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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九岳山。”书砜说道,其实也是心里想陪着书老上山,而且书老这些年难得身体这么硬朗,自从病了之后,可是从来没有爬过山的,连远地都没有去过了,整日缠绵病榻,早就憋得慌了。
“逸信,带上你家肉丸子吧。”上官璞羽觉得这称呼很满意,而且就算这九岳山没有天材地宝之物,但是山里的灵气比这寨子里还是更甚一层的。而且带着灵兽一起,也许真能发现个什么的东西,着小山村已经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的惊奇了。
“嗷呜……”才不要听你的,你这个和我抢小逸的坏人!肉丸子傲娇的叫唤,从上官璞羽身上感受到了微薄的灵气涌动之后,肉丸子就将上官璞羽的脸上贴上了【和自己抢小逸】的标签。可是在座的没一人懂兽语,于是肉丸子的傲娇被大家默默无视了。
“书老想去哪我们就去哪!”褚彬义完全是抛节操无三观的回答道。
“那我去准备一些吃食,等下拿到山上去。”安逸信乐呵呵的去准备了。
夏天的山里一片蓬勃生机,枝繁叶茂大树将太阳遮挡了大半,在这林间走着,不断不会热,反而有点凉意。遍地的野花虽然不如春天开得灿烂婀娜,但也是一簇簇一丛丛的毫不寂寞,还有一些晚熟的野草莓稀稀落落的挂在满是刺的蔓藤上。满是紫红桑葚的桑树上停靠着几只贪嘴的鸟儿,尽情的挑选着最甜的桑树。
“难怪古往今来有这么多的贤能义士要选择隐居山野,这番精致又哪里是在城市之间能够见着的。”书老感叹道,人活一世,处心积虑的力争上游或者庸庸碌碌的随波逐流,但是最终也不敢黄土一捧,倒不如真的在这山野直接当一只闲云野鹤。
“书老,我猜点桑葚回去泡酒吧。”安逸信看着这结的很好的桑葚说道,小时候,这些东西就是最好的零食了,山里的孩子对于那些能入嘴的野果什么的是了如指掌。而且这桑葚泡酒对肾好,喝着也是单着一点酸甜,味道很不错。
“这东西不错,我也来摘点,以前就看到摘下来的桑过,倒是没见过它长在树上的样子。”徐季同也打算来帮忙。
“都过来摘吧,这东西你们这些个小子吃得少,我们小时候,这可是当水果吃的好东西。”书老也是来了兴致。
不过到底是几个大男人,下手也不知轻重,完好的桑葚没有摘到多少,倒是弄得满手紫黑色,还粘哒哒的,让安逸信决定单独给他们一个袋子装他们采下来的桑葚了,而回去后,就用自己摘的这些泡酒,他们采摘的都改去和垃圾桶相亲相爱。肉丸子也早早的跳到了桑树上,采摘那些尖端上最大最紫的,味道肯定也是最甜的桑葚,就往自己嘴里送了,毫不在意那一身绒绒的白毛给染上了紫色。
“没想到这九岳山上还有树栀子,现在城里的都是些花栀子,可不如这树栀子有精神。”书老见着几株两米多高的栀子花感叹道,然后吩咐书砜给他挖上一株等下带回去。树栀子高的可以长到三四米,甚至有少数会长到更高,而且枝繁叶茂,不但栀子花开得多,而且开得大朵,那香味是老远都能闻到。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是花栀子,是改良之后培育的,花开得比较小,香味虽然较其它花来得香,但是比不得树栀子,而且植株也长不到很大。
“我们这离着城市远了,也没人上山来挖这些花草来卖,春天还有大片大片的映山红呢,那火红的颜色,就像飘在这山间的红云一样。就只有寨子里的小孩还时常上山摘来吃。”安逸信说道,虽然这些花花草草拿到城里去都是畅销的东西,但是这路途太远,一来二去也就没有赚头了,所以这九岳山周围才是这番贫困。
“困住这山里人的不是大山,而是这山路!”书老感慨到。
“这里好多金银花,逸信,快来帮我摘。”那边徐季同发现在几棵树上挂满了金银花的藤蔓,而且上面正开着不少的金银花。这夏天拿来泡茶倒是很好的,而且最近在寨子里都是喝的金银花茶水,徐季同是越来越喜欢这金银花了,咖啡神马的都弱爆了!
“徐大哥,还是下次我带着镰刀来再采吧,这个和着藤一起割比较快。”安逸信看着那些挂满树枝上的金银花藤说道,他们这里采金银花一般是和着金银花的那些嫩的藤蔓一起割掉,只要不伤了它的根,来年依然会长得很茂盛的。要真想徐季同这样一朵一朵的摘,那得摘多久才能够凑足泡一次茶水的量啊!
“我这有刀,是要这个藤蔓吗?”书砜取出自己随身带着的瑞士小刀指着金银花的藤蔓说道。
“嗯,不过别把老藤蔓给隔断了。”安逸信点点头,还好这金银花一般就在新长出的藤蔓上开得比较多。
书砜点点头,然后就见他的身子几个纵跃,就到了一颗缠满了金银花藤蔓的大树上,然后手起刀落,哗啦啦的一网一网的金银花藤蔓就直向下掉,让安逸信和徐季同捡都捡不及。
“好了好了,多了我们就带不走了。”安逸信连忙说道,这又不是拿回去当柴烧,用不着这么多的。不过有功夫真是好啊,连采个金银花都方便,就是不知道书砜爬树的本事有不有肉丸子强了?书砜要是知道安逸信心里把他和肉丸子拿来作比较,不知道会不会泪流。
☆、比赛
初夏的景色无疑是美丽的,它不同于春天的色彩缤纷、蜂飞蝶舞,初夏的美在于那层叠的绿。或是沉稳如墨绿,或是鲜明入翠绿,或是朝气如黄绿,从半山腰处空旷的地方向着远方望去,层层叠叠的绿意让人一片清明,让人由春的繁复之后,倍感清爽。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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