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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她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第二反应是他是不是整日对着她这张脸,已经意识不到这个身体里的人已经从林容娘变成她了,她试探地问,“什么意思?”林缜抬起那双很清淡的凤目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回答:“字面上的意思。”李清凰从前就觉得文官说话拐弯抹角,可是没想到,还能拐弯抹角到这种登峰造极的地步:“那就是喜欢我的意思喽?”林缜被呛着了。他当下筷子,拿起一边的帕子捂住唇咳嗽了几下,他耳根发热,心跳加快,却还是很冷静地摇了摇头。李清凰见他摇头,陡然松了一口气,她的本性并不想被束缚在一座小小的宅院里,可是她现在却必须跟林缜死死地绑在一起,那么将来呢?难道她真的要代替他的妻子,就这么过下去?她从前当公主的时候就和安分守己无缘,后来驻守边关,早就习惯了那种肃杀冷酷、见惯鲜血杀戮的生活。她还能过回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吗?“喜欢或者不喜欢,都太轻浮了。”林缜道,“所以,不是喜欢。”隔日,李清凰还没等到天亮,就悄悄从牵着红烧肉,从后门溜出了林家。因为还太早,府上的家仆都还没全部起来做事,再加上红烧肉也很听话,乖乖地配合着她,一声不吭地溜出了门。她穿着胡服,戴上斗笠,还在喉咙里含了一颗麻核桃。她在城门口等了一会儿,等到城门开放,进来的人都需要检查过所文牒,可是出去却是直接放行,她出了城门,便翻身上马。红烧肉欢快地扬起前蹄,猛地往前一冲,险些把背上的李清凰甩了出去。她也不恼,只抱紧了它的脖子,笑道:“知道你这几天被关得无聊,可也悠着点劲儿啊。”红烧肉狂奔了一路,才渐渐放慢了步子,一路小跑。随宁镇离平远城不远,只有十里的路程,红烧肉这样疯狂奔驰一阵,就一口气跑掉了大半,镇子已经近在眼前。她还在还没到镇子的地方就下了马,摸了摸它的背毛:“你在这里等我,我办完事就回来。”红烧肉立刻踱着步子走开了,一边走还一边供着地上的野花。她步行进了镇子。因为离得平远城的主城很近,所以外来的人流都很少在这里歇脚,宁愿再赶一赶到城里去。她按着林缜给的地址找到了一间平房,看外观,就有些萧条,门楣上还堆积着蜘蛛网,看来是没有人住了。她想了想,又逛了出来,在街口的一家早点摊子坐下,点了一碗馄饨,又点了一碟生煎包,便坐下来吃早饭。正因为随宁镇上的外来人流很少,她不方便直接去问人。镇上就住着那么些人,大家都差不多相识,突然出现了一个外来人在哪里问东问西,肯定会引起别人警觉和怀疑。她索性慢慢吃了早饭,听身边的几个跑商的人聊了几句八卦,等早饭摊生意少了下来,她又加了一碟生煎包。老板给她送包子的时候,见她带着斗笠,便好心地招呼了一句:“外地人?”“是啊,”李清凰含着麻核桃,吐字变得含糊低哑,乍一听还真的像一个男人在说话,“我是经商的,想去平远城看看商机。这儿可以什么特产?”老板见生意少了,也没什么需要忙碌的,就干脆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平远城可没什么商机,就是茶叶和砚台好一些,不过这种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小老百姓用的,勉勉强强养家糊口,连白米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去品什么茶叶。砚台倒是好一点,只是要看你的眼光和机缘,若是挑到了好的,运到长安一转手就能卖个高价,不过这本身的价格就很棘手了。”李清凰道:“我就听说砚台能赚钱,想看看能不能做上砚台生意。从前我也在平远城的近思书院念过书,平远城还有好些当年的同窗呢。”老板一听近思书院的名头,立刻一拍大腿,更是热情:“原来你还是读书人啊,失敬失敬,近思书院自从出了林相这样的人物,附近远远近近那些人家都拼了命要把孩子往书院里送,说不定啊,也能再出一个状元郎一个当朝丞相呢!”林缜其实只在近思书院读了四年还不到,就被林思淼一封举荐信推荐去了越麓书院。可是越麓书院哪有这么容易进,相比之下,普通人家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孩子送去近思书院了。“我不是读书的料,当年也没读出什么名堂来,这不,就是跑个商。”李清凰叹气,装得一副惋惜后悔的模样,“可就是跑商也不是这么容易的,前段时间各地都流行丝锦,丝锦涨价涨得厉害,等我进了货,大家又觉得丝锦不如素锦好了,结果那些丝锦就砸在手里了。”“是啊,做生意可不是这么容易的。你别看我这摊子的生意似乎还不错,其实来来去去就这么些客人。大多数人也就点一碗最便宜的葱油拌面,小本生意,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几个钱。”李清凰见这摊子的老板对她防备大减,立刻把话题引到褚秦身上:“这回除了来看看砚台,也想和过去的同窗聚一聚,我记得也有几位是这个镇上的人。”,!“哦,是谁?说不好我就认识。”李清凰笑道:“姓褚,单名一个秦字。”老板哦了一声,又往两边看了看,见没什么在偷听他们说话,便道:“你说的褚秀才,已经不住在这里了。”这件事,她已经知道了,但是还是很配合地低下头,神神秘秘地问:“听老板的意思,他是犯了什么事吗?”“客官你当真敏锐!”老板又是一拍桌子,拍得满手油腻,“这褚秀才早些年据说是犯过事,说他勾引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私奔,不过最后褚秀才没被抓到,倒是那位小姐被抓到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谁也不知道。反正这之后,他就变得阴沉沉的,也很少出门,整日关在屋子里读书。后来有一天,他读着读着,就突然从屋子里跑了出去,人就不见了,再也没回来。”“……”李清凰听了半天,感觉这老板说了一大堆,但是真正有用的却半点没有,“后来呢?人就这样不见了?没有人报官吗?”“当然没人报官了,他无父无母,本来就是靠着那大户人家过活,后来发生那件事后,也就不跟人家走动了。但是我倒是听别人说,他最后是出家了吧?”“就是出家了,”另一个镇上的居民见老板说得唾沫横飞,便也凑了上来,摸了双筷子,“我亲眼所见的。”李清凰把后面点的那一碟生煎包推到他们面前。那后来的人立刻夹一个塞进嘴里,含含糊糊道:“就在附近的荣通寺。”李清凰当年跟着师父游历的时候,也算是见多识广,不知道见过多少奇葩事,可是褚秦这件事明显就很奇怪,他没有去接林容娘,自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读书,那就是打算将来参加科举,出人头地了,可是好端端地为什么又突然出家了呢?要是他想不开,在林容娘和林缜定下婚约时候就该出家了吧?她只得继续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这荣通寺的香火灵不灵?”跑商的一般都会信佛,或是拜关老爷,祈求一路平安。“灵,怎么不灵?”那人道,“兄弟你是跑商的吧,那可真得去拜一拜了。”她问清楚荣通寺怎么走,便结账走人。她最后还是绕回了褚秦原来住过的那间小院,她先推了几下门,感觉到门闸是从里面闸死的,要不发出很大声响惊动别人,那就只能翻墙。她在院子周围绕了半圈,抬头正瞧见一棵槐树顺着墙壁长到了院子里去。她退后几步,助跑,一脚踩在树干上,又借力往上攀爬,再从树上跳到墙上,轻轻松松跳进了院子里。这院子的天井里也满是堆积的落叶和灰尘,一看就是许久无人住了。她捂住口鼻,推开了主屋的木门,只听吱呀一声,一股细细的灰尘扑面而来,幸好她把口鼻都捂得严实了,才没被呛到。她走进屋子里,走一步就是一个浅浅的脚印,她走得很小心,一步一步慢慢地走了进去,这个院子就只有两间房,一间是主屋,一间是放杂物的。可是看出屋主当时正打算参加科举,桌子上赫然好几本明经。书桌上和书桌子边上都是一团乱,全部都是被人撕碎揉成团的废纸。她捡起其中一张,展开看了一眼,笔迹潦草,满纸都是不忿和悲愤。她把所有纸团都展开来看了,皆是妄言,写得笔法凌乱,可见他当时心神受损,是遇到了让他大受打击的事情。她又忍着漫天的灰尘把整个屋子翻了一遍,那些衣服被褥还压在箱子里面,看得出,他当时连衣服都没收拾就离开了。她又站在书架前看了一会儿,那书架几乎还是满满当当的,他竟是连一本书都没带走。既然是读书人,那大多是爱书的,也会收集些稀少的书卷,哪怕不带衣服,总是要带上自己的书,可是书架并未被人动过。所以,当时,他身上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她一无所获,只能沿着原路翻墙出去,她落到地面,拍了怕衣服上和头发上的灰尘,又呛得连连咳嗽。她算了算时辰,荣通寺离这里有点远,去一趟寺庙再回来,时间就很紧。出门一趟本来就不容易,她是想一鼓作气把事情都做完的。不过转念一想,她如果想找借口去荣通寺上香祈福,实在是再容易不过,倒是没必要故意冒着触怒林老夫人和公婆的风险。她快步离开随宁镇,往之前跟红烧肉分别的地方走去,才走了没多久,她脚步一顿,微微侧过头用余光往墙边一瞥,只见墙边的死角处正露出了一块衣角。她仅仅是脚步微微一停,神色平静,又继续往前走,只是没有走那条她来时的路线,反而越走越偏僻,待走到镇子外面那圈,就已经见不到人了。她弯下腰,假意掸去她衣摆上沾着的尘土,只听耳后响起一声风声,她瞬间往边上一让,一根闷棍敲在她原来站的地方。李清凰低笑了一声,若论敲闷棍的本事,那她才是高手中的高手,当年她可是计算了天时地利,算好对方回家的路线和时机,确保那些爬床的家伙被套上麻袋一顿闷棍后也想不到是她做的。:()公主有毒:权相宠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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