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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页)

化作了粉末谁还要健全(1)

爱不是天赋人权,是需要争取才能获得。

进了公司,沈宝寅发现第二个类似的道理,不是所有人都理所当然要害怕和尊重沈宝寅。

尊重也需要争取。

沈宝寅开始思考,自己要如何在丰霆手底下站稳脚跟。

他的优势很明显,申港董事长的亲生独子,公司的董事大多是看着他长大,过年给他发利是,被他亲过脸蛋,在和丰霆拥有同样能力的情况下,一定是他更有信服力。

劣势同样明显,他正好缺乏令人信服的能力。他和丰霆之间的差距不是四年的工作经验,还有个人名誉上的天堑。

一个洁身自好的人和一个声色犬马的人,谁更受欢迎,更得人心,更值得追随,不必多言。

痛定思痛,沈宝寅暗下决心,能力上的短板尚需时间弥补,品格上的缺失却可以立即得到提升——他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这种东西,从九十九分做到一百分很难,但他是从零做起,不说易如反掌,但一定更加容易。

都说日久见人心,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办事不会比丰霆差,但问题是,形势比人强,丰姗和丰霆两个人的势力一日强似一日,根本不给他时间去慢慢积攒声誉。

他必须用最夺人眼球的方式扭转,不,不必扭转,轻度的改善就可以了,他必须快速改善他的形象。

说起来真是可怜,堂堂董事长的儿子,外人酸溜溜叫句申港太子,谁料到在公司束手束脚不说,还要看这个人那个人的脸色。

沈宝寅一开始其实没想从人际方面入手,他是沈振东的儿子,进入公司,掌控公司,管理公司,应该是一气呵成的事情。

但他那时不知道,人到底不是机器。进了公司才发现,原来丰霆手底下的人信服丰霆,不是因为他头上那堆金光闪闪的学历和高高在上的职位。

丰霆能收拢人心,全凭日积月累的情谊和威望。

而他,他以那样一个难堪的名声空降到公司,一上来就想让别人唯他马首是瞻,这不亚于逼人吃屎。

而精英怎会捏着鼻子吃屎。

不久前他甚至还对沈振东的决定颇有微词,回过头去想,沈宝寅略微汗颜,认为自己简直是心比天高。

沈振东把他当作实习职员扔进来,而不是一开始就让他从高管做起,就是深刻懂得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要么说沈振东是老子,他是儿子。

如果他现在是总经理,他永远不会被当面轻视。可所有人对他恭恭敬敬就好吗,肚皮里如何看他,他哪里猜得到。他了解不到这些,就只能在茫然无知的情况下陷入无人听从调遣的尴尬境况。

要破局,不容易。

现阶段,他的目标,不说和职工们的相处亲如手足,能相安无事就已经好了不起。

丰姗当初那么轻易答应他进入公司,大概也是猜到他不能轻易就站稳脚跟。

但幸好他醒悟得不算晚,又正好比较富有挑战精神,无人搭理算什么,他活到这么大,吃亏最多是这幅口舌,获益最大也是凭这幅口舌。

第一天,沈宝寅不出意料早退了。

没有通知丰霆,也没有叫车,溜溜达达地在微风里散步去了一个方向,途中特意拐进一家米荷常去的奢侈品牌店,购入两个超季手提包,粉粉嫩嫩,少女钟爱。

米荷看上去是个大度的女人,从不对他表露生气,其实他知道,偶尔他提出一些要求时,她并不是不在意,她会被他刺痛,会煎熬,会渴求来自他的安慰。

说起来也很奇怪,他对米荷幽微的心事总是能敏锐体察,可对丰霆的心思往往不能立刻察觉出来,可见他其实打根里就不是一个正宗的同性恋。

但偏偏身体和他的心作对,面对米荷——米荷是个足够漂亮的女人,假使去选港姐都一定能拔得头筹,面对她,他竟然不能产生正常男人的生理反应。

可跟丰霆,他每次都对情事的开始非常抗拒,但每次结束都热汗涔涔,欲罢不能。

有时候他真怀疑是不是丰霆那柄东西上淬了春药。

由此可见男人的构造其实非常复杂,尤其是他这种拥有不幸童年的男人,生理和性格连自己也无法全部了解。

刷卡前,沈宝寅再次确认:“她总来看的确定是这两个?”

导购小姐笑着说:“沈先生,你已经问过三次啦,是呀,就是这两款,米荷小姐非常中意。”

沈宝寅瞧出她脸上的揶揄,微笑着递出卡,说:“你们不要怪我婆妈,我也不是总能猜到她的喜好,要是买错,她要怪我不懂她的心,还浪费钱。她包容我太多年,好不容易答应做我未婚妻,我只怕她皱一下眉毛。”

沈宝寅这个人,经常关注新闻的就会知道,他是个肯为女人一掷千金的人。但是在名份上非常严格,他否认所有和他暧昧的女人,哪怕前一天晚上搂着对方的腰进酒店,第二天记者堵到他门上,拿照片拍到他面前,他也会故作惊讶地说,不是啦,挚友,是挚友,然后笑眯眯地把照片撕掉。

说白了,他只喜欢纵欲带来的爽快,不想为任何人负责,也不愿意被任何人打上所属物的标签。

可未婚妻,这是个太特别的词汇,是只能用在一个女人头上的词汇,和万花丛中过的沈少爷凑在一起可太让人陌生了。

导购小姐愣了愣,瞳孔好像放大了一瞬间,知道某个惊天动地大秘密似的,好一会儿才说:“……你们感情真好。”

沈宝寅低头莞尔一笑,没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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