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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单位。”“还没下班啊。”“还没有。”程章明嗓音略带疲倦,回答也晚了一拍,似乎有谁喊他程博士,他说马上。对方都这么忙了,自己还来骚扰,汤琰你真的是……很没人性。自我谴责完,打消了见面的念头。“那你忙吧,我就是随便打个电话聊两句。”但程章明没挂。汤琰一言不发,沉默了片刻,忽然听见程章明说:“你是想见面?”什么叫我想。汤琰用力抿了下嘴:“我在附近办事,正好经过你单位门口而已,你要是能出来我们就见一面。”“可以。”答得这么快,大概觉得我还有两次机会没用,拒绝也不合适吧,汤琰乱猜。几分钟后。穿着白大褂的程博士走出来,身形挺拔,气质内蕴。红灯,他停下脚步,目光自然而然地看过去。奔驰打着双闪。隔着一道挡风玻璃,汤琰忽然心跳加速。似乎许多事从未变过。以前也是他等,有时很久有时不用很久,时间长短决定见面后自己的态度好坏。只是不管多久,他总会等到这个人出现为止,而他等的人也从未失约。见到他,程章明一只手插进白大褂的兜里,像是手里握着什么东西,“事情办完了?”“办完了。”汤琰目光直勾勾地看着他,“你今天……”程章明皱起眉:“今天什么。”“看起来不太一样。”哪里不一样,当事人没有自觉。但被汤琰这么盯着,大脑神经忽然就似睡醒了,半点疲惫感觉都没了。“就你一个人在加班?”“还有其他同事。”“那宵夜不知道买得够不够。”什么宵夜。就此顿了两秒。“不是说顺路?”明明是反问句,程章明的嗓音却听不出半分不耐烦。“顺路买的啊。”汤琰说。奔驰后座放着两大袋子吃的,拎出来,份量格外沉。程章明蹙眉目视,像是怀疑这些东西的来路。汤琰云淡风轻地递过去:“刚才转了一圈,你们这附近的夜宵馆子还不少,可以一家一家试过来。”应该说什么。程章明眸色有所改变。“快拿进去吧,免得凉了。”汤琰匆匆转身,头也不回,“改天见。”程章明眉心紧锁,注视着他回到车里。半分钟后,过去敲了敲车窗。玻璃匀速下降。汤琰压着心跳不动声色地问:“怎么。”“等我几分钟,我把吃的给他们拿进去。”“不加班了?”“顺路坐你的车。”听出他前两个字微微加重。汤琰嗯了声,视线移开,“随便。”远远看着他穿过人行道。背影那么……汤琰找到薄荷糖,拿出两颗含进嘴里,又往耳后抹了一点很淡的男香。科研楼三层。把夜宵提到茶水间,程章明跟同事打了招呼,让他们都去填填肚子。“哈哈那我们就不客气了,谢谢程博。”“不用客气。”拆开袋子同事们就惊了:“这么多?!”
又是沙拉又是鸡翅又是烤串,甚至连饮料都是冰的、常温的各占一半。“这也考虑得太周全了吧……”其中一位同事夸张地叫道,“一百分一百分,做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啊程博。”“不是我买的。”“难道是你女朋友给你买的?哇,有心喔。”“什么女朋友。”程章明笑了笑,“我都结婚快一年了。”“我……靠……?”不是,那他婚戒呢。在大家的意外眼神中,程章明拿上外套告辞:“抱歉各位,我家里有事先走一步。”“懂的懂的,老婆大人在催嘛,快回去吧。”就这样扔下一班同事。从科研楼出来,走过大门,发现汤琰站在门外,低头刷着手机。街边的路灯照在他身上,侧颊还有落叶摇晃的光影。看了片刻程章明才过去。听见脚步,汤琰抬起头,“可以走了?”“嗯。”并肩往路边走,风似乎都是温热的,拂在脸上很柔软。程章明问:“明天什么安排。”汤琰如实道:“暂时没安排。”“老师让我们去他家坐坐。”“这么突然?”其实不突然,三天前就来过电话,但程章明这几天太忙,忘了通知汤琰。本以为他是想拒绝,没想到他直接跳到了下一个要点:“要带东西吗?”“不用。”“空手去会不会太失礼。”“我买好了。”原来自己是白操心。“本来我还想……”视线随之抬起,却在近距离看到程章明时顿了一下。抬起视线,发现他正盯着自己的脸,程章明问:“还想什么。”“你今天,怎么没戴眼镜?”刚见面就觉得。今天他哪里不一样。现在才顿悟,因为已经很长一段日子没这么近地见过他不戴眼镜的模样,所以会稍感陌生。“做实验不用戴眼镜?”“下班摘了。”“不是啊,你明蹙起眉心,却又说不出话。顺手放在左兜的眼镜。他揣着它,握着它,一时僵立在原地。正人君子搞不好就因为一会儿戴一会儿摘的,近视度数才会涨。汤琰疑惑地看着他,直到他突然迈开步子走到前面,领先自己一个红绿灯。“等等我。”汤琰加快脚步追上去,上车以后看了眼时间。20:45晚高峰已经结束,路上不算堵。开到半途,某个十字路口停下来,汤琰转首,发现程章明闭着眼。睡着了?靠近他,只见他薄薄的眼皮血管分明,鼻梁上方有镜架的痕迹。红灯还有五十几秒。手指不自觉划上他的眉骨,然后是眼睛,嘴唇,下巴,以最轻的力道。天气很炎热,触碰到的每一处却格外的温凉,仿佛沾染了程章明的个人气质,有让人瞬间镇静的效果。最后十秒,汤琰压抑不住亲上去。——浅尝辄止而已,想必程章明一定不会察觉。然而,再睁开眼,某人却直直地看着自己,视线与视线之间毫无阻碍。“先开车。”程章明向前瞥了眼。汤琰匆匆坐回去,脖子往上还算正常,往下的皮肤早就已经充血泛红,并且还在悄然往上蔓延。接下去的半小时可以用如坐针毡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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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九零年代小饭馆穿书,年代美食文,戳专栏可见,求收。本文文案作为一只不爱修炼只爱下厨的妖怪,叶夭坚信,她在哪儿,食客就会在哪儿,这是宇宙不变的真理。于是她响应地摊经济的号召,摆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夜宵摊子。一份炒粉36,一碗绿豆汤20。食客们老板,你疯了吗?不如去抢钱呀!我只吃高级餐厅,一个小地摊,呵,垃圾。开摊后惊!居然有人开着千万豪车来吃一个小地摊!影后也是她家的忠实粉丝。我那天还看到了x国首富!对此,叶夭表示,影后算什么?首富算什么?我的粉丝遍布不同物种!吃过后老板,求你再卖贵点儿,这样就没这么多人和我抢了!老板,你家还缺洗碗工吗?免费的那种,只需要包一顿饭就可以了。老板,我对你,不是,我对你家的绿豆汤朝思暮想,夜不能寐,病入膏肓。只求能买到一碗慰我相思之苦。叶夭这就不行了?接下来还有明江的小龙虾香格里拉的菌子阿勒泰的羊肉。。。。。。你们说,定多少钱好呢?PS预收文九零年代小饭馆穿书,求收藏。一代名厨虞凤池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成为了女配身边的炮灰闺蜜。炮灰闺蜜善良天真,对女配掏心掏肺,但女配却只想着利用她。当女配想要阴阳怪气女主的时候,让闺蜜先打头阵,自己待后头看着当女配想要陷害女主的时候,欺骗闺蜜让她冲上去,自己待后头。一番折腾下来,成功的让闺蜜当了自己的替罪羊进了派出所。穿越过来后的虞凤池觉得原身这姑娘怎么就那么傻?她利落的甩开女配回了自己的家。回家后,虞凤池看到面临下岗面色愁苦却依然知道给她热饭热水的父母,以及乖乖叫她姐姐的老实弟弟,还有冲过来抱着她叫姑姑的两个小侄女,她决定抄起锅铲,带着大家发家致富,一起过上好日子!一通折腾,虞凤楼的包子摊开张了。虞家的邻居都不看好,纷纷摇头虞家这丫头疯了吗?不进厂去顶班,居然当上了个体户?谁会在外面买那么贵的包子吃?我看,过不了几天就要倒闭!几天后,虞家包子摊面前围满了人老板,给我十个!前面的,不准插队!邻居们咬着大肉包嗯真香!再后来,包子摊变成了小饭馆,小饭馆又变成了大酒楼从大城市回来的女配恨得牙痒痒,只能安慰自己,最起码自己找到了有钱人傍身,转眼间却看到高高在上的港城大老板对着虞凤池温言软语,小心翼翼。女配!!!大老板我媳妇又美又会做菜,当然得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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