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网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第1页)

我傻不拉几地在他脸上摸了又摸,然后捏了一下他的手,又摸了把他裸露在外面的小半截脚踝,也是热的。

我觉得有点羞愧,因为我好像是在吃他豆腐似的,不过他却丝毫不在意。

然后我拉着他回到山洞,我问:“你也是来爬山的吗?你住哪里?一路上有没有碰见其他人?”

他想了想,简单地回答我说:“你是不是经历了很古怪的事情?”

我心中一跳,心想,感情这哥们儿和我一样是受害者啊,于是我热情地拉住他的手说:“难道你也是,是不是被一个脚步声和铃声引到这里来的?”

他点了点头。

我又问:“你有没有看见一群狼,还有一只巨大的妖怪。”

他迟疑了下,然后说:“没有,我被逼到山顶上,就刚好来到这个洞口了。”

我还要拉着他跟他讲那群狼和一只猫大战的故事,但他仿佛有疲意似的,一直岔开这个话题。

我说:“幸好遇见你了,不然我一个人真的是要被吓死了。今晚的事情太怪异了,我活这么大没见过这么怪异的事情……诶,你说是人为的还是真的有妖怪在作怪,我亲眼看到了那只巨大的猫了啊,明天说出去估计没人相信,你又没看见,不然好歹能帮我做个证啊。”

因为我心里还是很恐惧,害怕得要死,所以有人和我说话,我就拼命地说话,我很担心一眨眼我身旁这人就消失了,然后又回到前半晚我一个人被吓得要死的时候。我觉得被吓了大半晚上,我的胆子好像稍微肥了那么一丢丢,不过我还是死死拉着这个人的手。开玩笑,就算被吓死也要一起被吓死好么?这样名留青史的时候总算不那么高处不胜寒了。

他一直沉默着,偶尔恩两声,听见我提起这只猫救了我的时候,他好像来了精神,稍稍抬头问:“你喜欢这只猫吗?”

“我又不是小萝莉,对动物没什么审美观。不过它没有害我,它保护了我,我很感激它,不过我也很怕它。”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这么问,哪有人会喜欢妖怪的啊,除非神经病,于是我老实回答道。

他抿了抿嘴,望着我说:“为什么怕?”

“你想啊,那么大只猫,眼睛顶我一个拳头,尾巴像金箍棒一样,要是想吃我,我一整个都不够它塞牙缝的。”

“它不会吃你。”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耽闯,它会一直保护你的。”他笃定道,然后低下头在我肩膀上蹭了两下,想了想,又抬起头来,把我的头往他肩膀上按,让我靠着他。他靠着洞穴的墙壁,一半身子露在月光下,我们俩就这样依偎着。

我心里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因为算起来我们不过第二次见面而已,但奇怪的是做这件事情时,我心里没有丝毫的违和感,难道我天生就是个基佬的体质么?我被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吓一跳,脖子歪得有点不舒服,想要挣扎着抬起头来,但是他又换了个角度,让我斜靠着他,这次很舒服,我没有理由再胡乱动了。

我觉得肯定是我俩在同一个夜晚,被整个世界遗弃,有着相同的恐怖经历,这才让我俩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毕竟,我不知道明天是否还会天亮,那群人是否还会活生生地站在我眼前。

我心中生出一种不真实感,我有点不敢相信前半夜见到的那些东西,我几乎以为我是做了一场噩梦,但是我身旁这个人,他说他也见到了,这让我心里好受了些,最起码我不是一个人被困在自己的世界,还自己吓自己的神经病。

等等!

我抬起头疑惑地盯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叫耽闯?”

他不假思索道:“那天捡书的时候看到了。”

是吗?为什么我记得他好像并没有把那本书打开?但这时我并不想去追根究底,前半夜的惊悚经历,让我实在太累了,这时要是还猜疑来猜疑去,我觉得我可以直接翘辫子了。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我相信他,他给我一种可以相信的感觉。

周围仍然弥漫着血腥味和狼骚味,不过已经比开始时好了很多,我身边有个大活人,于是我安心了很多,折腾了半宿,终于忍不住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我居然是躺在我自己房间里的床上的。我缓缓睁开眼,被黑色电视机、白色窗帘以及大开着的灯光吓一跳。我怔了好半晌,然后有点不受控制的手抖起来,导致我穿鞋子好半天都没穿上,我冲到房间外面,严肃地盯了我房间的门牌号半晌,没错,是234,弄得门外扫地的清洁阿姨一脸诧异地看着我。

我见到满脸橘皮的清洁阿姨,整个人都萌萌哒了,有一种死后逃生的快感,老天总算放过我了!

我抱着清洁阿姨不停地转圈,清洁阿姨大喊头晕,我这才眉笑颜开地将她放下。兴奋过后,面对着清洁阿姨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我反应过来了,昨晚我不是躺在那啥啥的怀抱里睡过去的吗?我发现我好像还没有问他的名字,姑且叫做白衬衫好了,话说,他穿白衬衫真的很好看。

不对,关键是怎么一眨眼就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里了呢?我忽然想起前不久在我的公寓里梦见那个陌生男人的梦,也是很真实的,但是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但再怎么真实,我可以确信那个是梦,但是昨晚所经历的一切,简直太真实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所经历的令我万分恐惧的一切,我很确定昨晚不是梦。

但是,又要怎么解释我一醒过来就躺在自己房间呢?

热门小说推荐
霸总的小玫瑰

霸总的小玫瑰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

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

单女主,逗比向,无节操带着金手指的叶星辉被某无良神明坑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开始叶星辉是打算靠着自己的金手指成为都市主角,但当他看到自己父母资料后,他彻底傻眼了。自己老爸竟然是传说中的兵王,而老妈则是华夏第一世家嫡女。这还不算什么,当自己老哥猛然惊醒并且说出我不是应该渡天劫么?怎么会在这里等等这里是地球?的时候,叶星辉更加傻眼。说好的我才是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终极一班之炎王

终极一班之炎王

成了土龙帮的二少爷,先天觉醒了火系的原位异能!穿梭时空,战魔人,战魔尊。成就炎王之尊...

绝世剑帝

绝世剑帝

上一世,天地元气枯竭,绝代剑道天骄逆天而行,剑道通天,却仍身陨于帝道大劫!今朝一梦三千载,重回武道盛世。此世吾必横推三千世界,以手中之剑,覆天裂地败尽苍生!横贯古今!成就剑道不朽!...

火影:从双神威开始

火影:从双神威开始

火影从双神威开始林羽在家看火影时,意外穿越到宇智波带土身上!第一件事就是回收卡卡西的写轮眼,成就双神威!送走斑,杀黑绝,双神威在手,忍界我进退自如!柱间体,轮回眼,十尾人柱力,誓要挑翻大筒木!...

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

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

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是葡萄橘子8精心创作的都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我真不知道原来我家这么有钱读者的观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