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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全部被史格等人大汗淋漓地拖到酒馆门口陈列。
刚开始是只有六个猎魔人上山。
老板大胡子腿脚不便,已经不算在役猎魔人,而温山眠也已经离开酒馆。
可仅六个人上山下山,得找还得背狼尸实在是太累也太慢。
所以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少普通猎人也加入了这个行动。
再后来,年轻力壮一些的镇民也跟上了。
不过他们是有分工的,壮胆敢进深山分界区的还是只有猎魔人。
普通猎人在矮山候着,而镇民则在山脚镇边等。
如此一来二去,从中午忙碌到傍晚,众人总算是齐力把三十七头狼都拖了出来。
而不管是参与行动的普通猎人还是镇民,都在移动中发现……
过去因为遍地血族而被他们万分恐惧的山林,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他们进行这么大规模行动,也没有血族出来咬断他们的头颅。
“真,真的是三十七头!他真的杀了三十七头血狼!”最终逐一陈列后,有人指着地面惊叫。
那里边有些狼被砍成了碎块,就这都被大胡子一一细心拼起,最后结果是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都说了温不会骗人了!”史格满头大汗地吼,随即想起什么,喜滋滋道:“而且这次连我们进分界点,也没有被血仆追杀!”
“没错!这次上去连活的血狼都没看见!只有这些被小温猎杀了的!”
“所,所以,那大报上说的可能是真的?人类一、一年半以前就赢了血族了?”
“早就说了是真的了!小温说的没错,亲王真的还在,哪里需要用这么麻烦的方法来骗我们这么小一个镇?”
“但是之前那些血族确实是突然进村屠杀……”
“……如果大报说的是真的,那那个会不会,会不会是因为外面的人在和亲王战斗导致的啊?血仆本就与亲王结契,如果亲王失控,血仆暴怒将仇恨转嫁在我们身上……”
“那按这个道理,当初得是猎魔人救了越川?”
酒馆前一片沉默。
金伯捂着脖子抖着唇在角落里低喃着“不、不可能”。
天色渐渐低垂下来,暗色再次激起了手中没有刀刃者的恐惧。
蛰伏在身体里几十年,被驯养出的习惯让他们本能想浑浑噩噩地再回到地下。
大胡子却突然震声:“都别走!”
“三十七头血狼就摆在这呢!血族要是还在,越川没有一个人跑得掉,都得死!咱们现在开始才是真正的共沉沦!所以都别走!”
“棍子,去仓库把油灯提上来!咱们今晚就在这等着!一晚上过去要是没事!明天早上我大胡子开仓请客!店里的肉都拿出来分给大家吃!”
“一、一晚上不能走?”
“可是如果血族来了,我们,我们打不过啊--”
“今天之前!血仆二十天没进镇!所以今晚要是谁他娘的走了!明天早上起来我大胡子带着所有守夜的人看不起你们!”
“对!”史格大声:“看不起你们!”
酒馆外的人堆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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