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高傲,火狼不想让自己死于风尘手下,虽然一开始还能够动,却伪装,等到风尘靠近自己,才奋起反击,给风尘狠狠一口。
但这样做的结果却是,火狼失去了一只眼睛。失去眼睛的愤怒和痛苦,让火狼暂时忘记了腹中的器物存在,扑到风尘身上,做最后的挣扎。
也正是因为这最后的挣扎,火狼沾上了风尘的血,在最后,火狼失去所有力量时,这些溅洒上的血,却唤醒了来自火狼内心深处,不明的记忆:关于血炼的记忆。
想要活下去,就只有这个办法,没有别的选择,火狼最终踏上了血炼的路。
成为风尘的血炼武器,现在应该称之为主人,风尘都没有发觉,火狼,也就是怒尘刀,可以感觉到风尘内心深处某些情感,也接受了很多主人的记忆残片。
用简单的说法来说,就是火狼开启了灵智,能够理解主人风尘的想法,只是可惜,风尘还没有踏上修行之路,还不能和怒尘刀进行沟通,只能够略微感受到对方的情绪。
成为主人风尘的血炼武器,火狼发现自己突然多了很多能力,而最基本的,就是释放火焰。想破脑袋,火狼也不知道这种能力是怎么来的,最后把原因归结到主人风尘身上,这是风尘带来的能力。
因为被血炼过,火狼的思想逐渐潜移默化,一切都遵从风尘的想法,以主人风尘为第一位。
所以,当风尘想要尽自己的能力破阵时,火狼第一个跳了出来,用它最新的能力,释放火焰来和敌人战斗。
对于糟老头,火狼并不认识,只是从主人风尘的记忆残片里,大概清楚了两人间的关系,理解不理解是另一码事,但至少是可以信任的人。
所以,为了回应主人风尘的期待,火狼选择相信糟老头,做出这样一个疯狂的决定。
并不是多么麻烦的举动,只是将原本分散的注意力集中于一点之上,将那些用于保护自己的火焰全部收回,让自己彻底的暴露在守卫面前。这一幕,只有阵法和守卫能够看见,糟老头和风尘是看不见的,也不知道,如果糟老头没有挡下所有守卫的攻击,怒尘刀就会败亡。
“这些守卫,好像有些着急?”感觉到守卫尽全力想要靠近怒尘刀,也不管空间够不够,就这样拥进去,糟老头疑惑道。
风尘也是一头雾水,在他心里,出现的就只有一种决绝情感。
“别让这些守卫靠近,虽然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还是不要让他们靠近比较好。”风尘想了想,心中总是有些放不下,远远地冲糟老头说道。
糟老头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表示知道。这本来就是他要做的事情,毕竟他不敢确信,怒尘刀能够保护好自己,所以最好的选择,还是不让任何攻击伤害到怒尘刀。而糟老头从一开始,也是去这样努力的,虽然守卫的状态,有些让糟老头看不懂,该做的事情却不会改变。
缺口在藤蔓的努力下,已经逐渐扩大,只要将两侧的守卫清理干净,便能够对怒尘刀进行全方位保护,而怒尘刀与巨型守卫对峙的一面,无论是守卫,还是糟老头,都不敢踏足,因为任何攻击或者生灵,一旦踏入,结果都只有死路一条,所需要防守的,只有三面。
虽然被藤蔓窜了进去,甚至已经将怒尘刀周围围了起来,守卫也没有将其当成一回事,毕竟是一击便可以轻松斩断的东西,不需要过于关注。守卫们分成两波,一波抵挡糟老头来自外围的攻击,为另一波守卫争取时间,斩开藤蔓攻击怒尘刀。
糟老头却不会让守卫轻易得逞。蓄积已久的雷兽轰出一道道雷电,每一道都有着水桶粗细,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破坏力。
这一点,单从雷兽轰出这些雷电后,差点没直接倒在法阵上,就能看出。
每一道雷电,都不是普通守卫能够抵挡的,何况还是数道连续雷电?
重重地轰击在守卫的盾牌之上,将盾牌连着守卫本人,一同纳入攻击范围。连续的电闪雷鸣后,上百名守卫连盾带人被直接轰成渣滓,空气里,除却跳跃的电流外,就只有一些飘散着的残渣。
上百名守卫被雷兽轻易轰碎,顿时让空间变得充裕了起来,而另一波守卫,也在这一刻,暴露在糟老头视线内。对于这一波守卫,糟老头就没那么客气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凝聚出一尊巨型守卫守卫,耗费阵法太多力量,很长一段时间,守卫的数量都没有再增加过,眼下这百来名守卫,已经是最后的守卫部队。
所有能够发出的攻击,都在这一刻,朝着这波守卫轰去,整个天空再次色彩斑斓起来,看上去极为壮观。
而这些坚持到最后的守卫们,也在糟老头不计后果的攻击中,被一个一个的斩杀,化为空气里的一份子。
同一时间,怒尘刀的准备终于做完,体内充斥着雄浑的力量,因为难以抑制,而略微颤抖起来的怒尘刀看着眼前,那已经露出败势,不断被火焰顶起的大刀,将体内所有的力量都集中于一点上,朝着这把挡在自己面前的刀全力释放。
这一刻,火焰灌入全新的力量,爆发出的威力,也远超怒尘刀自己的想象。
就好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怒尘刀最后补上的这些力量,直接成为了冲开巨型守卫的关键。
和一开始一样,犹如一根火焰箭矢,聚集于一点的火焰从大刀刀锋开始,一路碾碎过去,彻底穿透了整把刀。
将这把看上去是自己体积数千倍的刀,从刀锋开始,整个切断。
当怒尘刀从刀里出来,下一个目标已经决定,刀尖直指着巨型守卫的心脏。
犹如一道火红的流星,怒尘刀撞上了巨型守卫的心脏,聚集于一点的火焰连刀锋都能够碾碎,何况是守卫的身体?生生的穿透过去,将巨型守卫的心脏整个刺穿,粉碎了这尊巨型守卫的全部生机。
这一刻,怒尘刀终于跨越了所有的障碍,冲向了最初的目标,阵法顶端。
林清越本是名满华夏的神医,可无奈错穿为带有神秘血脉的废材嫡系小姐,爹不疼娘不爱的,连奴仆都不把她放在眼里。她却在一次无意中激发了神秘血脉,经得皇叔相救。也不知这位身居高位的皇叔怎么就看上了这个废材丑女,从此天上地下,独宠她一人。女人,记住我叫百里天辰。女人,你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简单啊。女人,以后做本王的妻子如何...
预收拜托啦啵唧啵唧咸鱼跟班被F4盯上后穿书林岁寒穿成男频逆袭小说里的一个戏很多的同名炮灰,成就包括不限于肆意欺辱成长期的男主跟终极反派大哥抢继承权最后两边不讨好,下场凄凉。林岁寒穿后,看着手中的书和豪门提供的无限资源陷入了沉思学习不香吗?手里的小钱钱不香吗?见证林岁寒的转变后原本待人冷漠的掌权人大哥车都买了一个月了,再换一辆讨厌林岁寒的同学和豪门少爷盯可爱顾晏楚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没有同理心的变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爬到高位报复所有欺辱过他的人直到有一天,新的林岁寒出现顾晏楚可以伪装成小可怜吸引林岁寒的目光,可以为他放弃吞并顾家,他唯独不能接受的就是林岁寒的背影我心狠手辣冷血无情。但永远为你保留一片柔软。小剧场校外的暗巷,顾晏楚满脸戾气。身形还不算健壮的少年踹翻几个找事的小混混,拽起领头的混混,拳头正要挥下去少年余光瞥见路过的林岁寒顾晏楚淦。那张冷漠的脸陡然露出开朗的笑,力道十足的一拳转为肩上的轻拍,怎么这道题都不会做。混混头子o0?呆萌小天才高智商低情商天然貌美受偏执套路满满大佬攻团宠甜文不虐攻受互宠,救赎文预收咸鱼跟班被F4盯上后穿书范白穿进一本小说,成了校园F4的跟班。这本小说不普通,它不仅是本耽美小说,还烂尾。开头其余F3爱上F1,中间用尽手段追求,最后结局不详。范白在书中作为F4公用小跟班,最大的作用就是帮忙送礼追人,工具人在世。因此早上F2范白!把这块表送给F1!中午F3范白!把这盒便当带给F1!下午F4范白!把这只玩偶送给F1!晚上,范白以为自己终于能休息时。F1咬牙切齿范白,给我过来把这些垃圾带走。范白F4的战争,咸鱼工具人又做错了什么呢!但不知道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觉得剧情的走向逐渐微妙了起来。F2白白啊上次给你的花呢。范白挠头给F1了!F3小白,上次送你歌剧票怎么没来范白震声我是那种偷偷摸摸贪礼物的人吗!给F1了!F4白啊上次算了,这次想要什么?范白翻小本本F1喜欢的食物是xx!爱好是xxx!F1微笑你在家等我,我先去丢个垃圾。白白真棒,以后他们送的礼物必须全部给我。F234当事人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安利cp的文文!!甜味火葬场失忆后我把渣攻当替身by糖炒栗籽总裁宋钦扬从高中开始追校草谢寒逸,用尽浑身解数,追了八年谢寒逸才同意跟他试试。顶流巨星谢寒逸生性冷僻,宋小少爷是坚持追他最久的,久到他觉得在一起也不错,对方体贴还事少,眼里只有他。然而有一天,宋钦扬撞到了头,半夜一脚把谢寒逸踹下床。宋总裁俯视着他你只不过是他的替身,谁允许你上我的床?谢巨星???你说我是谁的替身?宋总裁微微一笑谢沉,我高中喜欢的人。谢巨星宋钦扬你有病吗?谢沉是我出道前的名字!后来他发现宋钦扬真的病了,坚持认为他是他自己的替身。从此以后的每一天你最好摆正自己的位置,你只不过凭着一张和他有九成像的脸罢了。你这样的小明星,我勾勾手指就有无数个等着上位。你别那么多表情,你高冷的时候才最像他。谢寒逸疯了,他受不了宋钦扬不在乎他的模样,做梦都想宋钦扬再次迷恋地看着他。走投无路,他穿回少年时代的装束,自导自演了一出白月光归国戏码扬扬,我回来了,这一次让我追你。...
三岁半大佬又在靠卖萌求生是墨以白茶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三岁半大佬又在靠卖萌求生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三岁半大佬又在靠卖萌求生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三岁半大佬又在靠卖萌求生读者的观点。...
文明应该也必须留下烙印!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是看到科学的尽头。当某宇宙一位被写进无数教科书的大科学家说出这句话后,他便决定将之付诸实践。于是当一只机器猫穿越到这个世界,盯上了宁孑之后,他便成了这个世界的科技之光。但科技的尽头究竟在哪里?这位不善言辞的小镇做题家真能找到答案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科技尽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个普林斯顿大学附属医院的实习医生。我得了脑癌,我已经死了。我叫杜维,是个穿越者。我得了脑癌,我快死了。但是只要救人,我就能活下去。高台桌,你坏事做尽!准备好毁灭吧!什么?你说身为医学教父,律政达人,金融大亨,罪恶克星的杜维是个将死之人?美综已出场豪斯医生疾速追杀疑犯追踪伸冤人永无止境(影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美剧人生从豪斯医生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同居校园日常狗粮轻松神奇的距离锁定让我和同桌徐菁无法离开彼此。我们被迫开始了同居生活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内向的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不定闹钟就会睡懒觉郁闷了会鼓嘴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悄悄写网文并且车速快得飞起。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有点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我的心里只有学习!笨蛋才会浪费时间谈恋爱!多年之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恋爱要在距离锁定后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