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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意识低头,隔着最后一层布料,打量着自己的硬件,希望能让他眼前一亮。
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
好家伙,连个轮廓都看不清。这不纯纯扯犊子么。
笑死,啥都没有。
他都不知道,现在这种身材要怎么当攻。
瘦得跟小麻雀精一样。
这踏马得吃多少壮|阳药,才能补回来啊。
要不是奚华在旁边看着,他都想脱了裤子,看看自己到底是不是金针菇。
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最后的底线。
他现在的身形看起来,就好像还没有发育好——这个不怪他,因为这具身体的年龄才刚满十七岁。
也不能说瘦不拉几,但绝对是清瘦的,很干净。
不过,腰肢倒是蛮纤细的,小腹也光滑平坦,最要紧的是,他皮肤很白。
一看就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富贵公子,从小就锦衣玉食,躺在绫罗绸缎里,养出了一身娇嫩的好皮。
连胳膊肘和膝盖都是粉色的,呜呼,好羞耻。
清澈冷冽,干净又明朗,少年的清骨,让他看起来好像是雪中腊梅。
鲜艳夺目,傲雪凌霜。
奚华将他的一系列小动作尽收眼底,眉间的青筋狠狠跳了几下。
双眸下意识追逐着少年的目光,望向了少年的胯。
然后,就面无表情地移开了目光。
他在想,传闻是不是太过夸张了?
还说什么,牧家二公子一夜御十男……就他这样?
就……这?!就这?
不是奚华瞧不起他,完全不夹杂任何私人感情地说,奚华养在身边的玄龙的食物——一些只食灵果而生的小毛虫,都比牧白看起来雄伟。
十年前的小牧白,如果知晓十年后的自己,还不如一条小毛虫,不知是否还有胆量说出,“等我长大,我一定要操|死你!”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原本,奚华是打算,假借为徒弟解毒,顺手把他那玩意儿给切了的。
一劳永逸,以绝后患。
还干净了,毕竟,他不想身边养一个日夜不分,还到处发|情的小东西。
眼下看来……不用他动手了,就这小玩意儿,衣服一脱,真看不出来是个男人。
牧白不动声色地用爪子,为自己挡了挡,总觉得师尊打量他的目光,就好像要买过年的猪肉,还挑肥拣瘦的。
由于自己的硬件实在拿不出手,他别别扭扭地抓紧裤腰带,死活不肯脱了。
奚华见状,便语气淡淡地开口道:“小白,你中的是媚|毒,须褪去全身衣裳,卧雪地降温。方可保你一命。”
他胡扯的,纯纯就是欺骗小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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