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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黄金矮人(第1页)

矮人,是一个很富有魅力和历史传承的种族,他们的历史很悠久,和精灵不相上下,在人类与比蒙崛起之前一直统治着爱琴大陆。在古代的历史中,矮人曾经有一个巨大的覆盖半片大陆的大帝国,一度与精灵帝国对峙并且频繁爆发战争。不过那些都是过去式了,现在的矮人王国不只是衰败而且只能龟缩在十万大山的一角,他们甚至和自己的近亲巨人都切断了联系,任由大多数巨人部落停滞在泰赫玛拉山与唐吉坷德山脉上孤立无援,连个帮忙都帮不上。

现在的矮人王国衰弱的不像话,为了讨口子吃饭,大多数的矮人也只能混迹于中土的人类诸多王朝之中要么当铁匠、要么当冒险者,要么干脆就是当勘探家或者矿工,又或者是随军军官与冒险者之类的混口饭吃。人类的大多数王朝也一般对这些矮人比较宽容,对他们的自由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太抗拒这些矮人来中土找工作。

毕竟给他们口饭吃还能起到促进经济的作用,要是把他们拒之门外,那走投无路的矮人王国很有可能就不得不开展战争,靠近矮人王国那一代的诸多公国可就要惨了。

作为曾经统治大陆的种族,矮人也是有着诸多变种的。比较出名的有溪谷矮人、丘陵矮人、山地矮人、盆地矮人、森林矮人这种大族,特殊一点的也有绿矮人、风暴矮人、沙漠矮人、雪矮人、赤焰拿破郎矮人这样的具有种族异能的矮人种族。抛去已经被放逐的灰矮人,矮人中最珍稀且尊贵的莫过于四大纯血杜伊嘉矮人了。

与精灵族的三大上位贵族花月金对应,矮人中也有黄金、白银、古力野、盾斧四大矮人贵族,这四大矮人种族据说是摩拉丁亲自封他们镇守大陆的四边以永远保护大陆的。在大帝国全盛时期,他们四族因为能掌控几乎全部的大陆领地而统一居住在皇宫中共事。但是现在衰败了,退回十万大山的矮人王国目前只有白银矮人因为本来就是这一块地方的人而不需要遵循戒律返回大陆边缘,继续担任着王族和国王一职。其他三族则都因为戒律问题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祖地’,返回大山之中不再入世了。

按理说这种矮人贵族性子是不比精灵低多少的,盾斧矮人和古力野矮人钻进大山后就没见到他们出来过。唯一偶尔会出来露面的可能也就只有黄金矮人一族,每年总是会有几个年轻的小伙子跑到中土来碰碰运气的。

黄金矮人,过去的矮人帝国皇族,出任皇帝最多的矮人种族,黄金矮人中的几乎每个人都是双胞胎,而且只要是双胞胎就一定会是山丘之王,身高接近巨人的普遍身高,一般能达到3米左右的高度。一般这样的黄金矮人双胞胎其中一位一定是天生的风暴战士,另外一位则是天生的雷电法师。作为山丘之王,他们的战斗力高的可怕,黄金矮人战士挥舞的斧头甚至能拦腰将亚龙魔兽斩断,而法师则可以召唤古树粗的雷电把敌人电成焦炭。可以说,矮人中的扛把子,杜伊嘉中的纯血,黄金矮人名副其实确实如此了。

黄金矮人的表现极少,一般对外族的表情永远都是一副威如狱海的样子,看到什么都不会惊讶,他们只有在对同宗的其他纯血杜伊嘉时才会微微做出其他的表情,以证明他们确实不是面瘫。但是,问题是,不管是惊人的身高还是强悍的近战能力与矮人中罕见的魔法能力,又或者是威严的面孔,这些都是以双胞胎形式诞生的山丘之王黄金矮人才有的特征!而双胞胎在黄金矮人中诞生的比例并没有达到100%,而是大概在97%左右!

也就是说,每两百个新生的黄金矮人婴儿中就一定会有194个双胞胎和6个独生子。而这六个独生子不只是没有高个子、雷电魔法专精与古井不波的森严面孔,最重要的是他们还继承了黄金矮人一族特有的黄金痴迷,没有黄金就根本没法打仗了。

黄金矮人对黄金的痴迷堪称病态,他们一族只使用黄金制作的武器,也只会穿镀金过的铠甲。拥有黄金武器和铠甲的话他们的实力就会大增,力量会得到增幅,魔法能力也会增强。但是要是没有黄金武器,他们的能力就要相当的打折扣,不会那么强大了。

而眼前站着的,就是一位黄金矮人中的独生子。他身穿一身亚麻布衣服,黄金般耀眼的胡子被编的老长,可以达到他的小腹那。桌子上的斧子熠熠生辉,当然,肯定不是纯金的,就是在斧刃边缘抹了一层镀金而已。让文鸳认出来身份的也就是他那黄金色的胡子,矮人中除了黄金矮人就没有那个矮人有这么骚包的胡须,哪怕是白银矮人也做不到。

文鸳强行按下了自己想要破口大骂的心情,他总算知道为什么昨晚那个中登的表情这么古怪了。合着是这么个重装战士,连铠甲都没有的重装战士!一报还一报了属于是,昨晚他讨价还价得胜,今天就不得不应付这位黄金矮人,属于是遭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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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怎么了?”艾丽捷看见文鸳愣神有些奇怪的问到。

“没事,想到了一些别的事情而已。”文鸳回过神来笑了笑,又招手示意那位黄金矮人重战士过来一起坐。不管咋样,能多一个人总比少一个好。

“你是来面试的?叫什么名字?”文鸳双手交叉放在桌子上问到。

“格兰诺顿,格兰诺顿.哈洛林。”黄金矮人提着斧子过来坐下也认真的点头回答道。

“格兰诺顿先生,冒昧的问一下,您以前有从事过相关行业,有相关行业的经验吗?如果有,又是因为什么而离开队伍的?”文鸳慎重的思考了一下后问到。

“干这行有三个月了,基本上什么都会一点,当重装战士,当后勤,当武器维护师,都算是比较擅长。”格兰诺顿耸肩道。

“至于说为什么退出队伍,主要是他们嫌我不穿铠甲和总是要求以金币结算工资。如果您能不嫌弃这两点,我就愿意加入你们。”格兰诺顿解释道。

“嗯...不穿铠甲...没有尝试过在皮甲上绣上金线吗?”文鸳慎重的考虑了一下问到。

“还有这种操作?”格兰诺顿的大脑宕机了,思考了好久后才反应过来问到。

“如果说购置了皮甲并且缝上了金线,你愿意穿吗?”文鸳笑了笑又问到。

“可以,只要是有金的,不管镀金还是覆盖部分,都能被我们黄金矮人接受。”格兰诺顿也摊手道。

“很好。”文鸳点了点头满意的说道。

“最后问一句,当敌人潜伏消失不见,魔武战士、辅助法师、辅助法师,你该优先去保护谁?”文鸳又指了指诺诺、艾丽捷、还有自己问到。

“保护您,因为他们其中一位是龙裔,另外一位则会飞。”格兰诺顿瞅了瞅诺诺和艾丽捷后回答道。

“错啦,要保护他俩,最主要的就是优先保护诺诺,因为她是队内的主要远程输出手,只要她还活着,队伍就还有还击的可能。”文鸳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哈哈笑道道。

“恭喜你格兰诺顿先生,你被录取了。现在,你已经变成了我们‘炉石传说’小队的一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重装战士了。”文鸳伸手与格兰诺顿握手说道。

“我还以为您会多盘问几句。”格兰诺顿也没想到面试这么快结束了,还有些懵懵的与文鸳握手说道。

“兵贵神速,从快。对了,你为什么要从事冒险者这行,有什么理想和目标吗?”文鸳顺便问到。

“我想要凑够一套黄金铠甲和武器,回去到族人面前显摆。”格兰诺顿很诚实的回答道。

“够布尔比!够诚实,够直接,我喜欢!”文鸳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点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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