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西弗勒斯·斯内普和海格的评价中,上学时的阿莫斯塔·布雷恩都是一个低调和孤僻的人,即使是他本人,也并不否认这是恰当的评价。
但是,这并不是因为阿莫斯塔本身就是个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外的巫师。
要知道,布雷恩是个‘外地人’,在来到霍格沃茨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一個平行世界的地球。
此前十一年的人生,他花了大量时间才适应一个生活习惯、人文风俗与前世完全不同的国家,并耗费不小精力把自己学生时代掌握的那些文化知识重新捡起来,积极为未来做准备。
但是,那封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让他此前的努力几乎白费。
为什么进入霍格沃茨头几年他会与周围的环境表现的格格不入?
这个问题非常容易解释。
首先,魔法的存在直接挑翻了阿莫斯塔两世为人近三十年汇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那几年他一直处于一个混乱的状态,一边,他不得不承认魔法是真实存在,并努力学习魔法知识,另一边,他却又总想着用‘科学的方式’来解释魔法存在的合理性,这简直把他搞成了人格分裂。
其次,他脑海里还残留的那些似是而非的剧情记忆让也让他感到痛苦。
阿莫斯塔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无比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不是一本少年读物中,在这里,有危险凶恶的神奇生物,有防不胜防的邪恶诅咒,有残忍血腥的黑巫师,有不择手段的阴谋家,有卑鄙无耻的伪君子。
阿莫斯塔虽然记得一些名字,但是已经无法回忆起剧情人物衍生出的剧情,也就无法直接判断他们究竟是不是‘好人’。
尤其是进入魔法界,知晓了自己的弱小无力,对任何人都抱有警惕之心是他确保自身安全的方式。
而在海格口中,斯莱特林学院学生们的冷漠和孤立反而对他来说是最微不足道的。
毕竟,他那幼小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一个成熟的灵魂。
西弗勒斯·斯内普是他当年在这所学校里唯一认可的巫师,至于原因,说起来也和阿莫斯塔窘迫的出身离不开关系。
那时的阿莫斯塔穷困潦倒,学校的一点助学金除了保证他能买得起二手书籍和教学用具外,根本无法支持他超前的学习进度。
为了挽救自己糟糕的经济状况,阿莫斯塔不得不自己想办法弄点钱,从二年级开始,他就私下开始私下里熬制魔药进行售卖。
最开始的时候,他只能利用学生储藏柜里廉价的原料熬制些简单地魔药,赚取微薄的利润,积少成多。
直到三年级下学期,他接到了一个价值八十金加隆的大单--熬制一份长效期隐身魔药。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利用幻身咒多次在半夜溜进禁书区查找资料,并且拐弯抹角跟斯内普打听这种魔药熬制的要诀。
这由不得阿莫斯塔大意,购买魔药的人并不提供原料,而隐身药剂中最贵重的隐形兽的尾羽一根就价值六个金加隆,熬制这剂魔药需要足足五根尾羽,这几乎会将阿莫斯塔的存款消耗一空。
可惜,世事往往不如人愿,没有意外的话,意外最终还是发生了。
因为缺乏经验,阿莫斯塔弄错了阿比西尼亚缩皱无花果汁的剂量,魔药熬制失败了。
因为这个,阿莫斯塔当时消沉了好几天的时间。
可就在一个星期后的魔药课前,阿莫斯塔去取上课使用的原料,竟在自己常用的储藏柜那里发现了扎成一捆,足足十根隐形兽尾羽,这是珍贵材料,一般根本不会出现在小巫师的储藏柜里!
而且,在随后讲解迷乱药的课堂上,若无其事的斯内普教授居然风马牛不相及地跟大家说起了隐身药剂!
这让阿莫斯塔明白过来,恐怕自己私下熬制魔药售卖的事情一直被成日冷着脸的院长看在眼里。
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后来还发生过好几次,但是双方都保持着极高的默契,谁也没有去戳破。
因为这个,阿莫斯塔还是开始逐渐信任西弗勒斯·斯内普,在此前,他一直是对斯内普怀有警惕的,因为,他曾从同院学生的聊天里得知,斯内普以前似乎是那位伟大黑魔王的追随者,在黑魔王倒台的时候,他是因为得到了邓布利多校长的庇护才逃脱威森加摩的审判。
不过,和院长亲密的关系并没有改变阿莫斯塔低调行事的理念,他在学校里依旧默不作声,尽量不和别人产生冲突,又或者表现的太优秀引起别人的嫉妒,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他五年级,才被一个意外打破。
那是86年11月底时发生的事。
刚刚买了人生第一套房的唐宁心情大好,看了一本小说,醒来莫名其妙穿越了,成了书里十八线外的配角,差点把她呕死开局就是天灾人祸,兵荒马乱,还有一贫如洗的家境,简直要命了,且看唐宁如何在夹缝中顽强求生,带...
起点精品PM小说现实向 目前已有240万字数,很是肥美慢热类型,欢迎各位书友老爷长期阅读 QQ群1群8209804112群832403775...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身负逆天强化系统,武器太脆?!没关系,强化一下!史诗级武器诞生!肉身不够坚硬?没关系,强化一下!仙胎金骨诞生!视力不太好!?没关系,强化一下!千里眼诞生!强化系统,哪里不行,点哪里...
若人生不止一次,吾必当君临万界。 洪武十年,朱元璋通过人生模拟器,来到明朝末年崇祯十五年的时空。 当他翻开史书,看到朱棣篡位的时候,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看到大明战神一战葬送百万大军,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而当他看到崇祯年间农民起义遍地,大明江山危在旦夕之后彻底坐不住了。 一群不肖子孙,都给咱滚一边去。 什么后金,什么闯王,咱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朱元璋的人生模拟器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二十一世纪的工业设计师李植穿越到明末。没有钱?搞个飞梭织布机来,立刻赚到盆满钵满。不习惯明末的差劲卫生?发明个肥皂牙膏来让明朝洗得焕然一新农民起义?乱世人命贱如狗?水泥混凝土的棱堡保护您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