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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她顺理成章地坐进车厢后座,正打算和小男孩说说话。结果还未等她有所动作,曾兆已经打开了后座的另一侧车门,大方地跨了进来。

后座空间较大,坐着三个人也不显得拥挤。曾兆也不急着去开车,只是温和地搂住小舟的肩膀,将他白净的脸,往自己略显黝黑的脸颊上蹭。

实际上,曾兆的肤色并不黑,顶多是小麦色。只是,对比了旁边脸蛋白净的小舟,倒像是从非洲地区逃难过来的灾民。

白梓岑不由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曾兆大方地将手臂搭在小舟的肩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稚嫩的肩膀,向白梓岑夸耀道:“我儿子曾亦舟,跟我像吧?”

“兆哥,你开玩笑呢?”白梓岑继续笑。

曾兆与曾亦舟相视一笑:“是不是因为我们父子俩,一个黑脸,一个白脸,所以你不信了?”

“不信。”白梓岑摇头。

“真的,不骗你,小舟随他妈,长得白净。”曾兆朝曾亦舟挑了挑眉,像是要得到他的认同:“小舟,你说是不是?”

曾亦舟甜甜一笑,也不吭声,只是腼腆地点了点头。

白梓岑不忍心再看曾亦舟被曾兆折腾,只好连连回应道:“好好好,我信了。”

白梓岑其实并不惊讶,曾兆与梁延川同岁,整三十的年纪,又是事业成功的人,必然是已经成了家有了孩子的。

曾亦舟似乎不太爱说话,只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把玩着手中的魔方,旋转,扭曲,再旋转。曾兆坐在他旁边,也不打断他,只安静地和白梓岑说着话:“小舟这孩子吧,本来性格就随他妈,不太爱说话。再加上我跟他妈在外打拼的那几年没能陪着他。他长期跟着爷爷奶奶住在山村里的老家,父母又不在身边,就自然养成了安静的性格。”说到最后,曾兆的嗓音低沉了不少,像是在懊悔,“说起来,也都怪我忙着工作疏忽了他。”

“兆哥,别这么说。”提及孩子这件事,白梓岑也有伤。她艰难地扬了扬唇角,说:“你一门心思地工作,也总是希望给小舟更好的生活,这事不该怪你的。”

“或许吧。”

曾兆眼眸黯淡,像是在隐藏着什么。白梓岑见状,故意岔开了话题,朝他调笑道:“对了,小舟的妈妈呢?说了这么久,我还没见过嫂子长什么样呢。不过照着小舟的样子,一定不会差。”

“小舟的妈妈,你见过的。”曾兆还在笑着,只是这笑容里,多了份悲悯,多了份艰涩。

白梓岑微微讶异:“谁?”

“小紫。”

如果说,当年被拐卖到山村里的时候,曾兆像是个替她挡风遮雨的大哥哥。那么小紫,就是那个无微不至地帮衬着她的大姐姐。

那时候,她刚到农村,连小麦与稻草都分不清。养父母硬是拉着她要她下地种庄稼,猝不及防地,细嫩的皮肤就被田埂上的麦叶扎破了。因为是买来的孩子,养父母根本不愿意怜惜。前一秒,伤口还血淋淋地淌着血,下一秒,她就被扔进了庄稼地里。

白梓岑不敢抗争,只好学着养父母的样,将秧苗一束束地往地里插。庄稼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重,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白梓岑是插了半个小时的秧苗,才发现脚踝上的异样的。

庄稼地里,多的是不明的生物。白梓岑发现的时候,一根像是蠕动的物体,正贪婪吮吸着她的血液,像是要以伤口为入口,钻进她的皮肤里。

白梓岑吓得哇哇大叫,而小紫,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她长得很白净,一点都不像是山村里的姑娘,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她见了白梓岑腿上的东西,也不慌,只是静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粗盐粒,飞快地洒在白梓岑的伤口上。

“这是水蛭,喜欢吸血。我给你撒了盐,待会儿它就会掉下来了。撒了盐的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

白梓岑咬着唇,含糊地朝她说:“谢谢。”

听白梓岑说了句谢谢,那人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兆哥去过城里,他跟我说,城里姑娘的口头禅就是你好还有谢谢,原来真是这样的。”

水蛭慢慢地从皮肤上脱落,而后滚落到草地上。那人慢慢地站起来,笑容甜美地朝白梓岑笑:“我姓朱,叫小紫,住你们家隔壁。我应该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小紫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人的笑容像是有感染力似的,让背井离乡的白梓岑,第一次笑了:“我叫白梓岑,我爸妈都叫我小岑。”

“真好听。”小紫的笑,让人无理由地相信,那一定是发自肺腑的。

“小紫姐,你也可以叫我小岑。”

她腼腆地红了脸颊,叫她:“小岑。”

之后,小紫总会有意无意地帮衬着白梓岑。例如,养父母差使着她去收玉米时,小紫总会帮着她一起将玉米晾干挂好。又例如,收割小麦的时节,小紫总会陪着她,将一亩地里的麦子收割得一根不剩。

小紫对她一直是掏心掏肺的。甚至,连曾兆这个朋友,都是小紫介绍她认识的。

关于小紫和曾兆的结合,白梓岑虽是惊讶,却也是在意料之内的。当年,作为小紫最要好的朋友,白梓岑哪能看不出小紫眉眼里对曾兆的喜欢。吃饭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干活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连带睡梦前的话题,也总是他。曾有一次,午间打盹的时候,她听见小紫说了梦话,梦里就只单单地重复着一句话:“兆哥,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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