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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捉虫(第2页)

并不是那么想穿回去。

禄县的没玉村并不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①”,这里只是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小乡村,据他粗浅的历史常识判断,他穿来的这个朝代历史上没有记载,社会发展大致平行于明初中期,家家户户以农耕为业,靠天吃饭,穷得夯实。

甚至上辈子常见的农作物,红薯、花生、玉米,还没有在这个朝代出现,饮食显得单调。

沈家是没玉村的农户,世代务农,他爷爷沈山和奶奶老刘氏养活了仨儿子,如今都已娶妻,有了一下辈的儿女,满当当的一大家子人。

他爹叫沈煌,在家中行二,长到十六岁的时候,恰好禄县的县衙向各村遴选三班衙役,这个朝代县级的三班说的是皂班、壮班和快班,三班衙役分工明确,皂班的衙役一般分在县衙值堂役,也就是内勤,为县太爷等县中的贵人服务,向来是非常抢手的差事,这种好事要给家中在县衙有点门路的人留着,沈家没个有头有脸的人能说得上话,自然落不到他们的头上,快班的衙役司缉捕,佩刀或者剑,非常的威武,但需要自幼习武的才能担任,有门槛的差事更轮不到他了,亏得那年壮班需要一拨做力差,也就是干体力活,打杂的人,沈煌长得人高马大眉目周正,一看就是能当牛马使唤的,因而中了选,自此做了县衙壮班的衙役。

像沈煌这样在县衙壮班打杂的差役,是本朝最底层的编外小吏,由衙门给发工资,当朝叫“工食银”,每年有六两银子的俸禄,但几乎没有机会晋升,俸银也不会提高,一辈子从开头看到末尾,饶是如此,也比农户在土里刨食强的多多了,他的入选让村里旁的农户们眼红不已。

一晃十多年过去,沈煌当差踏实肯卖力,得了县丞王大虬的信任,让他带着几个衙役日夜在禄县境内巡逻,一来震慑想要作奸犯科的小人,二来驱赶比如野狗、野猪、鹰隼等可能伤及百姓的山野猛禽、兽类,积年累月守护一方百姓,因而十里八乡的农户见了他都要带着敬意称一声“沈捕头”。

他娘朱氏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妇,性子直爽,嫁进沈家后,生育了他和妹妹沈月一儿一女,一家四口靠着勤劳和节俭,还有沈家一大家子的相互帮衬扶持,日子还算过得去。

沈持跟着他娘亲朱氏走在开满野花的乡间小路上,没玉村的人丁兴旺,村中屋舍相连,但是多是土坯和茅屋,几座高墙大院算是村里的富户,或者地主家的老宅子,富户手里有上百亩地,租给佃户种田,或者让族中人耕种,地主基本上不在村里头居住,发迹之后都搬到县里头去了,田租只是他们收入的一部分,他们在县里有产业,家中有出息的子孙或者亲戚,村里人多半见不到他们家家主的,只每年收租的时候能看见那些朱红的大门打开一两日。

娘俩回到家中,朱氏把沈持领到里屋把门关上,又隔着门缝向外头张望。

这氛围像是家里头出大事了,弄得沈持很是紧张:“阿娘?”

朱氏又瞧了瞧四下无人经过,才压低声音说道:“阿池,是这样的,你爷之前积德行善,给咱家挣了一门好亲事……”

沈持:“……”听起来像是好事。

“当年挨着咱们县的献县剿匪的事你听说过吧?”

沈持点点头:“听我爷讲过。”

大概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当时隔壁献县的山里头聚集着一窝山匪,时常下山去打家劫舍,到后来更是强抢民女肆意杀人,闹得县中百姓人心惶惶,朝廷不得已派兵前来剿匪,哪知道山匪太过于凶悍,当时领兵的朝廷将领史成麟被打成重伤逃到了禄县,碰巧那夜他爷爷沈山外出办事回来,路上遇到倒在路边的史将军还有半口气,连忙把人送到大夫家中救治,将军因此捡回一条命,沈家就这么跟京城的史家结了一个大善缘。

史成麟为了报答沈山,离开禄县之前说要跟沈家结个姻亲,从此两家绑在一处,一荣俱荣。

不过当年沈山才二十来岁,刚成亲,而史成麟三十多岁,家中儿女都快该谈婚论嫁了,于是约定日后有适龄的孙辈再结亲,反正兜兜转转的就落到了沈持这一辈上。

“今儿早上史家派人来找你爷了,”朱氏绷紧了神经说道:“人家这次来,没准儿是要给他家孙女挑个孙女婿呢。”

听说史家男丁不旺,却有数位小孙女。

沈持:“……”

还有这样的美事儿?!怪不得他娘这么急叫他回家来呢。可是他爷爷沈山有仨儿子,他大伯沈文那一房有两个孙子,十一岁的沈全和九岁的沈正,他小叔沈凉那房还有个和他同岁的儿子沈知秋,都说大儿子小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在沈家,好事都是紧着大房跟三房,他们二房从来捞不着,想来与史家结亲的事也没他的份儿。

正好,对于这辈子七周岁不到,前程尚没有着落的沈持来说,也不想这么早就娶媳妇儿的事。

“阿池,你去洗把脸,”朱氏打量着沈持说道:“再换身衣裳弄干净些,这两天不要跑出去耍了,多去你爷跟前走动走动。”

让沈山看看,谁才是他四个孙子中长的最俊,最拿出手的那个。

沈持心中无意于高攀史家的事,但嘴上还是顺着她娘:“知道了阿娘。”

他洗净脸面换上一套干净的衣裳出来,朱氏通身打量儿子一遍,满意地松了口气:“我儿子生的最俊。”她努努嘴,示意沈持去沈山跟前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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