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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淡定的王彩琴(第3页)

“你们昨天有没有让黑狗,把咬住我的那个鬼头吃掉啊?”我见到鬼仆后,第一时间问了这个我最担心的问题。

鬼仆说:“当然吃了呀,不过因为你穿的衣服太少,所以鬼头咬伤了你的皮肤,我们已经给你上了特效草药,过几天就会好的。”

这就好!我终于放下心来。

于是鬼仆就带着我到镇刀寺去开坛祭刀了。

第二天上午,一切如故。

中午我睡午觉的时候,脑袋一靠上枕头,就来到了刑场。

这一次,是我穿着红色的交领袍,举着明晃晃的鬼头刀,我眼前跪着的就是王十八。,!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管他的呢!明天去行刑的时候,好好的问问鬼仆再说吧。

“大彪啊,下来吃饭了。”

我正准备收拾满地的烂冬瓜的时候,妈妈在楼下叫了我一句。

“好的,马上就来。”

因为爸爸每天凌晨就要起床去拉肉,所以我们家的晚餐一般是五点就开始吃。吃完以后,爸爸就上床去休息了。

“你确定对门的老王只是喝醉了吗?怎么今天一天都没有看见他出门?”爸爸一边喝酒,一边随口问我。

妈妈也接话道:“对呀,就连王彩琴也没出过家门,不会是有什么事吧?”

“嗯,我也不太清楚,早上是喝醉了,现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吃完饭再去看看吧。”我心事重重的对爸妈说道。

“哎,叫我说呀,这老王早点死了还好些!这么乱七八糟的活着,把好好一个闺女都给拖累了。”妈妈一边吃饭,一边念叨着。

我知道妈妈说的是真话,也是好话。但是此时,我听到这话却很不舒服。因为我知道老王明天就要死了。

“好了妈妈,人家活人家的命,也不碍着我们什么事,你就别说这话了。”我有些生硬的拦住了妈妈。

妈妈笑笑对我说:“我也就是替他那个闺女不值。”说完她就把一块鸭脖子夹到我的碗里,叫我快点吃,吃完了再去看看。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谁叫我们摊上了这样的邻居呢。

我答应了妈妈一声,就夹起那块鸭脖子准备吃。

不过一想到老魏脖子上的那些血泡,我就一阵恶心。

“怎么啦,你不是最爱吃鸭脖子的吗?”妈妈奇怪的看着我说道。

我回过神来说:“嗯,不过吃多了,现在不想吃了。”

但是说完以后,我依然把那快鸭脖子塞进了嘴里。

我的目的倒是不是为了吃它,而是想用我的牙齿当砍刀,试一试怎么样才能把鸭脖子咬断。以前吃过那么多鸭脖子,都是顾着吃肉,根本没试过咬骨头。

第一次咬的时候,我故意把一个骨节放在牙齿上,然后用力一咬,没有咬断,而且我的牙齿差点都咬崩了。随后我又换另一个位置,把鸭脖子的两个骨节缝隙对着牙齿,这一次果然轻松的就咬断了。

看来,还必须得砍在骨头的缝隙上。

我一边嚼鸭脖子,一边在心里想到。

不多时,我就吃饱饭放下碗,起身到王彩琴家去了。

此时的王彩琴,气色还挺好的。只是,躺在床上的她老爸,却依然是那个要死不活的样子,脖子上的血泡越来越多了,破裂的血泡流出的血水已经将被子都染红了。

“你怎么不给你爸爸换个被子呢?”看到那凄惨的老王,我的心里都有些难受了。

“可是我根本就搬不动爸爸。而且,我实在不敢再去看他了,所以只好等他那个了,再叫殡仪馆的人来收拾。”王彩琴有些愧疚的说道。

唉,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人家说患难见真情,此刻我应该说生死见女心。爸爸都这样了,王彩琴竟然还能如此的无动于衷。

那时的我,只想赶紧把老王处决了,免得他活受罪。

想想也没什么好说的,再说天色已经晚了,孤男寡女的在一起,难免引起别人猜疑。于是我跟她客套了几句就回家去了。

回到家时,爸爸已经上楼睡去了。客厅里只有妈妈一个人在收拾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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