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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时清嘉七年,叶简也不是没想过和她重逢的戏码。
那情景多像俗套的百合小说。
惊才绝艳的天才少女眼瞎看上了薄情寡义的老女人,一颗真心捧上来,对方却不告而别。
经历短暂的痛苦后,天才少女破茧成蝶,无数荣耀加身,将老女人扔在记忆的角落,活得痛痛快快,开开心心。
偶然相遇,合该是在市中心商业大厦。
功成名就的年轻女总裁搂着新欢,红唇黑发,西装得体,从寡淡萎靡的老女人身边走过,高傲不屑,冷淡矜贵。
老女人甚至不敢叫住她。
这才是正常的、合理的展开,才是生活对她七年前不告而别的惩罚。
可现在,想像中贵气逼人的女总裁一头墨黑卷发凌乱蓬松,穿着廉价的雪尼尔深灰色毛衣,套着同色居家休闲裤,踩着毛绒绒粉色猪猪头棉拖,价值千金的左手勾着黑色垃圾袋。
不施粉黛,素面朝天。嘴角,甚至长了一颗小小的粉刺,应该是熬夜后刚冒头的。
充满生活气息的传奇人物,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她面前。
叶简快速别过眼,祈祷温兆兆什么也没看见,时清嘉也无意同她这个老女人叙旧。
“兆兆,我们走快点吧,我饿了。”
可是生活往往不尽如人意,上帝有祂自己的想法,尤其是你想改变些什么的时候。
“开什么玩笑,才十一点,我都没饿,你就饿了?”温兆兆掏出手机看一眼时间,惊奇地回头,“诶诶诶!小叶子!你看那个人!长得好像时清嘉啊,就是你喜欢的那个小姑娘!”
叶简:“……”
就是她啊!就是你口□□成名就、新欢不断的女富豪啊!
不要举着我的手跳起来啊,这样目标会很大的,真的。
“小叶子,她从垃圾桶朝我们走过来了诶!”
她本来没认出我的,我保证。
叶简松开攥紧的手,手心已经泛出薄汗,不能再握了。她回想着预备好的偶遇表情,觉得不太可行,那种萎靡不振、消极厌世、狼狈不堪的表情在这种时刻出现,会被认为怀念旧事或挑衅吧。
果然不适合当反派啊,虽然自认为做了对两个人都好的决定,但只想起她那双深情真挚的桃花眼,还是免不了心虚歉疚。
现在仍然不敢面对小清嘉呢,真是废柴。
叶简捏了捏耳垂,感到一股深深的无措从五脏六腑升起,蔓延至四肢百骸。
她沉浸在尴尬中,一道慵懒醇厚的女声划破空气,振动她的鼓膜。
“叶简?”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叶简心里咯噔一声,不动声色地挽住温兆兆的胳膊,转身望向时清嘉。
对方坦坦荡荡,高台阔步,略有些杂乱的卷发随着动作上下飘动,浓密的野生眉微微上挑,连山根上那颗小痣都是自信狂傲的。
叶简忍不住拨开耳侧垂落的发丝,微笑是僵硬的,像手生的木匠新雕刻的观音像,故作普度众生相,却显出十足的违和。
“清嘉,”假菩萨回应了,声音都是涩而哑的。
她想,自己看起来,一定比素面朝天的旧情人狼狈多了。
时清嘉神情淡淡,朝她伸出手,叶简立刻攥紧右手,手心有点潮湿,如果握手,也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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