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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歌这种事,就像底线一样,被突破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抄啊抄啊,就抄习惯了。
现在的他,完全免疫了抄歌的羞耻感。
袁韬觉得嗓子有点发干,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之后,这才发问。
“小远,你平时写歌都是这么写的吗?”
“怎么可能!”
陆远摊了摊手:“也就偶尔这样吧,十回能碰到个两三回?”
袁韬目光幽怨的盯着陆远,一如小撒看着马芸,半晌,他缓缓抬起手来,竖起大拇指。
“牛!逼!”
“哈哈。”
陆远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耻心的,打了个哈哈,然后将留言簿推到了袁韬面前。
“袁总,您给看看,这首歌放在彩铃端,可以吗?”
其实,彩铃和后世的斗音神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彩铃突出的就是一个抓耳。
一般而言,彩铃的时长是在30—60秒之间,而且随时都会被接听,一首彩铃想要出彩,必须在极短地时间内突出重点。
15秒,足以判处一首彩铃的死刑!
彩铃端歌曲和唱片端歌曲,创作理念完全不同,一首歌,只要高潮部分足够出彩,剩下的片段,哪怕只是简单的重复堆砌,也不影响彩铃的热卖。
同理,斗音的背景音乐也差不多,在短视频时代,如果旋律无法在几秒钟内吸引用户?
来人,给朕换一批!
直接划过,那是必然的。
<divclass="tentadv">因此,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赤伶能从万千BGM中杀出重围,高潮部分绝对足够抓耳,不止如此,赤伶还引得一批实力唱将翻唱。
成名歌手,通常不会随便翻唱某首歌,能被大规模翻唱的曲子,歌曲本身的质量,肯定是没问题的。
所以,陆远直接掏出了赤伶。
他也想看看,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谁能更胜一筹?
“唔,这首歌的词,写得确实不错。”
看完词曲,袁韬眉头微蹙道。
“只是,这首歌的曲子,有一点点怪啊。”
“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袁韬手指所指的地方,恰好是戏腔的那几段。
“这样,袁总,我给你唱一下吧。”
言罢,陆远轻咳了几声,而后发了几个音开开嗓。
开嗓结束,戏腔乍起。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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