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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1页)

见他仍是在犹豫,宋之漫大概能想到他的顾虑是什么,立马拍胸保证:“你放心啦,宋小四不会有意见的。”“还是算了,我怕到时候……”他欲言又止。宋之漫立马说:“你不相信我吗?”“当然不是。”宋之漫:“那不就好了,说好啦,到时候,我们一起玩。”封嗣迟疑的点头。两个人又靠着栏杆。是啊,直到遇见了宋之漫。如果不站在高处,她又如何能看到自己?在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努力的原因。为了遇见她。这一整个暑假,他在那偌大的别墅里,如往常般生活。看书、写字、画画、弹琴、打游戏、吃饭……无数的瞬间里,关于寂寞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宋之漫在就好了。这个想法在出现之后就喷薄而出、再难收回。如决堤的江水一般,卷席着寸草不生的大地。他像是在沙漠中行走已久,未进半分水的旅者,偶遇河塘,内心欣喜若狂,像是位瘾者一般,汲取着难得的水源。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说服自己并不喜欢宋之漫;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接受了自己真的喜欢上了宋之漫的事实。他早熟,十二岁的时候就已读懂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那时便深信,最忠贞、最狂热的爱情都将是过眼云烟。他的家庭也让他明白这一点。他的父母并无任何感情,强强的联姻让他们结婚,两个人因为工作的原因总是在各个国家跑,留给封嗣的,无非是钱,以及一堆尊敬他的佣人。可是,这些想法,如今通通推翻。只因为一个人。——宋之漫。封嗣坐在教室里,余光看着宋之漫认真做题的神情状态,想着自己刚刚故意说出口的那些话,突然有点难以言表。到底是使了些不光彩的手段。让她对自己多了更多的关注。但那又怎样,人心这种东西,很难说清。如果非要说清,那不过是因为在乎。封嗣想,宋之漫是在乎他的,在他说那些话之前就是。虽然只是同学之间的在乎。但现在,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朋友。人在无意识之中流露出的感情最为真实,就像刚刚她的心疼,真实到,连封嗣都觉得自己的心被狠狠剜了一下。……高二的课程比高一的多了许多,一中的高二像是高三一般,除了体育课,其他的非高考的课程都被取缔掉了。因此,学生们唯一的娱乐的时间便是在体育课上。宋斯南一下课就招呼了几个人跑去篮球场打球了,宋之漫和苏合欢对于这种课兴趣缺缺的,两个人在最后两分钟才出教室。等到了操场,体育老师也不见人影。估计又和别的体育老师瞎聊去了。但也不能回教室,陈建斌虽然严厉,但是每次体育课都会督促班上的人来上,并且要是被他看到有人在教室里偷懒的话,非得要把他抓到操场上跑个一节课不可。宋之漫和苏合欢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无奈,坐到篮球场的看台处聊天。两个人聊的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有人叫了声“苏合欢”。宋之漫和合欢噤声,往出声地看去。是路放。宋之漫微蹙了下眉,问:“你找合欢,有事吗?”路放脚下踩了个篮球,闻言,把球往边上一踢,笑着说:“我找的是苏合欢,宋之漫你说什么话呢?”宋之漫站起身来,两个人一个在看台上,一个在看台下。她俯视路放,倒有点睥睨众生的感觉。宋之漫说:“路放,你找合欢干什么?”路放置若罔闻,他看向合欢,用带着青春期的沙哑嗓音说:“小姑娘,我找你有事,你能下来吗?”一听到他故意压低了嗓音,用着略微蛊惑人心的低音炮说话的时候,宋之漫内心一阵恶寒。她拉住苏合欢的手,摇头:“别下去。”合欢皱眉,“我不下去。”路放又说:“小姑娘,不下来吗?”合欢看向路放,说:“你有什么事吗?”“有。”见她没有下来的打算,路放收回手,两手插兜,宽松的校服在他的身上莫名的有些许清风朗月的气味,他说:“小姑娘,你再不下来,我就上来找你了。”宋之漫低下了声音:“路放,你过了。”路放:“我怎么过了,我没招你也没惹你啊宋之漫。”宋之漫冷下脸:“路放,她是我朋友,你好歹也要看在我的面子上不是?”路放嘲讽道:“你的面子?宋之漫,你过了啊。”他说,“我不过是喜欢上这位小姑娘,还要看你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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