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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沈凌志说话声很小,“我想走了。”他听得出来沈凌志的难过,彭靖没有再坚持,把胸口的不甘咽下去,跟着沈凌志出门。已经快要天黑了,天空微明,染了层橘色,随着太阳一点点掉落,橘色也消失不见。彭靖拉着沈凌志的手,抬脚跨过了铁门的门槛,迈进体育场。体育场在县城的城北,彭靖坐牢前,这里还是用碎石头铺成的简陋跑道,中间的地皮一到春天就杂草丛生,顺着阳光长,到了夏末就能长到人的小腿肚,叶片搔得人皮肤发痒,但现在这些都消失了,碎石头成了塑胶,杂草成了草坪,红绿相间,白日里看,彭靖总觉得漂亮。县城变了很多,他也变了很多。彭靖苦笑着,又把沈凌志的手抓紧了一点。他们顺着塑胶跑道走,彼此沉默,好像今天下午的事没有发生过。但彭靖感觉到自己心跳正在加快,今天下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他却一直没有和沈凌志真正地说过话。沈凌志生气暴躁的模样在彭靖脑中挥之不去,那些被他压住的好奇又层层叠叠地涌上来,彭靖转头看了眼沈凌志,只看得清他的侧脸轮廓,那双平日里总是有神的眼睛此刻变得沉默寡言。“我很讨厌偷这个字,”沈凌志小声开口,“不是我。”彭靖心头一动,伸手拽住了沈凌志小拇指,又觉得不够,顺着小拇指攀上去,努力地把整只宽大手掌小心地握住,手心温度相接,热流顺着血液传送至胸口,烧得整个胸膛里又暖又旺,他甚至想冲动一把,抱住沈凌志好了,哪怕一分钟也行。沈凌志回握了彭靖的手。“为什么总是怀疑我?”“总是?”彭靖皱皱眉,“还有谁?”沈凌志又不说话了。他们围着体育场转了好几圈,夏夜吹来的凉风洗劫了白日里出的一身汗水,沈凌志稍微活动了肩背,他牵着彭靖在这里兜圈。他有一个秘密。监狱里,犯人们有时会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论起大家坐牢的原因,一旦得知便一传十,十传百,但沈凌志从来都只用杀人两个字草草概括不肯细谈。沈凌志企图让这件不光彩的事永远只停留在自己的身体里,他不想亲口说出,本以为不去想不去提起,这种事就不会发生第二次。他爸爸总是说教他,训他做事冲动性格又暴躁,有时候到了气头上,沈凌志总能听到他爸说他以后会犯事。“你以后犯事了不要找我!”所以他真的没有找他爸,沈凌志还记得那天,他把沾了血的菜刀往案板上一扔,抖着手拨110自首。“他,我以前工作地方的,老板,”沈凌志嗓子干得难受,“他也怀疑我偷钱,我们吵了一架,然后,我…”他们在厨房吵架,菜刀理所应当地成了凶器。菜刀刺入那个尖酸刻薄的男人体内时,沈凌志似乎失去了意识,他觉得怒火是红色的,所以沈凌志的眼前也是一片红色,可等怒火熄了个彻底,眼底就满是燃烧过后的灰烬。杀人似乎是缓解他当时怒火的唯一办法,可人真正躺倒在地上,沈凌志又冷静下来。自首只是赎罪的第一步,后面的千千万万步还尚未迈出。“我以前做事很冲动,”沈凌志抹了把脸,“来湖南也是,杀人也是…”彭靖拍了拍沈凌志的背,像在给一只伤心的大狗顺毛。“我以为我现在不会…像以前那么冲动,但是今天下午,听到她说我偷钱,”沈凌志声音又小下去,“我那时太生气了,我很怕,我又…”彭靖猛地拉紧沈凌志的手。“我们,会被这样对待,是我们活该,”彭靖语气很平静,“我们杀了人,坐牢和被人看不起,都是我们应得的,坐牢的那几年,远远不够抵消这种罪恶,所以我们一辈子都得赎罪,我认了。”他不擅长把话说得太委婉,也不想在沈凌志面前还要插科打诨,这段直白话语让沈凌志楞在原地,他没有反驳。“但我们不能对我们自己没信心,”彭靖说得很坚定,“很多人出来后,又进去了,但我们不能做这种人,我们出来是好好过日子的。”改过自新的标准由他们自己来制定。“你不要害怕,”彭靖站在沈凌志面前,仰头努力看清沈凌志的脸,“别人不把我们当人看,没关系,我把你当人看,你把我当人看,就好了。”沈凌志被彭靖弄得一句话都说不出,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得很缓慢,血液循环似乎有了声音,沈凌志恍然间觉得他是一只受伤的大狗,彭靖就是一只小狗,他正努力地舔舐自己的伤口,他是具有力量的,一种从瘦小的骨架深处传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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