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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一万次(第1页)

(脑子寄存处,欢迎各位男神女神……)地球,华夏。燕京大学,男生宿舍。“pentakill!”“五杀!五杀!!哈哈哈哈!!!”李清一拿着手机,内心激动不已,他的室友们都已经去上课了,而他恰好今天没有课,因此他正悠闲地待在寝室里打着一款名为“王者”的游戏。此刻,李清一完全沉浸在游戏的欢乐之中。“啊!”突然间,他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一股难以忍受的痛苦如潮水般涌上他的心头,仿佛有成千上万的蚂蚁正在啃食他的大脑。“呵呵呵,又要死了吗?”他自言自语,嘴角带着一丝苦涩的笑意。“我早就习惯了这种痛苦,本以为这次重生成为大一新生,能够摆脱过去的阴影,好好享受接下来的生活,没想到……我还是难逃一死。”“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重生了,只知道每次重生后不久,我都会迎来死亡的命运。我不知道下次会重生成为谁,也许下一次,我将彻底结束这非人般的重生之旅。我真的好期待那一天的到来。”“……”李清一享年十八岁,卒!他死后不久,一名身穿道袍的年长的道士和一只黑白相间的哈士奇进入了这间男生宿舍。“老鬼,帝子已经重生了九千九百九十八次,只要再重生两次……你确定要强行干预他后面的两次重生,这样做,你真的会死的。”哈士奇摇着狗头,一脸严肃的对着身旁的道士说道。道士面容平静,仿佛早已看透生死。他淡淡地回应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将在他下一次重生中封锁他的记忆,只有当他突破至天境时,方能解开。我希望在帝妃复活的那一刻,他能够恢复记忆,守护她周全。我也希望你能信守承诺,在我离世后的第三年,打破这方世界的束缚,重回三界。我知道你渴望那份久违的自由。”“我当然记得,我要的就是自由。”哈士奇点了点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道士不再言语,他缓缓伸出手掌,轻轻覆在李清一的遗体之上。刹那间,一道耀眼的红色光芒笼罩了李清一,他的身影在光芒中逐渐消散,化为无形。与此同时,道士的容颜也在瞬间苍老了几十岁,从一个神采奕奕的长者变成了步履蹒跚的垂暮之人。他轻叹一声,与哈士奇一同离开了这个地方。华夏,十万大山深处,一处隐秘的村落。村子四周环绕着高大的竹篱笆,仿佛是一道天然的屏障,将这个隐秘的世界与外界隔绝。芒种时节,东方破晓,朝阳初升。在这个偏远的村落里,一片安静祥和,似乎只有田野里劳作的庄稼人,才能感受到这古老节气的韵味。然而,在这个芒种节气的日子里,他们的命运却像飘摇的烛火一样脆弱。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中,一介束发少年身穿破旧的汗衫,脚踏布满泥土的草鞋,扛着比他还高三分的锄头,正在田野里忙的不可开交,与此同时,少年旁边睡着一条憨态可掬的大狗。少年身材瘦削,面庞坚毅,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烁着璀璨的光芒。他名叫李清一,是个孤儿,从小被这个村落里的一位老者收养,他不仅被老者收为徒弟,而且也是被视为亲孙一般的存在。老者在村子里是个德高望重的道长,也是村里的守护神。他是李清一和村民们最敬佩的人,没有之一!老者自称清风,村民称其为清风道长。他教给李清一生存之道,也带着他四处“坑蒙拐骗”。这种日子虽然贫寒,但充满了生活的色彩。老者待他如亲生孙子一般,而李清一也把老者当做亲爷爷一样对待。由于昨晚的倾盆大雨使得田地间的空气湿度仍然很大,令人感到闷热难耐。可以清晰的看到湿气被蒸发时的情景,如雾气弥漫,如袅袅炊烟,如浓浓的硝烟。偶尔,会有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鼻而来,令人作呕。这是死亡的气味,是腐烂的发酵。而村里人都认为,这是芒种节气的气味,是生命交替的使然。“李清一,你师父情况不好了,他让我告诉你他有话对你说,你快点跑起去看看吧,不然就来不及了!”一位站在远处的花胡子大叔朝着正在劳作的李清一大声喊道。李清一心中一惊,手中的锄头瞬间掉落在地。他来不及捡起锄头,只是疾步向家里奔去。他的心跳如擂鼓般激烈,“师父!”他的内心呼唤着,恐惧和不安像冷冷的蛇一样爬上他的脊背。只有十几岁的他,虽然生活艰辛,但从未怕过什么。然而这次,他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李清一速度极快,跟着他一路狂奔的还有一条体型颇大、黑白相间的大狗,哈士奇。,!哈士奇名叫杂毛,由于黑白相间的颜色,老者说它颜色不纯,故取名杂毛。杂毛边跑边流着口水,舌头深的老长老长,一路都是“舔狗”的模样。它的四条腿虽然已是浑身解数,但它的速度竟然逊色于李清一,这让杂毛的内心不禁掠过一丝沮丧。如果地球人看到这一幕,绝对会大吃一惊。什么情况?!四条腿的大狗狂奔,居然跑不赢一介束发少年?!渴望速度的念头不禁从杂毛的大脑中一闪而过。“哼,在这灵力稀薄之地,本王不能发挥全部实力,不然就凭你还远远不够看。”李清一冲开竹门,里面站满了人,无不是同情和不舍,他们见李清一到来后,给他和老者留下了充足的空间。老者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老者身穿道袍,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只是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多了一份苦涩和不舍。李清一极速来到师父的床前,只见师父脸色苍白,生命垂危。他扑通的跪在地上,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他哽咽着说道:“师父,你一定要撑住!”李清一心急如焚却无可奈何,在李清一幼儿时期,老者身体就不好,老是咳嗽。“别哭——男儿有泪——不轻弹——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咳咳咳。”“今天我真的就要走了,以后就让小杂来陪你一程吧。”老者缓缓睁开双眼,用微弱的声音说道。他称呼这条哈士奇为小杂,而李清一则喊它为大杂。老者艰难地说完后,刚刚赶来的哈士奇狗走到了李清一的旁边点了点狗头,很有灵性。据说这条哈士奇和老者从小相依为命,但老者日渐老去唯独这条哈士奇身上的毛发愈发光鲜亮丽。不知道它是活了多少年的哈士奇了,村里人都称呼这条哈士奇为狗神。“师父我不哭了我不哭了,您告诉我怎么做我知道您一定有办法的。”李清一如热锅上的蚂蚁,紧紧的握着老者干枯的手掌。在李清一的心中,师父一直无所不能,但在生死离别面前,他也看出了师父的无奈。师父经常念叨的话回响在了李清一的耳畔。“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天道沉沦,世道炎凉,霸道流行,王道不复。”李清一听师父讲过前一句是黄巾军起义的口号但是后一句让他很是不解。“人生老病死,本是常理。而死亡,是最终归宿。为师,告辞啦。以后的路,就要靠你自己去走了。特别是……那颗紫色小珠子你千万别搞丢了。”老者似乎用尽他最后的力气说下他的遗言,他深情地望着李清一,似乎想在他的记忆中留下更多的痕迹。他的声音虽然微弱,但却充满了感情和期待。李清一仔细寻找他的裤兜,找出来一颗紫色的小珠子,珠子上面有许些奇怪的纹路。他拿出珠子后准备顺势递给老者,道:“师父,在呢,它一直都在。”“好,很好记住这个珠子一定不能把它搞丢失,保护好它一定不能被别人抢走她”老者好像要说什么但没有说完,就再也没有了声音,也永远闭上了眼睛。“师父!!!”李清一声嘶力竭。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清风道长,羽化了!!”呜呼哀哉,逝者安息。紧接着,村民们全部跪了下来,无不掩面痛哭。他们齐声道:“道长慢走,恭送道长!”只有一条被遗忘的哈士奇被众人挤在一个角落里,它蹲坐下来,目光黯淡的盯着老者的床榻,暗自伤神。“老鬼,走好。”“我会把你交代的事情办完,办完后我就自由咯。”李清一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安葬好了师父,葬于十万大山中最高山的山脚下。他为了出去闯荡,随后就带着这条哈士奇去了远方,在城里的一家麻将店打工。他当了个清洁工,在这里包吃包住。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不知不觉,三年即过。这三年来,李清一开拓了视野,接触了网络,学习了知识文化……麻将店里面。“哈哈哈,清一色,我胡了!”麻将桌旁的一个膘肥大汉应该是赢了一局,哈哈大笑出声。与此同时,嘭的一声响起!一颗紫色的珠子从李清一破旧的口袋里掉了出来,砸在了地上。李清一衣着干净破烂的白衣,他正在用拖把拖地,一不注意把紫珠弄掉了出来。此刻,这颗珠子成为了在场的焦点。赤裸着上半身的膘肥大汉眼睛冒光,傲然屹立,他那小小的眼睛打转道“清一色,你把珠子拿给我看看,今天‘清一色’我赢了,你暂时不用拖地,可以先去休息。”这个膘肥大汉就是这家麻将店的老板,蛮横无理,他时常刁难李清一。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清一色”这个外号就是膘肥大汉给他取的。李清一讪讪的笑道:“老板,这颗珠子对我很重要,我不能给你,请你见谅。”“哦,莫非是传家之宝,哈哈,穷鬼,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东西。”膘肥大汉再次笑出来了声。“三十六计之走为上计,跑!”李清一知道膘肥大汉不得到珠子,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他马上捡起珠子就往外面跑。“嘭!”李清一刚跑出门,居然在门口踩到了一大坨狗屎,他的脚一滑,身体前倾便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道路上。他的身体似乎是附有魔力一般,飞出了几米开外。“草率,踩到狗屎了!”“杂毛,你干的好事!!”“靠,这个死舔狗!!”“……”李清一的心里把杂毛骂了无数遍。“我的狗屎运呢?”“怎么感觉是要死了”李清一撞破了脑袋,他的意识也逐渐迷离。“嗡、嗡……”那颗紫色的珠子闪着紫光化作一道流光钻进李清一的眉心里面。当紫珠进入李清一的头颅之后,他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异样。方圆百里的风吹草动、婴儿刚出生时的哭啼、蚊虫嗡鸣……他感受的一清二楚。同时,李清一还发现,他可以感知到鸟儿的歌唱、河流的流淌、树木的呼吸,甚至能感受到大地的疼痛。“这是什么匪夷所思的力量?”“我怎么可能会有如此诡异的力量?”李清一感受不到疼痛,唯有震惊!可以直观看到,躺在地上的李清一刚开始是头部被紫光掩盖,然后是胸腔,最后是全身,似乎这个紫光想要把它吞噬了一般。紧接着,一条硕大的哈士奇从麻将店里窜了出来,依偎在李清一的旁边。它的红眼睛闪烁着神秘的光芒,直勾勾的盯着李清一,仿佛在告诉李清一不要大惊小怪。“三年时间已到,该走了。”杂毛的眼珠子散发出了诡异刺人的红光。随后,李清一和哈士奇就消失不见,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我草,这年轻人?!”“上帝,哦买嘎!!”“……”路边,大爷,老外等人的惊呼声还回荡在空气中。(全书完?no!):()快穿:太子再起,仙女别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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