业,法斯特先生和索鲁曼·铜须坐在角落商谈事宜。伊芙琳看管柜台,马丁左眼看左右眼看右,安南则催促吟游诗人开始今天的故事。
因为歇业了七天,今晚客人不多,都是些安南也叫得出的熟客。似乎看出来安南对矮人兴趣很大,吟游诗人讲了很多关于矮人的事。
除了耳熟能详的矮人喜欢喝酒和锻造,还有矮人和精灵互相之间看不爽,以及最适合在酒馆里讲的荤味故事:人类和矮人通婚会生出半矮人还是侏儒。
这个故事得到索鲁曼·铜须的官方认证:矮人和人类无法诞生子嗣。
安南知道这叫生殖隔离,不过索鲁曼·铜须却说是矮人神灵在避免矮人血脉遭受玷污——
这个话题随后延伸出一条有趣的偏见链:通常而言,人类负责正统,兽人负责野蛮,精灵负责傲慢,矮人则负责固执,鼠人负责繁殖。
索鲁曼·铜须对此嗤之以鼻,直言人类是主要种族中潜力最低的。兽人长到青少年就有1级战士的力量。精灵生来就是最优秀的游侠。鼠人可以在一个夏天繁衍出几十倍的数量。矮人的锻造不是与生俱来,但一个成年矮人的手臂是一个成年人类手臂的两倍粗——
这番评价没有偏倚任何种族,连吟游诗人也只能附和,美化为“人类是最均衡的种族”。
龙族只要活到成年就是传奇,神裔拥有与生俱来的恐怖力量。
潜力对应着繁衍能力。所以无论本世界还是其他世界,人类的潜力都不算高。
而所谓“正统”大抵是因为人类遍布每个世界,亦被神明偏爱。
“卖唱的,讲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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