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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1一段跟
曾经有一段时间,秦洁将黎奉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黎奉认为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他的身上留着黎家人的血,是会和她与黎恩抢占黎家家产的有利对手。
事实上,黎奉从前确实对黎家的家产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知道,黎秋林死了遗产也会有他的一份,联邦法律规定如此,他并不会因为不继承黎家而失去现在的生活。
不过,事情总会发生变化,人们要习惯于此。
大概在高三第一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他就想法就改变了。
起因是黎奉发现奚玉汝的耐力比他想象中还要好,因为他发现奚玉汝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缺钱。
从某些人的口中,黎奉成功地拼凑出了奚玉汝的过去。
十岁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父母,加之贫民区的福利制度并不完善,因此当时尚且年幼的奚玉汝并未得到有效的帮助帮扶,他唯一能够依靠的,是父母留下的一套狭小破旧的房屋。在这间房子中,奚玉汝独自度过了八年。
邻居朋友给过他许多帮助,让他不至于饿死。这些人说奚玉汝很懂得感恩,即使只是一顿饭,也记了很多年。
但仅靠旁人的救济并不能让奚玉汝得到现有的生活,这里是贫民区,人与人之间只是过得难与艰难的区别,鲜少有人能够有余力去发挥自己的圣心,能够雪中送炭就已经是一种善良了。
于是在失去父母的第一年,奚玉汝就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打工生涯。
据他询问的那些人说,奚玉汝做过很多事情,只要有人愿意用金钱买他的时间,那不管是什么奚玉汝都会答应。他好像永远都在缺钱、永远都在赚钱。
可他耗尽时间赚到的那些钱被花了过去或者是未来,因此现在过得很艰难。
询问的人中并不是所有都对奚玉汝抱有善意,有些人轻蔑、有些人鄙夷、有些人傲慢。只要是不喜欢,那艰难的求生有时候也会变成一种不折手段。
黎奉不对他们口中说的事情做任何评价,不过关于奚玉汝缺钱到处打工这一点,他自己也深有感悟。
他认为奚玉汝既然承诺过要陪伴着他,那就应当时刻践行这个承诺,但奚玉汝周末的时间总要留给打工。
其实对于对方在做些什么他不是很在意,只是因为一个待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而且他也没什么事情可以打发时间,于是从某一个周末开始,他顺便就跟在了出门打工的奚玉汝身后。
他跟着奚玉汝去到过贫民区最混乱的红灯区,看着对方给夜店酒吧做打手。
不过并不是每次都能遇见好解决的闹事者,最狼狈的一次,奚玉汝被泼了满身的酒,玻璃酒瓶在头上炸开、碎片掺在发丝中。费力地解决完闹事的人,他在酒吧脏乱臭的洗手间将浑身的酒洗干净,又用烘手机将衣服吹得半干,可穿回身上时还是能够明显地看出潮气。
那个时候奚玉汝的脸上是没有笑的。
从酒吧下班,奚玉汝去到尚恩中学门口打包了一份馄饨,黎奉知道那是给自己的,因为前不久他刚养成了宵夜吃馄饨的习惯。
在等待馄饨的过程中,黎奉先回了家。
奚玉汝推开门的时候,黎奉发现他见惯了的笑又重新回到了奚玉汝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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