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网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章 祭礼(第1页)

至于鬼魂大部分会变成浑浑噩噩的原因,也很简单。

《祝》书的人鬼篇有清晰的记载:“夫死人为鬼,则亦无所知矣。何以验之?以未生之时无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聪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五常之气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伤,则人智惠;五藏有病,则人荒忽。荒忽则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所用为智者已去矣。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意思是,死人变成鬼,那么也就没有什么知性而言了,用什么来验证这句话呢?

很简单,人还没有出生时,存在于天地元气之中,人死了以后,又回归到元气之中去。

元气恍惚不清,构成人的气就存在其中,所以,人还没有出生时,就没有什么知觉,人死了之后,又会回复到没有知觉的原始状态,鬼又怎么会有知觉呢?

所谓轮回,就是如此了,并没有什么孟婆汤之类的东西,地府不过是将万事万物的气回收,然后洗刷之后,重新投入天地内,完成一个大循环。

人之所以聪明智慧,是由于含有五常之气,五常之气之所以能够存在于人体,是由于五脏在人体之中的缘故,五脏没有受到伤害人就有智慧,五脏有病,人就神志不清,神志不清就愚昧痴呆。

人死了五脏就会腐朽,五脏腐朽了那么五常之气就没有寄托之处了。

用来蕴藏智慧的器官已经腐朽了,用来产生智慧的五常之气已经离开人体了,形体要靠气才能生成,气要靠形体才能产生知觉。天下没有离开物体而独自燃烧的火,世间怎么能有脱离形体而独自产生知觉的精气呢?

这也是鬼魂七天内就会被拘走的原因,七天之内,五脏没有腐坏,他的五常之气就虽然已经是无根之水,无源之火,但依然存在,能维持短暂的意识,等到尸体腐坏之后,就会彻底浑噩。

人的死亡,好比火的熄灭。火熄灭了光就不照耀了,人死了知觉也就失灵了。

所以,普通的鬼是不能害人的。

一如鸡卵之未字也,澒溶於彀中,溃而视之,若水之形;良雌伛伏,体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夫人之死,犹澒溶之时,澒溶之气,安能害人?

鸡蛋没有孵化时,浑浑沌沌地存在于蛋壳内,必须等母鸡孕育,身体形成之后,才能用嘴啄用脚踢,人死后回归到浑浑沌沌的状态,这样的混沌之气怎么能伤害人呢?

而另一些厉鬼为何能害人呢?

因为他们借助了工具,正所谓水火烧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金伤人,木殴人,土压人,水溺人,火烧人。使人死,精神为五行之物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不为物,则为气矣。

意思是,水火能淹死、烧死人,凡是能伤害人的东西,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所构成的东西。金杀死人,木打死人,土压死人,水淹死人,火烧死人。

所以,如果人死后,精神变成“五行之物”的话,就能害人,不变成“五行之物”,就不能害人,只要能够抵抗五行之物,就能抵抗厉鬼的攻击。

这些都是李启昨晚翻书,询问沈水碧得到的知识。

根据这些知识,李启可以判定,自己现在所面对的这个鬼,既能害人,甚至还可以诅咒,可见其应该是保存了一部分力量的,也就是说,他的尸身也还在,没有完全腐坏。

那这样的话,就应当用祭祀“死人”的方法来祭祀。

因为,对祝人来说“死人”和“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李启口中喃喃自语:“祭祀之历,亦有吉凶。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及他神百鬼之祠,虽非死人,其事之礼,亦与死人同——”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玉钱系统

超级玉钱系统

超级玉钱系统是不是蚊子精心创作的都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超级玉钱系统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超级玉钱系统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超级玉钱系统读者的观点。...

诸天最强狠人

诸天最强狠人

苏逸穿越到了一个高武世界,意外获得了万界反派聊天群。一个合格的反派需要干什么?杀个主角祭天先。嬴政朕车书同文,度同制,行同轮,车同轨,南平百越,北却匈奴,修建万里长城,怎么可能是反派?等等,杀死易小川居然有那么多反派值,朕先不水群了。雄霸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我怎么可能是反派?什么,一万反派值可以兑换那么多破镜丹?待我先斩了风云两人再来水群。屎大颗什么,我屎大颗居然是一个大反派,这不科学,我分明热衷于慈善行业?什么,无限宝石居然这么值钱,我先从神盾局抢过来再说。大圣爷再给我一百亿反派值,看我不掀翻那如来老儿的灵山。自此,一众狠人开始诞生了。...

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做好事就能变强!自私霸道贫困潦倒的大叔重回学生时代。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群号239381647...

霸总的小玫瑰

霸总的小玫瑰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如意事

如意事

许明意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到了十六岁身患怪病的那一年。这时,她那老当益壮的祖父正值凯旋归京路上救下的这位年轻人长得颇好,带回家给孙女冲喜再合宜不过...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