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章
等许窈回到出租屋时已经不生气了。
这三年来,许窈本可以做依附沈延生活的菟丝花,但她没有,她选择了靠自己。既然她连沈延都可以不依靠,为什么又要想着依靠完全不熟悉的顾峻呢?
真正能给许窈当靠山的亲爹已经没了,她的余生只能靠自己。
许窈回家后好好洗了个澡。
小小的出租屋里摆着好几个落地衣架,置物架上放着琳琅满目的各种配饰。许家破产后,许窈所有值钱的衣服鞋包首饰都变卖了还债,现在满屋子便宜的衣服都是她为了做穿搭博主必须投资的。
许窈把顾峻给的钥匙放在桌上,开始一件件收拾东西。
要不是怕露馅,许窈才不会去住顾峻的房子。
东西收拾到一半,许窈接到公司电话,让她现在马上回公司一趟。
“组长,我明天才销假——”
“有急事!”
组长放缓声音:“许窈,你最近请假我哪次没批?我给你方便,你也得替我考虑。”
许窈这个月确实请了好几天假,组长这样一说,许窈放下收拾了一半的行李赶去了公司。
......
许窈在南城一家广告创意公司上班。
许窈上高中时许家正风光,许庆华听人说艺术生高考轻松,正好许窈有几年在少年班学画画的底子,就让许窈做了美术生。有钱人家的闺女学艺术,本来是挺好的路子,许窈有几分天赋加上许家舍得花钱报班,她高考还真考上了很好的美院。
那一年许家摆宴庆祝许窈升学,许庆华喝得红光满面,当着众人的面大着舌头说要把许窈培养成大画家。
“窈窈你就只管好好画画,别的都交给爸爸去安排!”
那时候谁能料到许家会破产呢?
许窈没能当画家,她用学画画的底子在广告创意公司做美术指导。凭良心说,许窈的薪资收入在同龄人中还算可以,虽然不能靠工资过上奢侈生活,养活她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
可惜她除了要养活自己还身负巨债,这份工资就远远不够了,许窈只能一边精打细算节流一边积极开源。经过两年的努力,许窈的副业收入已经超过了工资很多......但广告公司这份工作还是不能辞的,副业虽然超过了工作却不够稳定!
等许窈匆匆赶到公司,电话里很着急催她的组长不见踪影,一个年轻男人坐在许窈的工位上,似已等候多时。
两人四目相对,许窈二话不说掉头就走。
“窈窈!”
沈延起身抓住许窈胳膊,“我们谈谈。”
许窈不怪组长诓她过来和沈延见面,沈家本来就是公司的客户之一,组长很难拒绝甲方爸爸的要求。
许窈没有独立办公室,同事们都在竖着耳朵等着听八卦,许窈用力从沈延手里挣脱,整理自己的衣袖。
“好,我们换个地方谈。”
有个男同事鼓起勇气问许窈需不需要帮助,许窈摇头:“谢谢,这是私事,我能处理好。”
男同事一脸失落。
许窈在公司里从没隐瞒自己有婚约的事,但同事们都没见过沈延,很多人甚至怀疑许窈嘴里的未婚夫并不存在。今天沈延找来公司,同事问起来,沈延就介绍了自己身份。
好几个暗恋许窈的男同事齐齐心碎!
一花一叶一世界,诸天万界,万族林立,至强者只手遮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萧凡穿越到强者林立的荒域大世界,身负先天混沌圣体与先天剑体,且看他如何从一个废物逆袭而上,成就一代圣尊之位...
一栋栋大楼轰然倒塌,一座座城市灰飞烟灭,人类苟在夹缝间瑟瑟发抖。只有赵官仁站出来说,苟而不动必死无疑,苟的好一身灰,苟不好一盒灰。苟者!诡道也...
沦为养女,姐姐设计,未婚夫背叛。她借酒浇愁,他走错房间,三个神秘酷宝横空出世。虐渣男,踩绿茶,踏豪门,只为查明身世真相。却无意惹上嗜血禁欲的腹黑总裁。妻控总裁卑微求宠老婆,跟我回家,钱跟命都给你!三宝妈咪虽爱钱,但娶她,我们说了算!更有妹控亲哥们轮番上阵。商业巨亨大哥妹,快回来继承家产天才医生二哥敢动我妹,一刀让你开膛破肚政界大佬三哥哥有权有势,整个帝都任你横着走顶级名厨四哥全球名菜系,哥都给你做劣迹斑斑的废女,撕开层层伪装赛车钢琴中医舞蹈翻译惊艳众人大佬,求抱大腿!...
当重生成为一种潮流,李东也幸运地赶上了重生的马车。上辈子遗憾太多,这辈子且让他一一弥补!看小人物重回2004,亲情爱情双丰收,发家致富两不误!(更新时间每天中午1200,晚上800每天两更,不定时加更,人...
高亮主角不是天使兽本兽,只是可以变身天使兽!主角本体外星人类!第一次他进化天使兽,接住了那个还没穿上红披风的氪星人。年轻人像只兴奋又惊奇的救难犬你你就是天使吗?罗夏狰狞地朝他微笑,露出一口...
陈念穿越回s8意外发现自己成了G2的替补中单。作为中援的他,在春季赛决赛零比二落后的情况下,被洛曼教练安排上场。原本以为这只是一场简单的替补登场。不料陈念阿,这一局你玩中单,让perkz打下路,我们采取双中单登场!陈念教练,我想玩中单妖姬。教练玩什么中单妖姬!中单VN搞起来!陈念教练,我觉得这把中单丽桑卓挺好的教练Mikyx,给他选黑默丁格!这一次,陈念松了一口气,暗声道终于可以玩上正常的中单英雄了。陈念阿,在下路和Mikyx好好配合,perkz你去中路吧!陈念???这是一个赛外喜欢搞活儿,bp喜欢搞活,但比赛却很认真的电竞故事。(平行世界,所有解释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