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在季拾恩咽下第一口狗粮并且又啃了第二口的同时,迟墨染一边贴着创可贴一边匆匆走了出来:“不对,阿拾先别吃,我忘了,今天的狗粮沾了一点我的血,你等一等,我给你换了你再吃……诶,你已经在吃了吗?”
随着迟墨染的声音传来,满脸茫然的大狗一边无意识嘎嘣嘎嘣的嚼着狗粮,一边慢慢的转过身来,等到它反应过来迟墨染的话睁大眼睛时,已经晚了。
毫无征兆的,满嘴狗粮的季拾恩就这么在迟墨染的面前变成了人。
作者有话要说:
无责任崩坏小剧场:
迟墨染:猫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啊,人一旦和它在一起,瞬间就什么智商都没了。
季拾恩:……主人你信不信,猫不仅可以变没人的智商,还可以变没汪的(w╲)
意识到这一点后,季拾恩惊慌失措“汪”了一声差点哭出来,却因为已经变成了人,听起来不伦不类的,“汪”到一半又硬生生憋了回去,这让他更加绝望。
简直蠢到家了,他原本准备精心策划留给主人一个好印象的初次见面,结果却是现在这样乱七八糟的状态。他嘴里含着的狗粮这会儿咽也不是,不咽也不是,更别说如曾经想象中一样,帅气的启唇灿烂微笑露出自己的小虎牙了……对了,还有头发,他的头发现在也并没有利落的扎起来,而是直接披散垂在宽袍广袖的衣服上,没有镜子,也不敢施展法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发型会不会乱的像是鸡窝。
季拾恩越想越觉得狗生无望,却也明白这会儿不是继续懊恼的时候,他是受了惊吓,但主人受到的惊吓只会比他更大,他得安抚住主人才行。
而作为需要被安抚的家伙,内心受到极大冲击的迟墨染这时候已经连脸上的表情都不知道该怎么摆了。这是什么鬼,他是还没睡醒仍然在梦里吗?不对啊,手上伤口的疼痛在提醒着他这绝对是在现实中……所以这是现场版的大变活人?不,也不对,不是凭空变出来的,是他家的阿拾,就这么变成了人,一个穿着古代服装,潇洒不羁的留着长发,看起来很帅气还有点不好惹的年轻人?
不行,这么一想,更惊悚了好吗!
季拾恩憋了半天,终于艰难的张了张嘴,一句“请您不要怕我”还没出口呢,迟墨染却深吸一口气,故作镇定的先发声了,并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发颤。
“你……不会是穆捡穿到阿拾身上来找我的吧?阿拾呢,它怎么样了?”
——穆捡是他文中那只犬妖的名字,他把当初因为嫌弃不顺口而没有给阿拾的“捡”字,拿来给这个角色当了名字。
原谅他一见到这么不科学的事情,就分分钟冒出了这个想法,毕竟他在之前的文里,可是写过穆捡因为某些原因时不时就会不由自主变回本体,是在主角的金手指下才克服这一状况可以长期保持人形的剧情,怎么会这么巧……连狗变人都出现了,那么书中角色穿越过来这种事又算得了什么?何况这家伙的打扮,看起来也很似模似样啊,说是修真者完全说的过去!
迟墨染觉得自己手心里都是汗,他知道很多小说里面都会有书中的炮灰穿到现实找作者算账的桥段,但是他对于犬妖这个角色完全没有任何恶意,虽然是特意设计了这么一个为了烘托主角英明神武的难题给他,但作为照着阿拾写出来的人物,也是主角在妖界的引路人和好朋友,这个妖修在文中未来的走向是非常好的啊,应该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仇和怨需要来伤害他?
真要来找他,也应该是那几个被主角狠狠打过脸的大小反派先来嘛。
更重要的是,现在阿拾难道是被夺舍了吗?它原本的意识呢,是被压制了还是消散了……希望是前者,他一点也不想阿拾出事。
短短的一会儿时间内,迟墨染的脑袋里不知道转了多少个想法——连他自己都惊奇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刻,他反而更控制不住自己乱开的脑洞。
季拾恩抽抽鼻子,突然既难过又感动,心里酸酸软软的……这个时候主人还惦记着他的安危呢,真好。
“我不是穆捡,我是阿拾,你养的阿拾。”
所以阿拾没有事,作为阿拾主人也就是我主人的你,更不会有事,这个世界上我伤害谁,都绝对不会伤害你。
……
迟墨染盯着自己的手有点发呆,揭开创可贴,手背上的皮肤光洁如初,完全看不出一个小时之前那受伤的痕迹。
这是对面那家伙为了证明他话语中的真实性而做的,急切的简直不容拒绝,也没看到他做什么特殊的动作,只是简单挥了挥手,但自己的伤口确实消失了……很神奇,非常神奇,尤其是联想到自己受伤以后总是不容易痊愈的体质。然而回想起那家伙刚才讲的故事,迟墨染还是觉得自己有点消化不了。
故事是关于一只喵和一只汪的。
在传说中的修真界,有着那么一只特立独行的猫,他从一个小小的猫妖起步,惊才绝艳天资卓越,超越了众多原型更厉害的妖族,不仅一路走来十分顺畅的成为了大妖,还渐渐走到了修真界的巅峰,修为俯视天下修士,成功渡劫成仙……只是没有飞升。
他主动放弃了升去上界的机会,而是选择继续在本世界游荡。因为他修为够高,在修真界算是头一份,所以天不怕地不怕,什么修真门派都不敢招惹他,在妖界里也是一直横着走的角色,总之这只喵仙活的相当自在逍遥。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单女主,逗比向,无节操带着金手指的叶星辉被某无良神明坑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开始叶星辉是打算靠着自己的金手指成为都市主角,但当他看到自己父母资料后,他彻底傻眼了。自己老爸竟然是传说中的兵王,而老妈则是华夏第一世家嫡女。这还不算什么,当自己老哥猛然惊醒并且说出我不是应该渡天劫么?怎么会在这里等等这里是地球?的时候,叶星辉更加傻眼。说好的我才是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成了土龙帮的二少爷,先天觉醒了火系的原位异能!穿梭时空,战魔人,战魔尊。成就炎王之尊...
上一世,天地元气枯竭,绝代剑道天骄逆天而行,剑道通天,却仍身陨于帝道大劫!今朝一梦三千载,重回武道盛世。此世吾必横推三千世界,以手中之剑,覆天裂地败尽苍生!横贯古今!成就剑道不朽!...
火影从双神威开始林羽在家看火影时,意外穿越到宇智波带土身上!第一件事就是回收卡卡西的写轮眼,成就双神威!送走斑,杀黑绝,双神威在手,忍界我进退自如!柱间体,轮回眼,十尾人柱力,誓要挑翻大筒木!...
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是葡萄橘子8精心创作的都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读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