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都说糖尿病人吃什么都不香,但这顿饭是例外,有了红烧羊肉压阵,Jimmy享用生平难得满足的一顿饕餮,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那个一人独饮一件啤酒,也能面不改色,不必担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时代。这顿饭在金曼曼看来是很成功的,Jimmy喝到第三瓶时就完全多了,拉着林阳絮絮叨叨,全在忆当年,不过,他说起家乡话,所以Irin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听不懂的。
一顿饭吃了四个多小时,最后一箱啤酒见底,Jimmy去吐了两次,总算不喊‘我还能喝’了,剩下三个人都没有喝醉,Irina喝红酒,林阳喝了很多啤酒,但脸不红气不喘,金曼曼干脆一口没喝,三个人合力把Jimmy送回酒店,把他放在床上,呈侧卧姿态,又给他垫了个塑料袋,善后工作才告结束,金曼曼很想帮Jimmy脱鞋,但还是忍住了——Irina好像已经很美国化了,并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但金曼曼还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
“你还好吧?”
等电梯时她问林阳,“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不过我先帮你叫好代驾——”
话音刚落,她赶忙扶住林阳,林阳一只手按着她的肩膀借力,一只手捂着嘴就说了三个字,“洗手间。”
他应该在极力憋着不吐,金曼曼不敢再说什么了,一边拍着他的背安抚,一边带他疾步走进电梯,猛按大堂那一层,电梯下行时林阳明显颤抖了一下,金曼曼在心底疯狂祈祷他别吐在电梯里,还好,林阳忍耐力很强,酒劲也都是一阵一阵,等到了一层,他几乎已经可以自己走了,金曼曼只需要扶一扶方向。
她在洗手间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林阳再出现时,脸上已经是一片潮红,他应该是吐了好几次,外套不见了,衬衫倒还干净,领带团巴团巴握在手里,领口开了几颗,金曼曼问,“西装就不要了?”
那件西装不便宜的,至少要四五万,而且应该是定制款,就算沾上了呕吐物,金曼曼觉得就这样扔掉也很可惜。林阳反应比平时要迟钝一些,过几秒才挥了挥手,“不想要了,送给门童吧。”
好吧,金曼曼也不能进男士洗手间去捡回来不是?她小心地扶着林阳,“还能坐车吗?要不要开个房间休息几小时?”她可以帮林阳开好房间,就不送他上去了。
“没事,我喝点冰水缓一下就行了。”
林阳看起来正在逐渐清醒,自动拐进大堂吧,要了两瓶冰矿泉水,“你先回去吧,自己叫车可以吗?”
金曼曼倒是更宁愿他上楼去,现在这样叫她怎么走?没见大堂吧里几个客人都虎视眈眈地看过来了吗?他们可不知道林阳刚才吐过,估计顺着深V线往下看,见到隐约起伏的胸肌,只觉得秀色可餐。
——这要是林阳被女的缠上,也就算了,最怕他被男的捡走,那后续金曼曼就过意不去了。“我没事的,现在才九点多,那我一起上车回去吧。”她再次感到不会开车的不便。
林阳揉了揉眼睛,他的思绪仍是不完整的,回话也很慢,冰水拿到就抵着自己的额头做冰敷,富二代为了生意进出酒局,喝醉了一样狼狈。金曼曼看着他,心想林俏大概是绝对吃不了这个苦的,也没有安排饭局的能力。虽然林俏的母亲是学霸,似乎要比林阳的母亲更聪明一点——她不禁开始好奇,后天的培养和先天的遗传哪个更重要。由于林总看起来哪个小孩都没管过,这个问题也可以变成,社会层面的期待对于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
算是个好老板了,至少没推她去挡酒,当然,或许也是因为Irina不需要她来喝,便已经被搞定,金曼曼不愿进企业做事,就是因为这点,长得好看的女员工太容易被当成商业饭局上的工具人。大家都喝,连老板都喝成孙子,凭什么你不喝?
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还是太少了一点,或者说,凡是不用靠酒谈的生意,都对其他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酒不是必需品,但是很多人都喜爱的捷径,林阳可以用它来弥补自家企业并不特殊的竞争力。
“红烧羊肉,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
他说话时还闭着眼,冰水从额角滑下,好像汗珠,润湿唇瓣,嘴里传出一股浓烈的薄荷香——看来吐完后是吃喉糖了,金曼曼有时觉得林阳的风度有些在学荀嘉明,但他在酒后对这些细节的注意又显得很精致。(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时候吗?有吗)
“啊?”金曼曼反应了一下,才明白林阳是在聊天。“嗯,的确不是,我要求减糖减盐,用低盐酱油做红烧。你吃着会觉得太淡的。”
林阳‘嗯?’了一声,似乎是在表达疑问,声音从喉咙里送出来,有点慵懒,“为什么?”
“因为朱总有糖尿病,而且在国外多年,我猜他肯定是有在控制饮食,糖尿病不能吃太多油盐的。有控制饮食习惯的人,会觉得一般餐馆的菜太咸。为了预防这个可能性,我特意叫老板做得淡一些,多放香料——后来开餐后,我看了下朱总的饮食,他的确在吃口味较淡的几道菜,所以就没请厨房再放点盐。”
菜做淡了好协调,做咸了不好挽回,金曼曼觉得这是很基础的考量,不过,或许别人是做不到这么细致的,从林阳含笑舒展的眉眼来看,她的服务应当是能让客户满意。“做得很好,曼曼。”
金曼曼也忍不住跟着小小地笑一下,今天她行程太满,情绪也太满了,下午和Irina在一起,不免想起往事,到现在心头都有些麻麻的余味。林阳的夸奖虽然不夸张,但却是很好的疗愈。
“你是-->>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诸天演道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别...
二十一世纪的李剑白,来到异界神州长安。李剑白莫名其妙成为唐国六皇子,本想做个逍遥闲王,仗剑天涯,游历江湖。可正逢唐国内忧外患,李剑白不得不提剑而起,一人肩负重任。我有一剑,守了长安,护住唐国,安得天下,庇护人间。我有一剑,逆天而行。诛仙,弑神,定九州,安世间。剑与痴情皆不负!...
俞姝眼盲那几年,与哥哥走散,被卖进定国公府给詹五爷做妾。詹司柏詹五爷只有一妻,伉俪情深,因而十分排斥妾室。但他夫妻久无子嗣,只能让俞姝这个盲妾生子。他极为严厉,令俞姝谨守身份,不可逾越半分。连每晚事后,都让俞姝当即离去,不可停留。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惜俞姝眼盲,夜路无法感光,总是摔得遍身是伤俞姝没有怨言,谨言慎行地当好一个妾室。她只有一个念头等她兄长造反了这定国公詹五爷忠守的朝廷,救她出囹圄!但她怀孕了。又在生下孩子后的某天,亲耳听到了詹府对她的决议留子去母。俞姝当即逃走,五爷的兵马铺天盖地地寻她,终于把她堵在山崖。那天山崖风很大,将她吹得翩然欲飞。五爷指尖发颤,声音嘶哑,阿姝,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下来,我们好好说说话,行吗?俞姝不懂,他怎么能把哄骗的话说得如此悲切?然而无论如何,她不会再留他身边了。她朝他一笑,在他目眦尽裂扑来前,纵身跃下三年后,虞城王拥兵自重,招天下名医为胞妹治疗眼疾。詹司柏听闻,发疯似的狂奔而去,看到了那位重见光明的王姬。王姬眼眸清亮如明月,笑着问候他。许久不见,五爷与夫人可好?1v1sc狗血古早风,不喜勿入。男主夫人非他真正夫人。预收宫阙春深阮茗永远闭了眼睛,在漫天大雪的深宫里。她因爱慕永熙帝进宫,又为永熙帝挡箭而死。死后魂魄飘在半空,她才看清了一切。她所谓的奋不顾身救驾,不过是永熙帝平衡朝堂玩弄权术的手段罢了。皇帝不会伤心,伤心的只有疼爱她的爹娘哥哥。她终于懂了,这皇宫如巨大的深渊吞噬着人心,没有温情也没有爱意。于是她拼了命地逃离。重生后,见到爹娘哥哥,阮茗发誓再不进宫,只与家人过平安喜乐的日子。她准备和青梅竹马的英国公世子成亲,就此开启新的人生。可定亲那日,却被生生掠去宫中。男人身上熟悉又陌生的气息笼罩着她。他将她抱坐在御书房的书案上,俯身将她圈住,使她无处可躲。那眸中如有不可抗拒的旋风席卷着阮茗。阮茗颤抖,他却笑着捧起了她的脸。阿茗怎么变了?不愿进宫来陪朕吗?朕等你很久了一个痛醒的小姑娘,一个缺爱的偏执狂皇帝不死心塌地地捧出真心,小姑娘不会爱他。酸甜口苏爽文,架空勿考据...
这摸也摸了,亲也亲了,就罚你以身相许吧!本尊的便宜,可不是那么好占的!他,一袭白衣,拥有绝世美颜,位高权重,唯独宠爱一个人人不待见的小丑女。她,夏家孤女,人人唾弃的废材丑女,一朝穿越,名震五行大陆。初次见面,她从天而降,看了他的身子,偷了他的裤裤。再次见面,堂堂大国师却被小丑女占尽了便宜。某女双手环胸国师大人?我这一马平川的小身板,恐怕引不起你的兴趣吧!你这上下其手,难不成你有恋童癖?某男邪魅一笑本尊只是摸摸你的根骨而已,别幻想本尊会对你有意思!他们是人人羡慕的眷侣,也是天生的欢喜冤家,几月的恩宠,千载的纠缠,竟为这一世的恩怨重逢。泡美男,戏神兽,我的穿越我做主,神器丹药在手,美男跟我走!...
我在六扇门当差的日子是江户川东南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我在六扇门当差的日子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在六扇门当差的日子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我在六扇门当差的日子读者的观点。...
文案顾绒能够死而复生。从他意外身亡第一次开始,他每次死亡都会复活。以前算命的说他命不好,得取个软点的名字,不然死得早。顾绒不信,非改了名,第二天他就因为屁股疼,在去医院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