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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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