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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魔拉真的太辣了,身材巨好。电影非常不错。我个人认为比之前的蚁人好看。当然了,作为银河粉,我一直觉得银河护卫队系列很好看。很感激这个对我来说算是完美的结局。
电影的最后互相陪伴彼此的朋友好多都分开了。每个人总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忙碌啊。相遇的时间到了,就要离别。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大学时光。是啊。她们也一样。我们相遇度过四年美好的时光,最后以一次旅行作为分手的告别。现在我们各自散落在天涯海角,为自己的生活忙忙碌碌。好在我们都相安无事,总会有重聚的一天。
感谢漫威,今天给了我很特别的感动。漫威真的陪伴了我好久好久。上大学的时候,旁边是室友们。现在我的旁边是瑞一。不知道她们会不会去看这部电影。真想知道她们的想法啊......
回家我搜索了下,电影第一部到第三部已有约莫十年之久了。十年啊,真是个吓人的数字啊。同一批演员为我们讲述银行护卫队的故事花费了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呢?我深深折服于这股强大的信念感。与此同时,我对电影创造的好奇度更深了一些。到底是魔力让这个局维持了十年呢?难道演员不会觉得时过境迁吗?
看完电影有太多奇奇怪怪的问题冒出来。我无法将它们都描述清楚。你肯定要嘲笑我语言匮乏了!可我总有一个念头从某一次看电影冒出来之后就越发难以抑制了。如果不是太晚开始看电影。如果我从12岁就开始看电影。我会不会在16岁决定要从事电影行业?这就是我想跟你说的那个念头。它今天依然光临我脑海了。
时光不会倒流。我根本无法得知我如果从12岁就开始去电影院看电影会怎么样。不过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看电影是什么时候,并且我还记得当时看的是什么电影。当时我高中毕业,我的高中同学约我去看电影,看的是《后会无期》。我还记得我当时很窘迫,因为在《后会无期》之前我从未到电影院看过电影。我一直认为电影票贵地要死,更何况我还带了瑞一,要买两张票呢!两张电影票加一桶爆米花差不多一百块。虽然我也心疼了好一会,但好在还在承受范围之内。可惜的是瑞一当时实在是太小了,总是不停哭闹,电影还未结束,可我不得不先带她回家。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部电影的结局。虽然网上已有片源了,但我已没了再去看它的好奇心。
其实大学时期我看的电影也不多。大一时期,我们寝室好像就没去看过电影。大二开始我们才相约去电影院。不过大学生活总是拮据的,四年下来,我的大学时期去电影院的次数加起来应该没有超过十次。工作之后,除了旅游没有别的娱乐方式,朋友们相继约我看电影,一年年积累下来,我竟然也去电影院看了好几十部电影。曾经我从来不是电影爱好者,可有些电影就是喜欢在人身上刻下它们的印记。即使我们出了电影院,也甩不掉它们。我们神秘浩瀚的大脑早已先主人一部把画面藏好了。在某些时刻,那些画面就会自己跑出来,根本不受主人的控制!《绿皮书》与《何以为家》于我就是这样的存在。还有一部我已忘记了名字的电影。由于这部电影买票的人不是我,我怎么也找不到它的电影名了。
我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蛊惑,可能大脑有它自己的想法吧。当然我也会突然想到别的电影里的画面。但我想到更多的还是《绿皮书》。不过让我想从事电影行业,将自己的故事变成电影的并不是这其中的任何一个。我甚至已经忘记是哪一部电影了。我只记得当时坐在电影院的我非常感动,继而一个灵感击中了我——如果这是我写的故事,那该多好?我当时立刻否定了这个荒谬的想法。怎么可能呢?我甚至不是一个作家。没有出版过任何书籍。我也没上过电影学院。真是痴人说梦啊!
有些想法一旦开始了就会根深蒂固,很顽固。我中学时期的作家梦是这样,突如其来的电影梦也是如此。后来再去电影院,那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总会跑出来吓我一跳。后来我甚至想如果NO宝的故事能拍成电影就好了,我会创造一个新的故事,独属于电影的故事。其实我已经在心里创作一部分了。
我果然是有点疯魔了吧。不用太在意后面的部分,都是我在说胡话罢了。
夜已深。今夜就此别过。
依然期待你的来信!
爱你的妈妈
5月19日晴
NO宝,小事不妙啊!
我的书丢了。前两天我跟往常一样在吊床上看书、午睡,只不过不小心睡过了一点时间。我急忙爬起来收拾去上班,但把书留在了别人的电瓶车上。事后过了两天,我才终于想起《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这本书丢了。这似曾相识的情形一下子就让我想起了我的蓝牙耳机。我记得去年放假我还带回家了,过年期间没怎么用它,便丢到一边,不理睬。直到上班上了一段时间我要用了但就是怎么都找不到了。这时,我才明白我的耳机丢了。我真是懊恼极了!直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我到底是怎么把耳机弄丢的。
你外婆昨天骂我没财运。我当时还跟她顶嘴。现在想想我今年确实没财运。我想了想其原因可能是因为今年是兔年。我们家有两只兔——我爸跟瑞一。我这么倒霉肯定是被他们两个影响了。
但是嘛,我也不算倒霉蛋。只是丢点钱财,也没发生什么大事。这样看来,目前生活还未对我下重手。放心吧!我一切安好。虽然我还是会妒忌同事。不过我也没做什么坏的事情。顶多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烦躁的情形,只能冷脸回应他们,显得我太不近人情而已。但是吧......但是吧,控制自己的情绪跟心情真的太难,太难了。NO宝,即便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无法完全掌控自己。生活这场游戏,我玩的似乎是有点糟糕哦?
不说那些了。说一些好消息吧。我的小说已经写完三分之二了,我估计六月应该能写完。我就说这次我肯定能写完吧!真想快点迎接胜利时刻啊!
其实我觉得小说的前几章写的不是很好。但是我回过头去阅读的时候又觉得还可以。期间我想过如果不用现在的开头换成别的会怎么样。我顺着这样的想法,试着用别的事件或者别的方式重写小说的开头,可惜没有任何灵感涌现。所以我保留了小说目前的开头,也不曾修改其他篇章的内容。我接受第一本小说可能不好的现实,继续一意孤行地投入创作。我遇到过瓶颈,也有过贪玩不想写书的时候。机缘巧合我刷到了余华老师的访谈,“遇到瓶颈就是要提升了”,“写作就像水龙头,一直写一直写,总有一天会摸到开关”,他这两句话给了我莫大的力量。每当我坚持不下去,我总会想起那两句话。后来,我写着写着就写到了现在。
时间也给了我很好的答复,写作它确实需要才华与创意但更需要持续不断地去“写”。之前我信奉那两句箴言可能是出于对大师的仰慕之情,后来我坚信它们是因为自己。
好像说了太多无关要紧的话了......瞧我这破毛病。
还有一件好事!我又开了一本书——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我才看了个开头,似乎有点无聊,不过我还挺好奇后面发生了什么。好看的话,到时候跟你分享哦。
啊!我又想起来了。还有一件事!“闪电”变成我们家的狗了。上周末我上山散步,山上的守山老人说他要回家了,但他觉得狗属于我们这。然后他就把狗送我了。他这个人真是的。无论是教我“养生拳法”也好,还是送我狗,都没经过我的同意。我本来不想养狗。但那个狗连着好几个周末都来我们家要吃的,连你外婆都跟它混熟了。算了。就这样吧。收下吧。
有时候啊,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你是突然天降的。这个闪电是“温水煮青蛙”似的天降。不过你的来去不由我......我可不想这只狗还跟你学习!啊呸呸呸!它来了我们家就没有突然消失的道理。我到时候狗腿给它打断!
我跟你说,这个狗特别机智,可讨人喜欢了。我们说啥它好像都听得懂。就连我妈都给它哄的一愣一愣的。可比你这个傲娇白眼狼好多了。我平时给你好吃好喝,你连抱抱都要拒绝我们。好不容易保住了你还总是挣扎。真是不懂“讨好”!但是呢,谁让你长得最可爱。妈妈最爱的还是你!
就先这样吧!又整了这么多话!也不知道你看见没有!
看见了就给回个信。别整天瞎玩。
爱你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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