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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习惯了,不用管。你别一直站着,坐下来吧。”
芬克斯找出两个小板凳,擦干净后,把一个递给未寻,把另一个放在一边,让那个小孩坐。
等小孩坐下后,芬克斯说:“遮你们俩吧,我用不着。”
未寻直接用纸具现化出一个小帐篷遮住三人。看见头顶忽然出现了帐篷,那个孩子惊奇极了,盯着帐篷看了很久,期间还时不时往未寻那里看。
拆完之后,芬克斯就开始一个个修复那些零件。
他在破了一个洞的坐垫里塞上填充物,用胶把一块皮粘到了洞口,又在上面蒙上一层耐磨的人造革。手柄上的破损部分被他剪了下来,换上胶圈。生锈的链条被他涂上机油,用布条包上反复摩擦,彻底把锈去掉。
断掉一截的脚踏板,被他用电焊焊回去,还用角磨机抹掉了棱角突出,可能会划伤人的地方。每一部分的配件,只要有棱角突出的地方,他都打磨了一遍。所有生锈的地方他都做了上油除锈的处理。
然后,他开始给前刹、后刹换刹皮。换完之后,就到了车胎部分,前胎后胎的内胆都破了。他把内胆抽出来,一点点摸着内胆,查看是哪一处破了。找到破了的地方,他又补好。补好车胎之后,他又对车胎外部做了一次清理维护,然后打上气。
这辆自行车实在烂得可以,哪哪都是漏洞。芬克斯一直在那修补着,一个一个零件处理过去。阳光一直在移动,帐篷的影子越来越长。
到了下午的时候,芬克斯终于把各个零件都处理好了。把那些零件组装起来后,他又在手柄上加装了一个非常可爱的铃铛。
装的时候,芬克斯问那个小孩:“这个你喜不喜欢?”
他特地找了小孩子会喜欢的款式。看到那个可爱的铃铛,那个孩子高兴极了,一直在点头。
装上铃铛后,这辆车算是彻底修理完毕了。修好之后的车和之前相比,有明显的变化。芬克斯给车子做了最后的调试,校准了车的龙头。
全部搞定后,芬克斯对那个孩子说:“行了,你试试。”
那个孩子兴冲冲地就去试了,她学着以前看到过的人骑车的样子,登了一脚就准备登起自行车,自行车立刻向一边倒过去。芬克斯眼疾手快,立马上前抓住自行车后架,把快要跟着车子摔倒的那个孩子扶正。
见她什么都不会,就敢上去要骑,芬克斯不由吐槽:“原来你不会骑啊,这么胆大,你是打算摔几次?”
那个孩子吐吐舌头,做了个我不怕的表情。
芬克斯拍拍自行车,说:“你不怕,它怕,它可经不起折腾了。”
说着,他开始教那个孩子骑车。小孩子正是学什么都很快的年龄,没教多久,那个孩子就学会了。
学会了骑车后,那个孩子开心极了,在土路上一圈又一圈地来回骑,带起了许多尘土。尘土把她搞得灰头土脸,也把刚修理过的自行车搞得灰蒙蒙的。她一点都不在乎,还是在那疯骑傻乐。
芬克斯站在那里,看着那个孩子一圈圈骑着,表情却不像那个孩子那样轻松。
骑了很久之后,那个孩子终于停了下来。她把自行车停好,走到芬克斯面前,掏出旧衣服上剪下来的布做的手巾,递给芬克斯。
芬克斯看了看自己沾着油污的手,又看了看那块手巾,默默接过来擦着。一块布自然擦不掉油污,芬克斯象征性擦了擦,就停下了。
那个孩子又在口袋里掏啊掏,掏了半天,掏出几颗包着彩色糖纸的糖果。那是最便宜不过的水果糖,也是许多流星街孩子们的珍宝。芬克斯伸出手,那几颗糖果放到了他的手上,轻飘飘,却又沉甸甸。
把糖给他后,那个孩子笑得非常灿烂,她对芬克斯说:“谢谢你,我会努力记住你一辈子的,我叫娥娜,你叫什么?”
芬克斯说:“不用记什么一辈子,这点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行!就要记一辈子!你修好了它,很重要!”
见她一副固执己见的样子,芬克斯说:“我叫芬克斯,你要记就记吧。”
知道了芬克斯的名字,娥娜高兴极了,说:“我会记住的,芬克斯,谢谢你!”
说完,娥娜朝他挥挥手,又看了看未寻,就朝自行车跑过去,骑上自行车朝她乳母住的地方骑去。骑了一段,她又回头挥挥手,然后才离开。
娥娜离开后,芬克斯低头看着手里的那几颗糖,觉得好沉好沉,那上面承载着无数流星街孩子无比匮乏、又无比充实的童年里为数不多的甜味。
芬克斯看着那几颗糖,看了很久,很久很久,一直没移开目光。一只手伸了过来,拿起一颗彩色的糖果,剥开糖纸,递到他嘴边。
芬克斯把那颗糖含到嘴里,糖精的味道在口中弥漫,坚定了他的决心。
会的,会有很多东西的,会得到很多很多的,不会再像他们小时候那样了。
用不着记什么一辈子,只是一件小事而已,记住一阵子就非常足够了,不记得也无所谓,不该为这样的小事就记一辈子。
流星街会什么都有的,很快,很快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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