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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哪见过这番繁华的景象,立刻就被宽大的街道,琳琅满目的商品个吸引住了,好奇地东张西望,新奇的东西让两人心动不已。心动是心动,可两人都是分文没有,再看看这两张小脸,那一个花得,和那小花猫有得一拼了,而那一身格外干净的魔法袍,这一搭配,有种说不出的不协感。
银想到,自己被别人轻蔑的眼光看看也就算了,可看着弟弟和自己一样遭受着旁人异样的眼神,银觉得特别心疼。突然,他看着旁边一个骑马的男人身着毛皮大衣,银想到了一个办法,立刻将凯尔带到一家服装店前。
“去去去,这里不是你们来的地方。”服务员看着两人身着一般的魔法袍,可是脸上脏兮兮的,立刻厌烦的说道,并且挥手将两人赶出服装店,他才不相信真的魔法师大人会把自己弄成这副德行呢!
“怎么可以对客人这样!”正在这时,门口走进一位满脸慈祥的老人,厉声对着服务员呵斥道。
“老板。”服务员立刻恭敬的叫道。
老人转过头,看向银和凯尔,有礼貌的问道:“两位,要点什么?”老板看两人虽然脸上很脏,但身着魔法袍,身份一看就不一般,可能是哪家的少爷小姐,就算不是,光是魔法师,也是身份高贵的象征了,普通人也绝不会去冒充的。再加上他做生意这么些年,看人的眼光可是很准的!
“老板,你们要兽皮吗?”银问道,他打量着服装店里的衣物,发现很多兽皮衣。
“要,我们收购兽皮,小伙子,你有吗?”
“嗯,我······您等等。”银拉着凯尔出了店,经过中午的项链事件,他深深的知道了财不露白的道理,所以更不会将空间戒指就这么暴露出来。于是,他找了个没人的死巷,让凯尔在巷口看着人,自己从空间戒指里面,将兽皮取出一捆,而且还特地取出他们在魔兽森林外围的地方,猎得的那些低级魔兽的魔兽皮。拿着这一捆魔兽皮,银和凯尔再次来到刚刚的服装店。
“老板,这些您要吗?”银将魔兽皮放在服装店里的地板上问道。
老板看着摆在地上的一大捆兽皮,心痛的将它们用力的报到柜台上,连忙回答:“要、要、要······小伙子,你打算怎么卖?”
“老板,我信您,您给我多少就是多少。”银回到,其实他也不知道这些魔兽皮到底值多少钱。
老板看得出眼前的小伙子处世未深,但他并不打算骗他们,今天这单生意已经可以让他赚很多了:“嗯,好吧,我给你们五千个金币。”
“好!”银没想到毛皮会这么值钱,他还有很多呢,他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然后又说道:“老板,我还要买两套衣服。”
“好,你们自己挑吧,我都给你们算最便宜!”老板大方的说道。
兄弟两人各自购买了一套普通人的衣服,银还给凯尔买了两套好的衣服替换,就这几套衣服又去了十几个金币。
——————————————我是金钱转换的分割线——————————————
(100个铜币=10个银币=1个金币,一个一般的家庭,一年也就几百个金币。一般用的都是金币。就当一个铜币一块人民币的样子来看吧,虽然怪怪的,嘿嘿。)
作者有话要说:所谓放假,家里遭嫌,出门没钱,每天特闲~其实文凭不过是一张火车票:清华的软卧、本科的硬卧、专科的硬座、民办的站票、成教的在厕所挤着。 火车到站,都下车找工作,才发现老板并不关心你是怎么来的,只关心你会干什么。阿嘟的切身感受啊!
☆、回村祭拜
回村祭拜
“老板,您知道吉尔斯镇怎么走吗?”银问道,他怕出去问陌生人会被骗,正好这老板也不像是坏人。
“吉尔斯镇吗?倒是赶巧了,我进货也到那边去过,就是我们马斯塔尔城的一个附属小镇,挺繁华的,你从马斯塔尔城西城城门出去,沿着管道一直走,三四个小时后,就到了吉尔斯镇了。”老板回答到。
“谢谢老板。”银很高兴,没想到自己这么好运,这一打听就问道了路。
“看着天色也不早了,小伙子,你们不妨明早再走吧,在马斯塔尔城找个落脚的地方住上一晚,晚上赶来可不算太平。”老板善意的建议道。
“谢谢老板,我知道了。”银答谢到,发现其实外面的好人还是很多的。
银和凯尔听从了老板的建议,在马斯塔尔城找到一处整洁的小旅馆,要了一间双人住的房间住下,对于马上就要回到了自己阔别十年的家很是兴奋。
“哥哥,你说村口的那颗大榕树孩子吗?”凯尔回忆着自己还记得的村子模样。
“在吧,听说那棵树都已经上百年了。”银也回忆起来那个熟悉的村子。
“那约瑟夫大叔还在榕树下给大家讲他当佣兵见到的趣事吗?”
“肯定在的,约瑟夫大叔可闲不住。”
“那,哥哥,你说……”
两兄弟就这样躺在各自的床上聊着自己的村子,讲着以前自己的童年趣事,不知不觉就已经天亮了,但是两人都十分的有精神,从旅馆服务员那里打听到西城门怎么走后,就立刻上路了。在见到管道周围没有人的时候,银还运用斗气,带着凯尔赶路,因为他们的村子里吉尔斯镇还远着。
太阳才刚刚升上天空,两兄弟便到了吉尔斯镇,因为是紧邻魔兽森林的重要小镇,这里的城墙甚至比马斯塔尔城更加高大雄伟,全是用黑色的条石建起来的。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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