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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那就去九岳山。”书砜说道,其实也是心里想陪着书老上山,而且书老这些年难得身体这么硬朗,自从病了之后,可是从来没有爬过山的,连远地都没有去过了,整日缠绵病榻,早就憋得慌了。

“逸信,带上你家肉丸子吧。”上官璞羽觉得这称呼很满意,而且就算这九岳山没有天材地宝之物,但是山里的灵气比这寨子里还是更甚一层的。而且带着灵兽一起,也许真能发现个什么的东西,着小山村已经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的惊奇了。

“嗷呜……”才不要听你的,你这个和我抢小逸的坏人!肉丸子傲娇的叫唤,从上官璞羽身上感受到了微薄的灵气涌动之后,肉丸子就将上官璞羽的脸上贴上了【和自己抢小逸】的标签。可是在座的没一人懂兽语,于是肉丸子的傲娇被大家默默无视了。

“书老想去哪我们就去哪!”褚彬义完全是抛节操无三观的回答道。

“那我去准备一些吃食,等下拿到山上去。”安逸信乐呵呵的去准备了。

夏天的山里一片蓬勃生机,枝繁叶茂大树将太阳遮挡了大半,在这林间走着,不断不会热,反而有点凉意。遍地的野花虽然不如春天开得灿烂婀娜,但也是一簇簇一丛丛的毫不寂寞,还有一些晚熟的野草莓稀稀落落的挂在满是刺的蔓藤上。满是紫红桑葚的桑树上停靠着几只贪嘴的鸟儿,尽情的挑选着最甜的桑树。

“难怪古往今来有这么多的贤能义士要选择隐居山野,这番精致又哪里是在城市之间能够见着的。”书老感叹道,人活一世,处心积虑的力争上游或者庸庸碌碌的随波逐流,但是最终也不敢黄土一捧,倒不如真的在这山野直接当一只闲云野鹤。

“书老,我猜点桑葚回去泡酒吧。”安逸信看着这结的很好的桑葚说道,小时候,这些东西就是最好的零食了,山里的孩子对于那些能入嘴的野果什么的是了如指掌。而且这桑葚泡酒对肾好,喝着也是单着一点酸甜,味道很不错。

“这东西不错,我也来摘点,以前就看到摘下来的桑过,倒是没见过它长在树上的样子。”徐季同也打算来帮忙。

“都过来摘吧,这东西你们这些个小子吃得少,我们小时候,这可是当水果吃的好东西。”书老也是来了兴致。

不过到底是几个大男人,下手也不知轻重,完好的桑葚没有摘到多少,倒是弄得满手紫黑色,还粘哒哒的,让安逸信决定单独给他们一个袋子装他们采下来的桑葚了,而回去后,就用自己摘的这些泡酒,他们采摘的都改去和垃圾桶相亲相爱。肉丸子也早早的跳到了桑树上,采摘那些尖端上最大最紫的,味道肯定也是最甜的桑葚,就往自己嘴里送了,毫不在意那一身绒绒的白毛给染上了紫色。

“没想到这九岳山上还有树栀子,现在城里的都是些花栀子,可不如这树栀子有精神。”书老见着几株两米多高的栀子花感叹道,然后吩咐书砜给他挖上一株等下带回去。树栀子高的可以长到三四米,甚至有少数会长到更高,而且枝繁叶茂,不但栀子花开得多,而且开得大朵,那香味是老远都能闻到。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是花栀子,是改良之后培育的,花开得比较小,香味虽然较其它花来得香,但是比不得树栀子,而且植株也长不到很大。

“我们这离着城市远了,也没人上山来挖这些花草来卖,春天还有大片大片的映山红呢,那火红的颜色,就像飘在这山间的红云一样。就只有寨子里的小孩还时常上山摘来吃。”安逸信说道,虽然这些花花草草拿到城里去都是畅销的东西,但是这路途太远,一来二去也就没有赚头了,所以这九岳山周围才是这番贫困。

“困住这山里人的不是大山,而是这山路!”书老感慨到。

“这里好多金银花,逸信,快来帮我摘。”那边徐季同发现在几棵树上挂满了金银花的藤蔓,而且上面正开着不少的金银花。这夏天拿来泡茶倒是很好的,而且最近在寨子里都是喝的金银花茶水,徐季同是越来越喜欢这金银花了,咖啡神马的都弱爆了!

“徐大哥,还是下次我带着镰刀来再采吧,这个和着藤一起割比较快。”安逸信看着那些挂满树枝上的金银花藤说道,他们这里采金银花一般是和着金银花的那些嫩的藤蔓一起割掉,只要不伤了它的根,来年依然会长得很茂盛的。要真想徐季同这样一朵一朵的摘,那得摘多久才能够凑足泡一次茶水的量啊!

“我这有刀,是要这个藤蔓吗?”书砜取出自己随身带着的瑞士小刀指着金银花的藤蔓说道。

“嗯,不过别把老藤蔓给隔断了。”安逸信点点头,还好这金银花一般就在新长出的藤蔓上开得比较多。

书砜点点头,然后就见他的身子几个纵跃,就到了一颗缠满了金银花藤蔓的大树上,然后手起刀落,哗啦啦的一网一网的金银花藤蔓就直向下掉,让安逸信和徐季同捡都捡不及。

“好了好了,多了我们就带不走了。”安逸信连忙说道,这又不是拿回去当柴烧,用不着这么多的。不过有功夫真是好啊,连采个金银花都方便,就是不知道书砜爬树的本事有不有肉丸子强了?书砜要是知道安逸信心里把他和肉丸子拿来作比较,不知道会不会泪流。

☆、比赛

初夏的景色无疑是美丽的,它不同于春天的色彩缤纷、蜂飞蝶舞,初夏的美在于那层叠的绿。或是沉稳如墨绿,或是鲜明入翠绿,或是朝气如黄绿,从半山腰处空旷的地方向着远方望去,层层叠叠的绿意让人一片清明,让人由春的繁复之后,倍感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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