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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第1页)

段时间极度自卑黑暗的我,最后把感谢两个字也深深藏在了心底,对他保持着爱慕的陌生人。

偷偷的打听别人讲他的过去,他和他女朋友的一个又一个相遇相爱的故事,有嫉妒,有难过,有不甘,但也心知肚明自己与他没可能,他那么耀眼夺目,根本看不到暗淡角落里的我。

可他的魅力就是即使大家知道他有女朋友,教室门口依然每天还是有很多女生挤在一起只为看他一眼,而自己也是其中之一无数次经过他们教室只为偷看他一眼再一眼,想知道他在干什么,想看他那痞里痞气的笑容。我不是第一个喜欢他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喜欢他的人,却似乎是和他有着最远距离的人,他不知道我叫什么?来自哪里?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太过清楚自己与他之间的差距,不敢过多妄想,能在年少遇到如此惊艳的人就已经是万幸,又怎么敢奢求太多。

他写字非常的好看,为了学他写字,我偷偷捡起他随意扔进垃圾桶的废纸当宝学着练习,后来甚至为了写他那好听的名字,我去练习书法。为了画他帅气的身影又偷偷的学了素描,然后用心记录着喜欢他的每个日常,会偷偷的在珍贵的课本里写下他的名字。

南宫朔霆,你根本不知道。

在你看不到的一个地方,有一个曾经和你有过段暂交集的女生一直深深的喜欢着你,想知道你的消息又害怕知道你的消息。这段暗恋或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或许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但对你永远真诚祝福,祝你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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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橙看完这条高二时发表的日志,到现在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回忆还真是又酸又甜的东西。

当年因为妈妈改嫁到了北丰市,又听说那边的教育条件也不错,所以刚刚上高一的她就被妈妈安排转到了北丰市,可是没想到高一下学期快结束,年轻的妈妈就不幸因为车祸而去世。爸爸不忍心让她一个人留在伤心之地生活,说什么都要接她回昆明上学。

北丰真的是慕橙又爱又恨的城市,不过后来她还是报考北丰的大学,可能那里有和妈妈生活过的时光,还有那个一直默默喜欢的男生。

慕橙从那段回忆中回过神来,内心说不上的心情。

刚返回空间就看到一条情感文案,瞬间让她感慨良多,认同又不认同,文案是这样说的:“人在年轻的时候不能遇见太过于惊艳的人,否则遇到其他的人都会变得黯然失色。只要他轻轻的一个转身,就带走了你整个青春,你说不出他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太过惊艳的人,一旦过早遇见了,要么余生都是他,要么余生都是回忆。会成为你一生的床前白月光,心口朱砂痣,以至于认为大概一生都无法遇到如此惊艳之人,再无法遇到那个初见踏光而来,照亮自己整个世界,惊艳自己余生岁月的人。那些年少而又惊艳的人,又往往都是爱而不得,从此以后你的生活就会在他影子中度过,浑噩一生。”

慕橙思索片刻,看了一眼窗外嘴角微微上扬。如果当初没有遇到南宫朔霆这个人,或许她不会想要如此急切的改变自己,不会想着学那么多新技能,不会如此渴望取得第一名,不会追求闪闪发光的自己,不会那么勇敢,喜欢过他是这辈子最荣幸的事……他真的曾是她暗淡生活的光,尽管如今两个分道扬镳,她也一点都不后悔年少时遇到惊艳的南宫朔霆,和他刻骨铭心相恋一场,对他其实应该表示感激的。

慕橙看着窗外的灯红酒绿,其实觉得自己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刚要起身决定回家休息时,听到旁边的一个女生正在安慰着另一个刚刚失恋而沉默不语的女生:“那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慕橙愣了几秒,然后恢复平静,并匆忙的回了家,躺沙发上思考良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管自己曾经多么的爱南宫朔霆,她也该开始新的生活了。

第3章相亲

第二天晚上,慕橙特意的打扮了一下,然后按照小姨给她发的地址出现在餐厅里,才刚坐下一分钟,对方就到了。

对方叫顾琛斯,确实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年轻人,和照片上的一样英俊潇洒,五官精致,待人谦和且绅士。

两个人聊得还算不错,慕橙很真诚相待的说了自己没有谈恋爱的原因,也挑明了自己是被迫相亲的,后面有机会要回昆明发展,不想大家扭扭捏捏的尴尬,没想到对方一点也没有生气,也认同的说他也是的。

听到他的想法和自己一样,慕橙笑了笑,你一句我一句的当朋友聊着彼此的过往,气氛很是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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