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网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2章 第 112 章(第1页)

我叫春石,春天的春,石头的石,是乐安公主身边最得力的侍女。

当然,这是来琼州之后的事了,在京城时,我是公主身边四个贴身侍女里最年轻最没资历的。

我不是公主府家生子,也不是累代的官奴,而是有一年,家乡遭了水灾,父母家人全都死光了,就剩我一个,于是只得自卖自身,辗转到了公主府。

公主啊!

那种只在戏台子上看过的、据说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眼睛长在鼻孔上的人唉!

我第一次见公主,是隔着许多人,远远地望着,而那远远望去的一眼,便让我目眩神迷。

只一眼便让我确信,公主是天底下最漂亮的人!

而后来,我又觉得,公主不只是最漂亮的人,更是最好的人!

她对人没有架子,她关心我们这种奴仆,她请先生教我们读书识字,请绣娘教我们针织女红,她能跟府里的孩子们闹成一团,又能对着抚养她长大的冬梅姑姑耍赖撒娇……

她更温柔体恤着她看到的每一个人。

那天,我在院子里洒扫(那时我还是个只配扫地的小丫头),突然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好似没见过。”

抬头,就看到了那张最漂亮的脸。

然后就莫名其妙聊了起来。

然后聊到导致我卖身为奴的那场水灾。

不久之后,我再去打探我那被大水淹了的家乡的消息时,便听到说,朝廷之前一直拖着的赈灾粮食终于送过去了,而且,朝廷还派去了御史,彻查当地官员。

十几日后,那御史带了满身血渍归来。

我家乡那个欺压百姓、鱼肉乡邻,水灾到来时莫说救灾,跑得比谁都快的县令,被当地斩杀。

而在御史回京第二日,我在公主府的花园看到了那位大人,他对公主说:“幸不辱命。”

御史走后,公主便唤人叫我,将我的卖身契还给了我,还给了我一包钱,说,我本不该如此,说我是好人家的儿女,若我愿意,她便叫人送我回乡,若我不愿,也可继续留在府上,只做雇工一般,等到以后嫁人,也是以良家的身份出嫁。

我毫不犹豫地选择留下。

并且发下誓——一定要成为公主身边最得力的大丫鬟!

以我在人牙子那里听到的说法,按说我这样外来的出身,是不大可能得到贵人的重用的(他们总是更喜欢用那些仆人生的仆人),但是,公主岂是一般的人?

我脑子不算聪明,读书读不好,针织女红也学不好,冬梅姑姑总说我笨,但是,我梳头学得好!凭着一手梳头的好手艺,我被冬梅姑姑看中,做了公主的梳头侍女,勤勤恳恳,本本分分,终于成为了公主身边最厉害的最得力的——嗯,梳头侍女。

我可是要一辈子给公主梳头的人!

没错,我就是这么没出息,觉得给公主梳一辈子头便是天大的成就了。

去琼州时,公主问了公主府的下人们,问谁愿意跟她去琼州。

琼州啊,那么远那么远的地方,而且听说那里蛮夷瘴疠满地,鸟不拉屎又九死一生的地儿,说实话,但凡日子过得好点的,谁愿意背井离乡地去那么远的地方?

哪怕公主对我们这些下人一向很好,也有许多人并不愿意离去,尤其拖家带口的,上有老下有小的。

最后,公主府上千人,愿意跟去的,只有寥寥不到四百人,这还是算上那些完全听命于公主,公主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的侍卫。

当然,冬梅姑姑夏枝姑姑秋果姐姐和我,我们四个平日最亲近公主的人,自然是异口同声都说要跟去。

但是最终,跟公主去的却只有我一个。

“冬梅姑姑年纪大了,经不起长途跋涉,况且故土难离。”

“夏枝和秋果都成家了,孩子丈夫家人都在京城有营生。”

……

公主这样说着,主动劝说了冬梅夏枝和秋果,最后,就只让我这么一个无牵无挂的跟去了琼州。

临行前,冬梅姑姑哭成了泪人,一再地嘱咐我照顾好公主,不然哪怕她在京城也要让我好看,夏枝和秋果也仿佛有说不尽的话交代,好似我是第一天服侍公主的不懂事儿小丫头似的。

切,我可是年轻一辈侍女里最厉害的好不?

哪怕只有我一个,也一定能服侍好公主。

热门小说推荐
新婚一百天:猎杀薄情首席

新婚一百天:猎杀薄情首席

亿元天价,她被亲姐卖给未来姐夫做新娘!婚后百天,豪门丈夫在她面前玩出墙她只是不想争宠,但也不愿被丢海中喂鲨鱼!既然他要斩草除根,那么,她就顺便出墙透透气,做个杀手养个娃!前夫终于想起彻夜清算...

明星总冠军

明星总冠军

战斗的理由,你和总冠军!KPL春季赛保级失败而猝死的职业选手韩峰,拥有了一个来自异世界的灵魂,带着无数没人听过的歌看过的电影。于是,韩峰的脚下出现两条路,一条通往娱乐明星,万人追捧,一条通往电竞冠军,多年梦想。韩峰笑道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霸总的小玫瑰

霸总的小玫瑰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我在大秦卖火锅(美食 红包群)

我在大秦卖火锅(美食 红包群)

又名惊!我把连锁火锅店开进了始皇宫里?我有美食红包群火锅店经营人姜晩容刚走上扩店暴富之路,却一朝穿成被继妹和渣爹推出顶罪的同名小可怜。人在秦朝!开局车裂!罪名帮太后赵姬渣了始皇他爹?!姜晩容洗不白了,佛系躺平。但是陛下,红薯土豆亩产千斤,有兴趣试吃下?煎炒烹炸煮,熬炖溜烧汆。穿到连铁锅炒菜都没有的秦朝,好在她有手艺和美食红包群。种辣椒开火锅店,火爆到让秦人变吃货,天天来排号。就连对她好感度为负的始皇陛下,也得真香。吃饭前嬴政这个姜氏女,等朕种出这批土豆,就裂了她!胡亥这个敢让我去种菜劳改的贱婢,等本小公子吃完涮羊肉,就戮了她!公子扶苏如何才能让容儿相信,我心悦的是她的人,而不是她的手艺?吃饭后一家三口嗯,就真香。文案二公子扶苏夜里梦入一白猫之魄,被一厨娘欢欢喜喜地抱养。貌美厨娘做得饭香,扶苏吃了她的饭,从此做了她的猫。梦里,除了这美貌姑娘太黏他,其他一切都好。直到有一天,他听到这厨娘道扶苏早死,大秦要亡,要不我去投奔隔壁的吕雉和刘邦?小剧场群主始皇今天又生气了怎么办?苏东坡发来东坡肉秘笈1肯爷爷发来CokeCola原料1妲己发来八鞭补肾汤原料100并发言实不相瞒,妾有一本秘籍群主???妲己已被禁言。1美食文,主经营饭馆会帮始皇搞种植,顺便让历史名人都真香2胡亥还小,熊孩子欠缺爱的教育。3半架空,勿考据,不喜请直接点叉鸭。作话经常有段子可看,可以不用跳过呀么么推荐作者完结快穿文万人迷苏爽甜系列佛系祸水(快穿123)祸水裙下尽折腰妲己穿成炮灰女配(快穿)狐狸精她美坏撩...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越狱笔记

越狱笔记

一场所谓的医疗事故,让周易身陷囹圄,谁来证明他的无辜和清白?他以为逃亡追踪报仇,这就是他的宿命。可一朝醒来,他却发现生活的世界,不过是一组数据流而周易却成为只有一组编号的奴隶,安于现状,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