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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和致命的闹钟准时准点降临,曹子恒迷茫地眨了眨眼,确定自己仍存活于这熟悉的世间。他打了个哈欠,痛苦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今天由于还要上班,不得不早起,这本应习惯了的生活节奏现如今竟变得熟悉而陌生。从他召唤出郭嘉才不过几日,却觉得这样日常的生活仿佛已经是一个世纪以前的事了。
曹子恒出门前,看了眼郭嘉的房门,门仍关着,似乎房间的主人还在沉睡。他起来后顺便也替郭嘉准备好了面包和牛奶,就放在餐桌上,方便对方起来后直接吃。为了不让郭嘉担心,曹子恒还特意留了张便签,告诉对方自己去上班了。
直到出了门,曹子恒又开始犹豫,他在原地来回走了几步,咬咬牙,转身锁上了门。
没事,没事,万一,万一遇到危险,还可以用这令咒叫郭嘉过来……曹子恒看了眼手背上的三道令咒,轻轻抚摸着上面暗红色的纹路。更何况,现在还是大白天,敌方的御主应该不会挑这种时候挑衅吧……
曹子恒所在的公司不大,人际关系也不复杂,当初之所以选这里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曹子恒打过卡,哈着哈欠坐在了自己的工位上,把包往旁边一丢。
“诶呦,好久不见?”
一个男人小跑过来,一把搂住曹子恒:“去哪儿浪了?”
“去了趟河南。”
“去河南干嘛?”
“去见郭嘉。”曹子恒笑道。
那男人名叫夏侯琮,和曹子恒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可以算得上是竹马竹马。夏侯琮人如其名,长得人摸人样,外表俊美。然而此人甚是喜欢装逼,一个男的,留了一头长发,美名其曰玉树临风,配上那张脸,十分招蜂引蝶。
别看他现在这样,小时候的夏侯琮简直就是个又软又甜又可爱的乖宝宝,水灵灵的,像个白团子。白团子夏侯琮在幼儿园和小学的时候没少被欺负,都是曹子恒一拳头一拳头把他救出来,保护他,让那些小混蛋滚得远远的。然而上了初中之后,夏侯琮就仿佛变了一个人,胆子大了,长高了,渐渐变得无法无天起来,谁都瞧不上眼。
只有曹子恒是个例外,他依旧是夏侯琮的好朋友,两个人好得跟穿一条裤子长大似的。没错,或许是缘分,也或许是上天没长眼,俩人从一个幼稚园,到了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考上同一所高中,甚至去了同一所大学,现如今,跑到了同一家公司来上班。
曹子恒来这里单纯就是来混的,而夏侯琮过来……也基本就是来混的。但他和曹子恒这种无产阶级不同,人是实打实的富二代贵公子,平日里的吃穿用度完全不是曹子恒这个小老百姓可以想象的。
夏侯琮为人聪明,自己底下还有间小型工作室,可这个人就是放着好好的老板不去当,跑来这里混吃等死。
“我这叫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夏侯琮解释起来说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只有打好了工,才能当好一个老板。”
曾经毕业的时候,曹子恒也想干脆跟着夏侯琮混,可被对方拒绝了,夏侯琮说目前他的工作室还不稳定,要他再等几年。结果这一等,自己还没过去呢,对方倒是跑了过来。
“诶呦,你啥时候对这家伙感兴趣了?”夏侯琮一脸的莫名其妙,“你不是对历史人物从来不感兴趣的吗?”
“一码归一码。”曹子恒推了他一把,“别在我这里老是晃悠,快滚去工作。”
“心凉啊,离开这么久,都不想我。”夏侯琮装模作样地摸了摸眼泪。
这一天的工作倒是没有什么波澜,也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人找上门。曹子恒战战兢兢地工作了一天,临到下班才松了口气。下班时间一到,夏侯琮就跑了过来,邀请曹子恒去喝酒,曹子恒下意识就要答应,可一想到家里还有一个英灵,那答应的话语就在舌尖转了一圈,被咽下了。
“不了,我还有点事,得先走。”曹子恒摇了摇头。
“诶呦你这大忙人,金屋藏娇了?”
“藏你大爷,老子还是清清白白单身贵族,别侮辱人。”曹子恒站了起来,“真得走了,下次再聚吧。”
“别啊,不然这样,我买了酒去你家喝呗。”夏侯琮问,“还是你那事急到陪我喝一杯都不行?”
“你咋这么贪杯啊今天,失恋了?”
“对啊就是失恋了啊,那小妞把老子甩了,呸,真气。”夏侯琮愤愤不平。
夏侯琮之前有个可漂亮的女朋友,是个模特,有着魔鬼身材,还会做饭,曹子恒先前没少享口福。明明在这圣杯战争发生之前,夏侯琮还和他女朋友如胶似漆的,怎么突然就分手了?
“啊,她真把你甩了?”曹子恒吃了一惊,“为啥呀?”
“说是和我一起出门,她没面子。”夏侯琮更加生气了,“咋就没面子了,谁跟我出去都是她的荣幸好吗!”
曹子恒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心道这顿酒估计是躲不过去了。
俩人回家的路上买了几罐啤酒,曹子恒知道郭嘉不喝酒,特意买了饮料和椰奶,又被夏侯琮一顿打趣。夏侯琮先前没少来曹子恒家里混饭吃,这回算是分手告慰饭,家里又多了个人,曹子恒干脆买了只鸡,回去做小鸡炖蘑菇。
“赶明儿我临双休了再搞只鸭子,拿去小火炖了,给你送点过去。”曹子恒看着摊主干脆利落地杀鸡,“也就这几天吧,对你好点。”
“那我可真太感动了。”夏侯琮感叹,“还是兄弟靠得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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