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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十年一浩劫,这便是升仙大会
“杨戬小儿,你有本事别跑。”
“有本事你别追。”
秀水峰下,叶峰御使上品法器长剑,远程攻击李寻欢。
他的剑指干净利落,长剑却显得茫然。
碰不到啊。
李寻欢落在水潭之上,凭空站立,目视叶峰,身体佁然不动,忽而一条腿单独上踢。
长剑刚好划过。
这并不是武道,而是个人对身法的运用。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练武也差不多。
经过多年熏陶,李寻欢找到了自己独特的个人战斗方式。
修仙靠神识,武道靠眼睛和直觉。
所以,战斗中摒弃花里胡哨,眼睛无时无刻直视对方,面对修仙者,三者叠加。
当找到了对方的攻击手段,那么他要做的就很简单了,以最精妙的空间掌握躲闪。
对方攻击范围小,他只需要轻轻一错,或者法器轻微改变对方方向即可。
攻击范围大?
暂时没遇到过。
想来以他飞天踏浪神通和风神腿,两门轻功绰绰有余。
别的修仙者,除非相当自信,否则要么就是开着御风术、轻身术大范围躲闪,要么就是防御法器硬抗。
总之一句话,李寻欢他玩的是,帅。
这样也带来一个后果,有些人受不了。
比如当下的叶峰。
他年长李寻欢许多,又练气十层久矣,自恃经验充足,却久久不拿下。
见对方还这么帅,他气急败坏,
“杨戬,今天你必须死。”
只见他收回长剑,取而代之的是一把飞刀。
极品法器!
李寻欢眼睛一眨,好宝贝。
外形是最常见的柳叶飞刀状,木柄下方系着一黄红相间的刀穗。
只是,他有一事不明。
“叶道友,杨戬只是拒绝伱的猎杀邀请,为何却要杀我?”
“哼,明知故问,”
叶峰冷笑,
“刚才你我二人共饮,你表面和善,身体却时刻做好防备和出手的准备,恐怕你也想杀叶某吧。”
李寻欢心下一惊,他身体这幅姿态是习武以后天生带来的,真不是他故意防备。
而且,
我抄。
这人喝酒的时候,就想杀我?
老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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