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网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5章(第1页)

——当然,取名“爽雷”、“邪门的痴汉之书”、“大痴汉术”、“每天想戒戒不掉”或者“迷之神奇”等等名字的读者也并不少。

在《犬妖记事》的这篇文下,就有一个话题楼是专门讨论大家都是把这篇奇文放在哪个收藏分类里的。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理,读者们踊跃分享,贡献着自己的脑洞,让几乎每一个点开这个话题楼的人都感觉忍俊不禁。

而对于季拾恩来说,看到每天和他一起痴迷喵仙的队伍日益壮大的感觉不要太好,他唯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觉得自己这篇文的名字太普通。毕竟这名字他当初也就是随便乱取的,想着自己是只犬妖,就随手一填。

不知道《犬妖养喵记》怎么样?再不然《犬的报恩》似乎也不错?咳咳,其实后一个比较应景,就是莫名感觉会把他想要以身相许偿还恩情的小心思宣告天下,是不是不太好啊。

季拾恩荡漾的捧着脸,一边瞎想着,一边把自己的存稿上传到后台。唉,照着这样的更新频率,还要好久好久以后才能发到他暗中幻想的命运转折点呢——假如主人当时没有抛下他……真是简直恨不得一次性全部发完啊。

……

和迟墨染之前预料的不同,他们三人此行采用的是自驾游的方式。对此,迟墨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你看,他们三个修士,去往的也是一个修真门派,准备参加的还是传说中的修士集会,然而采用的却是这么正常的交通工具,这落差是不是有点大?

虽然说这次距离比较远,不能像上次那样直接转移,但是季拾恩说过还可以驾驭飞剑的不是吗?而且明明修真小说里还有很多其他的法术呢……总觉得有点莫名的失落,仿佛有什么幻灭了是怎么回事。

一不小心,迟墨染就把自己内心的疑问问出了口。

叶舒音尴尬的笑了笑:“确实,除了飞剑,还有飞舟之类的工具……不过那也是要用灵石和灵力来维持运转的,何况现在凡人们的监察手段这么厉害,我们还得弄个隐身术或者隐身符咒在身上,不然一不小心就要露了破绽,弄得第二天他们的新闻登出‘发现个不明飞行物’什么的,还要再去处理,又麻烦又浪费。”

“其实,我们现在连短距离转移都不怎么用了。那也挺耗灵力的,而且事先得花费精力定位到一个无人的地点,还要布置屏障和障眼法……一番功夫以后,想要姿态优雅的到达目的地给别人留下好印象,不消耗上几颗灵石是不可能的,多令人心疼啊不是。凡人的这种工具就方便多了,就是考个证麻烦一点,但是对于我们修士来说,还是很简单的。”

拿他自己为例,作为一个丹修,叶舒音觉得他宁愿把大量灵石都省下来,在炼丹的时候给自己补充灵力保持状态良好,都不愿意把灵石和灵力花在赶路这种小事上。在他心中,迟墨染这会儿已经不是对修真界不太熟悉了,而是根本就不知世事了。能提出这个问题的,要不然是从接到传承开始就从未出过远门的隐修,要不然就是出身世家大族不管做什么都有人给他奉上资源并且为他打理一切的大少爷,所以才根本看不上每次消耗的那些灵力和灵石,当然还有最后一种情况,那就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修士。

但是就凭着迟墨染能够供给出那样大量又精纯的灵力,叶舒音就相信他肯定不是对一切懵懂的新修士……迟道友在修为跌落以前,实力肯定差不了。再看着季拾恩对着迟墨染寸步不离时刻保护着的姿态,叶舒音觉得迟墨染的情形应该是后者,一个从小就在最好的环境中成长的天之骄子,修为蹭蹭的往上涨,却并没有什么经历可以增长经验,说不定他们这会儿就是在外出进行历练,好涨涨见识。

幸亏有季道友当他的保护者啊,不然就凭他这副单纯肥羊的模样,恐怕早就被人不知道坑了多少次了。

听了叶舒音的话,迟墨染默默看了一眼季拾恩,季拾恩则是尴尬的摸摸鼻子……不是他故意不给主人讲解,而是他确实忽略了这一状况,毕竟对他来说,确实并没有那么多约束。

不知是不是心有默契,迟墨染居然看懂了季拾恩这小动作和小眼神中的含义。好吧,他现在相信季拾恩这家伙在修真界已经是蛮厉害的了。毕竟他当时完全没觉得季拾恩这家伙带着他转移来转移去有多麻烦,也没觉得有多消耗灵力,这家伙根本没用灵石补充不也照样活蹦乱跳的吗,更别说露马脚了,一切简直不要太完美。跟他一对比,叶舒音这个号称是金丹后期巅峰修为,在修真界也算是个人物的家伙,可就实在不够看了。

那季拾恩到底是个什么修为呢?比金丹后期还要厉害的话,是元婴吗?

虽然在迟墨染自己写的小说里面元婴遍地走,但是迟墨染却知道在如今的修真界,修士的修为水准普遍下降,元婴已经是非常的了不得了,这含金量是完全不同的。

哎呀,想到这么厉害的家伙居然曾经被自己当做最普通不过的汪喂养,还没事就转圈打滚卖萌毫无形象,总感觉有些怪怪的。

——虽然季拾恩一直在告诉迟墨染,真实的他也就是喵仙远比自己厉害的多,但是对于迟墨染来说,总还是感觉有些不真实,哪有现在这样现实中的对比来的直接。

非常难得的,迟墨染头一次盯着季拾恩发起了呆,看的季拾恩面上发烫,小心脏也砰砰直跳,却动也不敢动,生怕惊醒了迟墨染后他就直接转移视线,不看自己了。

热门小说推荐
霸总的小玫瑰

霸总的小玫瑰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

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

单女主,逗比向,无节操带着金手指的叶星辉被某无良神明坑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开始叶星辉是打算靠着自己的金手指成为都市主角,但当他看到自己父母资料后,他彻底傻眼了。自己老爸竟然是传说中的兵王,而老妈则是华夏第一世家嫡女。这还不算什么,当自己老哥猛然惊醒并且说出我不是应该渡天劫么?怎么会在这里等等这里是地球?的时候,叶星辉更加傻眼。说好的我才是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终极一班之炎王

终极一班之炎王

成了土龙帮的二少爷,先天觉醒了火系的原位异能!穿梭时空,战魔人,战魔尊。成就炎王之尊...

绝世剑帝

绝世剑帝

上一世,天地元气枯竭,绝代剑道天骄逆天而行,剑道通天,却仍身陨于帝道大劫!今朝一梦三千载,重回武道盛世。此世吾必横推三千世界,以手中之剑,覆天裂地败尽苍生!横贯古今!成就剑道不朽!...

火影:从双神威开始

火影:从双神威开始

火影从双神威开始林羽在家看火影时,意外穿越到宇智波带土身上!第一件事就是回收卡卡西的写轮眼,成就双神威!送走斑,杀黑绝,双神威在手,忍界我进退自如!柱间体,轮回眼,十尾人柱力,誓要挑翻大筒木!...

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

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

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是葡萄橘子8精心创作的都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读者的观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