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警告道,“这些东西你们不要乱动,有些是毒药,有几瓶是解药,剩下的,都是些伤药。回头,我整理出来,写个明细,做标签贴上。你们背熟了再用。”
无梦翻到那本小册子,若有所思。后又拿起半截信封,皱眉思索。
她摇头道,“此事透着古怪。这信封,你们可曾拿出,给林大人看过?”
林楚凡一脸好奇,“老头子只追问王公子的死因,没问别的。我不觉的这有线索,也就没说。师叔看出什么玄机?”
熊宝跟过来,趴在桌子底下,光明正大偷听。
无梦放下信封,“若我所料不错,这半只信封,应该是你们府里的。这个,我一会儿拿走,去和林大人确认一下。”
她又拿起小册子,随手翻看,“信的内容,可能是雇佣一位高手,暗中保护你们。只是,中间不知出了什么疏漏,导致这信封,出现在我们面前。”
无梦小眼睛眯成一条线,闪烁莫名的神色,“呵,这更有意思了。听你们所说,再结合这本黑乎乎的东西。几乎可以确定,那个射冰箭的老者,是冰魔封千里。”
林楚凡第一个发作,“冰封千里?亏他大言不惭。我熊哥这么厉害,都没叫冰封千里林楚熊。却被他给抢先,真是晦气!”
他夸张的表情,逗得楚夕很是开怀。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无梦和熊宝同时翻白眼。
熊宝不屑他借机吹捧的低劣手段。
无梦则是被吓一跳,她解释道,“别咋咋呼呼的,你不懂这里的缘故。冰魔封千里,是成名已久的高手。论修为,还在我之上,论资历也是江湖前辈。不提人品如何,单论个人实力,在整个北境,都排的上。”
她也学着楚夕的样子,抿一口茶水,“以上这些都不是重点。他这次最诡异的身份,是雪岭四杰的师父。”
林楚凡又炸了,“什么?那老鬼是刺客的师父。有没有搞错啊?那他为啥不杀我们。而且,我们和他徒弟对打,也不见他拉偏架。还有,冰魔的徒弟,怎么不会玩冰?远不如我熊哥。”
无梦瞬间冷脸,盯着林楚凡,看得他直发毛。
林楚凡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得意忘形了,“师叔恕罪。我的意思是,封千里和他徒弟有些互相矛盾。”
楚夕嗔怪楚凡一眼。
无梦大抵是有所发现,打发他们散去,“今天到此为止。先封锁消息,不能让人知道,冰魔封千里死在你们跟前。他的徒弟,可不止雪岭四杰。”
无梦拍了拍札记,“这本册子我先带走,虽残缺不全,不过研究一下,有什么能用的,再教你们。”
楚凡也觉得,既然是成名已久的前辈高人,他的手札,值得研究。
无梦起身走远,突然折回,“楚夕,火苗,你们两个,明天跟着修行。即使不修灵,也学些武功防身。外面,太危险。”
当天夜里,林府后宅。
时隔数月,又上演了鬼影重重、偷吃生肉的故事。
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都说冬天那个鬼吃饱,走了。现在这个,是春天的鬼,是个新鬼。
楚凡等人听闻此事,先看熊宝。
熊宝坦然而卧,淡定吞吐,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无梦随后将她的剑法,传给两个姑娘。她的剑法,真的就是字面意思。
她身份敏感,无法外传师门的武功。只将经年习武的经验,总结归纳出九个招式,传了下来。
听说这套剑法,乃是师叔自创,最近新成,还没有名字。
楚夕软磨硬泡,终于争取到命名的权利,敲定为,梦语剑法。
林楚凡眼热得不行,非要跟着学。结果,令人啼笑皆非。
这套剑法从无梦到楚夕,再到火苗,都是文静婉约的女子。当然更适合女子修习。
到林楚凡这里,完全变成狗熊摘玉米。
他把精炼婉约的剑招,舞得大开大合,露出的破绽,多到护不过来。
他被无梦禁用这套剑法。
林楚凡不以为意,且大言不惭,不让我用可以,我先学会再说。以后教给自己的徒弟,或者是遇到喜欢的姑娘,拿出来献殷勤。
『这小子才多大,就已经考虑这些事情。』
109号请假不更新了哈。他以枷锁缚她,只为将从前的账一笔一笔讨还回来。(加长版)永昌二十年,林苑成婚的第五年,镇南王反了。镇南王世子晋滁为叛军主帅,率百万大军一路北上,直逼京师。同年,京师破,天子亡,镇南王登基,改元建武。建武二年,太子爷频繁出入教坊司,每次会在同一个房间待上一两个时辰不等,之后面色如常的整冠而出。他走后,就有奴仆小心进来,收拾房内的一片狼藉,也喂房内的人吃药。时间久了,有些心软的奴仆会可怜那房里的女人。那个曾经高高在上的长平侯嫡女,那个曾经那般清贵的御史夫人。如今,沦落成这般地步。若有知情之人在场,或许会叹上一句若她当日死在城破那日,太子爷或许还会念及她几分好,偏她如今活生生站这,这便无疑就成了太子爷的肉中刺。晋滁后来一日酒醉失言,谓左右人道昔年,没夜闯她洞房花烛夜,已是对她最大的仁慈。(一如既往的配方,强取豪夺文。看文案应该能看出此篇文的路数了,觉得不适的就绕路吧。此男主,比此系列的那两篇更疯。慎入。)...
罗大盾无辜笑托尼,你知道,如果你有一个好朋友,你和他约定你们的孩子以后也要成为朋友甚至是伴侣,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小胡子富豪咬牙切齿所以这就是你塞给我一个还在吃奶的小未婚妻的原因?ps女主未成年前不会有任何亲情友情以外的感情线九界最强魔法师托尔表示,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他小姨。阿斯嘉德战神洛基楼上1头发茂密某教授楼上2家境殷实小蜘蛛楼上3光明义警老蝙蝠楼上10086吃瓜群众听说遇见你之后,超级英雄们都ooc了。女主冷笑给你个机会再说一遍,不然我一拳下去你可能会死。她是人间方寸,让他暂忘英雄之名,让他温暖栖息阅前提示1从血缘上来看,女主的确是队长亲闺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的确是阿斯嘉德那两位的小姨。2ooc(OutOfCharacter),指与原型像不符的人设崩塌行为和语言,俗称人设崩塌。本文非典型ooc,他们的身份会变,命运会变,有一些东西却是始终不会变的。因为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有常人没有的坚毅勇敢。3敬托尼。他永远有一颗温暖的心。...
每天晚九点更新,谢谢大家喜欢!维斯特睁开眼睛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超英世界里。等等,让他再睡一觉看看是不是做梦。做梦没发现是做梦,倒是让他发现他的身上绑定了一个该死的系统。系统请建起一个鬼屋,并招募你的员工。维斯特超英世界里他还能招募谁呢?不久之后,维斯特就过上了到处招募(强抓)员工的日子。铁罐(已死)我本来已经获得了永久的安宁,但是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维斯特我缺少一个技术维护鬼屋日常。加百利(已死)好吧,我还是很好奇为什么我死了灵魂不归上帝却跑到这里来?维斯特我缺一个天使来给我变魔术招揽顾客。外星救难犬(已死)我知道这么问可能有点蠢,但是氪星人死了灵魂也归你吗?维斯特我缺一个男朋友。等到维斯特带着一群本该死的不能再死的超英出现在世界面前,不管是地球人,阿斯加德的神还是外星人,都忍不住瑟瑟发抖。废话!谁愿意死后还被人抓过去当员工(苦力)啊!维斯特我的鬼屋还缺员工,你们所有人你奏凯!!惆怅,他在超英世界里的名声毁了。备注1cp外星救难犬(大超,不是小氪,不要口味这么重啊,你们!)已完结文当矮富帅遇上高富帅(蝙蝠铁)预收我有一座妖怪公寓文案天上掉下来一块巨大的馅饼砸在了顾楚头上,死去的奶奶留了一整座公寓作为遗产。一瞬间,顾楚从无房无车无存款的三无青年,变成了梦想中的职业包租公。他当即决定提着行李搬进了他的新家。然而卧槽,这间房子里有妖怪。住在一楼的美女姐妹,身姿妖娆,一转身露出了长长的蛇尾。二楼的褐发小哥,阳光少年,咧开嘴露出尖锐的利牙!三楼的白衣美人,每到夜里就只剩下一具森森白骨。他们自称是白素贞,奎木狼,白骨夫人顾楚奶奶,谢谢你,从今天开始我决定当个无神论者,假装看不见,他们就一定不存在!顾楚战战兢兢的在一群妖怪中艰难度日,生怕那天一个不留神被发现自己知道了他们的秘密。一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多了一只白色的猫咪卧槽,是猫!他好好看!就算是妖怪也爱了!隋被抱住并当成是猫的白泽燕君小剧场请问,妖怪的肉好不好吃?谢瑶,妖怪的肉好不好吃我不知道,但是他们肯定觉得我的肉很好吃。阅读前注意11v1,he,胆小猫控受(顾楚)x大妖白泽攻(隋燕君)...
付遥是被供奉在香火庙里的魔帝,整天接受凡人的跪拜,替他们完成心愿。直到某天被破了戒,不得不进入三千世界开启任务之旅。系统我尊敬的女王大人,您福泽深厚,光辉普洒世间的每个角落付遥说人话!系统请您务必拯救那些可怜的子民,带领他们走向付遥走向平安喜乐,万事顺遂的未来?系统这怎么可能?是带领他们走向偏执大佬的道路。...
又名惊!我把连锁火锅店开进了始皇宫里?我有美食红包群火锅店经营人姜晩容刚走上扩店暴富之路,却一朝穿成被继妹和渣爹推出顶罪的同名小可怜。人在秦朝!开局车裂!罪名帮太后赵姬渣了始皇他爹?!姜晩容洗不白了,佛系躺平。但是陛下,红薯土豆亩产千斤,有兴趣试吃下?煎炒烹炸煮,熬炖溜烧汆。穿到连铁锅炒菜都没有的秦朝,好在她有手艺和美食红包群。种辣椒开火锅店,火爆到让秦人变吃货,天天来排号。就连对她好感度为负的始皇陛下,也得真香。吃饭前嬴政这个姜氏女,等朕种出这批土豆,就裂了她!胡亥这个敢让我去种菜劳改的贱婢,等本小公子吃完涮羊肉,就戮了她!公子扶苏如何才能让容儿相信,我心悦的是她的人,而不是她的手艺?吃饭后一家三口嗯,就真香。文案二公子扶苏夜里梦入一白猫之魄,被一厨娘欢欢喜喜地抱养。貌美厨娘做得饭香,扶苏吃了她的饭,从此做了她的猫。梦里,除了这美貌姑娘太黏他,其他一切都好。直到有一天,他听到这厨娘道扶苏早死,大秦要亡,要不我去投奔隔壁的吕雉和刘邦?小剧场群主始皇今天又生气了怎么办?苏东坡发来东坡肉秘笈1肯爷爷发来CokeCola原料1妲己发来八鞭补肾汤原料100并发言实不相瞒,妾有一本秘籍群主???妲己已被禁言。1美食文,主经营饭馆会帮始皇搞种植,顺便让历史名人都真香2胡亥还小,熊孩子欠缺爱的教育。3半架空,勿考据,不喜请直接点叉鸭。作话经常有段子可看,可以不用跳过呀么么推荐作者完结快穿文万人迷苏爽甜系列佛系祸水(快穿123)祸水裙下尽折腰妲己穿成炮灰女配(快穿)狐狸精她美坏撩...
遮天之意在至高是雨水中看风云精心创作的玄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遮天之意在至高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遮天之意在至高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遮天之意在至高读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