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芙妹妹,瞧你这手都冻红了。我这有镇上买的手脂,来,我帮你涂点,保管这手呀,变得细皮嫩肉的。”
“别过来!”兰芙挣开他的手,步步后退,河水浸没过她的裙摆,直至身后是激流波澜,退无可退。
徐少龄却步步紧逼,“瞧你一人活的艰难,倒不如从了本少爷,保你日后穿金戴银,吃香喝辣。”
“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委身你这种人!”
她嫌恶地推搡着压上来的肥厚身躯,拔下发间一支蝴蝶木簪,趁着他欺身而上时,闭上眼抬手狠狠刺过去。
徐少龄捂着眼巨呼出声,指缝汩汩渗出血渍,原是发簪深深刺入他右眼,留下一圈深红可怖的血窟窿。
“小贱人,老子今日弄死你!”他高声咒骂,怒恶地盯着兰芙,双手掐上她的脖颈。
草丛深处的水泽中,祁明昀手指微动,缓缓睁开眼。
疼,刺骨的疼令他身处铺天盖地的混沌中,身下的一片浅水早已被染成血红。
耳边是满是嘈杂之声,像是女子的呼救。
他杀过很多人,有男人,也有女人。
而耳边这丝渐渐微弱的呜咽声,让他想到了昔日跪在他脚下求饶的那些人。
那时,他不予理会一切徒劳的求饶,长剑出鞘,淋漓的鲜血溅到他脸上,这种嗜血般的快慰,能抚平他心中一切焦狂。
他头疼欲裂,以剑鞘撑地,艰难起身。
终于看清眼前是一个女子与一个男人。
女子被男人掐住脖子,在猛烈的压迫之力下说不出一句话来,她双腿死命扑腾,溅起阵阵带着泥渍的污浊水花,那温热柔软的脖颈在男人宽大的手中如同娇嫩欲折的新枝。
她脸色青紫通红,绵软无力的手胡乱拍打着身前之人厚如一堵墙般的胸膛。
那双泪眼泛红湿润,含着汹涌的恐惧与无助,仿若急烈雨水滑过颓柔不堪的花枝,若狂澜再盛些,欲断的枝椪便要脆生生折落。
祁明昀没有眨眼,对眼前女子的呼救置若罔闻。
于他而言,他可以毫无理由地杀一个人,却从来都不会没有目的的去救一个人。
弱小愚昧的女人,救来有何用。
他眸光一散,拨开杂草,抖落浑身泥水,转身欲走。心口却呛起一阵剧痛,四肢百骸如被尖针扎刺,钻心蚀骨。
气血上翻,喉头又涌出一股腥甜,一口黑血乍开在清澈的河水中。
他的毒又要发作了,绝对走不了太远。这带有官兵搜寻,他若毒发昏倒,定然在劫难逃,命丧于此。
早在昨夜过后,他便与南齐皇室不共戴天,来日,他定要用他们的血来填补今日的狼狈与伤痛。
不甘心,他绝不能这么死了。
他顿住脚步,用最后一丝力用执起长剑,迈着虚浮的步履走到那一男一女身前。
剑光一挥,男人的胸膛被银剑刺穿,顷刻血溅三尺,人随即沉沉倒地。
兰芙濒临昏死过去时,突觉脖间瞬然一松,生生一口气灌入喉中。她如蒙大赦般张口大声喘气,苍白的面色渐渐转圜回红润。
回过神来才发现徐少龄瘫倒在身前,他心口血流喷射如柱,腥红溅上她藕荷色的衣裙,晃晃刺目。
“啊——”
她坐在地上后退几步,神情惊魂未定,双手握着一只带血的木簪不住地颤抖。
祁明昀跪倒在地,沾满雨水的发丝淋漓疏散在额间。他薄唇几近雪白,靠近满脸泪痕的女子,沙哑道:“我救你,你救我。”
破局新生从废墟崛起...
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找他筛选叔叔,我妈咪的追求者好多了,你快帮我挑个爹地~很好,让他给自己选情敌!其三亲了一口合法老婆,被亲女儿告状到警察局臭叔叔,让你占我妈咪便宜,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明城人所倾佩的凌家家主,上国神秘的盛江集团幕后大boss却在女儿这里缕缕栽跟头。幸好自己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暖妻然,他刚得知,他那温柔善良的老婆买凶杀他?!...
他,无名无姓,代号十三。先天剑骨之身,七窍玲珑之心,被神殿收养,以非人之法养大,号称兵人!无亲,无友,无师长杀神,杀佛,杀阎王,只是一尊没有任何感情的杀戮机器。但有这么一天,一个祭坛出现在他面前他短暂的投影到另一个世界,召唤他的是一个蠢萌的小姑凉,自称来自地球,穿越到了这个以守护灵为根本的异界。哥哥,你别走!带带我嘛!和我订立契约成为我的本命守护灵!我可是有系统的人!系统可说了,只要绑定成功,就有新手礼包。赐福守护灵真实伤害天赋,无时空限制的真实伤害!在你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有效哦!真实伤害懂不懂?无视防御!超厉害的!她以为十三是因为赐福才答应的,其实他只不过是太无聊了而已。在这蠢萌灵师的影响下,他有了名字,渐渐也从一尊冰冷杀戮机器变成了一个人神主十三,你干嘛!他不答,只一剑斩出...
大学生江小北因触电昏迷,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穿越到了自己高二生高三的那个暑假。看到窗外飞过的烈火飞龙,江小北有些懵逼了。这不是洛克王国中的宠物吗?怎么会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我一定是还没睡醒!随后他就发现,这个世界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洛克王国中的宠物降临到了地球,因为他们的特殊的能力,人们将其命名为精灵。且看一名洛克老玩家如何在这个世界中叱咤风云,谱写一段传奇的人生。...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