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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他也不是那种专业的厨师,在网上学会了鸡炒菜,都是比较好做的家常菜。
首先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个就是土豆豆角炖排骨。
王大可是东北人,从小就喜欢吃大炖菜,尤其是那种非常油腻香喷喷的排骨与土豆豆角这些最普通的食材放在一起,经大锅熬制之后,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香味。
其次又炒了个鸡蛋西红柿,毕竟这个是王大可的绝学。
最后他还尝试着做了一下京酱肉丝,不过这一次王大可失败了。
基本上就等于大酱炒肉。
并且在最后时候又做了一个紫菜汤。
做完这4个菜往桌子上一放,无论是伊格莱希亚斯还是阿莱克斯费巴斯,两个人完全都蒙圈了。
在他们印象中怎么可能会有人这么炒菜?
最先没有荆州诱惑的就是阿莱克斯菲巴斯,他直接拿起了叉子从大炖菜里面弄出了一块儿排骨,然后放在鼻子旁边闻了闻:“这东西就这么吃?”
王大可捂着肚子笑个不停,他还第1次见到有人用刀叉去吃大馄饨。
最后他便从自己来x国之前所准备好的几双筷子分发给两个人。
这个时候伊格莱西亚斯一拍桌子,兴奋地把筷子拿了起来,然后大声喊:“这东西我见过,这种东西叫做筷子,是这么用的!”
然后两只大手一面抓着一根筷子,直接伸向了西红柿炒鸡蛋的盘子里。
王大可并没有去打断他们,并且主动去教会人家自己应该怎么做。
因为之前在中场热身的时候,其实阿莱克斯费巴斯就已经给王大可上了一堂课。
做人有些时候应该要低调一些,尤其是当对方接触到一些自己之前从没有接触过的事物的时候,让对方首先更好的去尝试一下子,其效果要比非常不礼貌的秃然去解释强很多。
结果伊伊格莱西亚斯与阿莱克斯菲巴斯在弄了一桌子土豆和西红柿之后终于放弃了自己的尝试,然后抬头看向王大可。
看着这两个人可怜巴巴的样子,巴拉克最终还是决定帮他教会他们两个如何使用筷子。
其实无论是吃中餐还是西餐是不使用快乐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欣赏这种文化以及食材的美味。
所以王大可在教会他们筷子的同时,还让他们在另一只手上也都拿着一把叉子。
这样一来,他们夹东西就方便多了。
不得不说,天才阿莱克斯费巴斯绝对是做什么事情都非常有天赋。
是第1个把排骨放进自己嘴里的人,到后来直接把叉子扔掉,就使用筷子在乱炖的锅里面随意的夹东西吃。
没过多久他就可以很熟练的进行这种操作了。
这家伙吃的满嘴都是油,甚至连擦都懒得去擦,然后嘴里面呜呜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不过大概还是应该能猜到的,估计就是夸赞的话。
另外一边的相应的伊格莱西亚斯在学习和模仿方面相对来说比较差,带着他的身体协调性非常好,虽然没有彻底学会筷子应该怎么用,而他最终还是用刀子和叉子,居然也能够达到筷子的水平。
它在夹脊一块儿西红柿放进嘴里之后,然后不停的冲着王大可竖着大拇指。
“中餐中餐,固的,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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