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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躺在新换的沙发上,脚压在我膝盖上,举着手机跟人聊微信,我放下了手里的kdle,问他:“怎么?”“帮我剪脚趾甲。”他还真好意思说。“自己剪去,别使唤我。”“我自己剪不好,坑坑洼洼的,”张晨动了动脚趾头,声音也懒洋洋的,“哥,你帮我剪吧~”我剪他个大头鬼啊,心里这么腹诽着,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摸了茶几框里的指甲刀,仔细剪了起来。张晨的个人卫生做得不错,没什么脏东西也没有什么脚气,我捏了捏他的脚趾,仔细看果然坑坑洼洼的,就上手剪了起来,一边剪一边问他:“怎么不找个人给你剪?”“这不是得注意形象么?这么懒洋洋地躺着,容易让人误会。”“误会什么?”“误会我喜欢他。”我利落地剪完了一个脚趾头,换了另外一个:“你睡了那么多人,总有几个喜欢的吧。”“不喜欢我睡他们干嘛……草,陈和平你剪到我肉了。”“不是剪到肉了,是你这块长进肉里了,得挑出来剪,有点疼,你忍一下。”我说是这么说的,为了保险还是用手臂压在了他小腿上,避免他乱动,指甲刀稳准插进了那一块,把脚趾盖的边缘挑了出来,“哒——”,剪掉了。我松开了摁着他的胳膊,继续剪脚趾甲,也继续听张晨说话。他说:“我是因为想睡他们才喜欢他们,但对你,是喜欢你,才想睡你。”我剪完了最后一个脚趾甲,拿了小锉刀开始磨剪过的边缘,漫不经心地拆他的台:“想要睡本身就是一种喜欢,你该去学哲学,绕来绕去的,还要给自己安个情圣的名号。”张晨就不说话了,我磨好了他的脚趾甲,想着送佛送到西,干脆上手做了按摩——这一手学来伺候我爷爷的,张晨倒是有福气了。只是张晨好像不怎么领情,稍微按按就疼得嗷嗷叫唤,拼了命想缩回腿,我哪里会叫他得逞,狠狠拽着他的脚,就是各种按。张晨一边折腾一边骂我:“陈和平,你丫的混蛋。”我狠狠地压了他一把脚心:“你丫才特么的混蛋。”张晨张了张嘴,我以为他要骂我,却没有想到,他红着眼龇牙咧嘴地说:“对,我是个混蛋,混蛋喜欢你,一直都特别喜欢你。”张晨说过很多次他喜欢我,好像都没有这一次杀伤力大,他说得太过真切,眼圈还泛着红,我避开了他的视线,也松手放开了他的脚丫,我说:“谢谢你喜欢我。”——张晨给过我最大的错觉,就是他喜欢我,想和我在一起。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认定他是在追求我,开始下意识地回握住他的手,频繁地同他见面,练手机的备注,也从张晨换成了更暧昧的“晨儿”。我骨子里是一个悲观的人,并不会想未来会怎么样,这段关系如果开启将会持续多久,只是觉得时间刚刚好,如果是张晨,我愿意同他试一试,即使我并不清楚,我对他的感情,究竟是什么。过新年的时候,我给张晨递了早就包好的红包,张晨笑着接了,又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路上的车很少,他开着车,带我去了西城,我跟着他进了这个过分豪华的小区,春天的时候,学校组织志愿者活动,我也报了名,张晨说要去外地出差,我们在吃了一顿饭后就离开了。志愿活动在申城,张晨出差地点在川城,中间隔着起码两千公里,我却在街头撞见了张晨。那是很戏剧的场景,申城有一条古色古香的路,偏偏近年来改造成了商业街,这条街上有家面包店颇为出名,我便特地来买些面包,准备当做下周的早餐,不想,出门时却遇到了下雨。这场雨并不大,我又穿得厚实,就把衣服的帽子扣上,低头向前走。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是一个三岔口,最左边的路通向最近的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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